我第一任男朋友就是我的前夫,我愛他到骨頭里,為他肯吃一切苦、受一切罪,都磨練成金剛鉆了,最后還是分手。第二任男友,倆人都不是扎實過日子型的人,我奔忙,他奔忙,太形而上,沒接地氣,也分手了。到秀才,一拍即合,都不存在過度,前倆人的犧牲就為給他鋪路了。
若秀才在我情竇初開時走進我的生活,我眼角都不會望他,當然他也看不上我。
我以前最討厭現在熱捧的暖男。我爹就是暖男,他在我眼里的形象就是系著圍裙、抄著鍋鏟、滿頭大汗地奮戰廚房。我眼里的男人,那應該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識淵博,無所不通。我不需要他分得清蔥還是蒜,也不需要他知冷知熱,沾染塵埃。他就應該十指不沾陽春水,躺在沙發上指點江山,坐而論道都怕他累著。后來就一直奔著這樣的男人而去,一猛子扎進去誰都勸不回來。
女人成長起來飛快。
等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形成了,本事學個一星半點了,背一身房債了,兒子落地了,我就覺得累。剖腹產的傷口沒好就要出去掙錢,腰彎不下去還要喂奶、換尿布,沒人伸手的時候,多能論道都不仰慕了。生活就這樣把一個小仙女變世俗了。還房貸、抱兒子、做晚飯,你隨便挑一樣!一屋不掃就滾蛋。
男人其實挺悲哀的。他還是那個他,你不再是那個你。
太愛的感情不好。太愛的感情就要求有回應。因為心存完美,就不能承認人性的缺點。而不那么愛的感情,就會有距離,就能夠冷靜客觀,真心接納對方的缺點,并從理性客觀的角度接受人性。
遇到秀才以后,這個與我傾心的書生形象有很大距離的男人,用一顆滾燙的心在溫暖我,細心地看護我。他不說一句格言警句,也從不引經據典,卻扎扎實實做好每一件看起來不起眼的小事:包括修衣架、關煤氣,給我的光腳穿上襪子。只要醫生囑咐我禁止做的事,他一定悉心照料,讓我咳嗽不再犯。他沒什么玄奧的理論,卻把我散落一地的淚珠穿起來藏進柜子,我真的好久都沒傷心過了。
于是我知道,自己不過是凡夫俗子,自然不能與空靈的男人成就驚世駭俗的事,縱使仙子與我相愛雙修,我都不可能度化成精靈。我就只能跟秀才這樣的七竅已經開了六竅的男人一起偕老。
40歲以后,能欣賞夫妻倆牽手散步,繞著世紀公園遛彎兒——而這里一對一對經過我們的,都是60歲以上的老頭老太;40歲以后,愿意倆人雙雙下廚,我燒菜來你洗碗,我削皮來你剝蒜;40歲以后開始覺得疲倦,像老頭老太那樣開始養生,你給我拔罐,我給你刮痧;40歲以后喜歡那個健碩的男人拎著大包小袋,讓我空著倆手還拽著他的胳膊溜達。
那些我曾經喜歡和愿意為之犧牲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愛情,離我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