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安宣布與女友余德琳分手后,隨即被傳媒貶為“賤男”,前度女友鄭秀文立即親撰千字文,力捧曾相戀13年的前男友是個好男人。就在許余鄭3個人的關系備受關注之際,許志安的前助手,大家昵稱“細佬”的潘恒章挺身接受訪問,以維護許志安為名,卻大曝她曾與許拍拖兩年,力證安仔是個好人。效果適得其反,傳媒馬上稱許是大話情人,進一步拖低安仔形象。這個“細佬”更像是在報4年前安仔移情余德琳而跟她分手兼解雇她之仇。
在兩位“前度”眼中,安仔均是好人,何以落得“賤男”形象?
因為他處理感情的方法差勁,犯了很多男人的通病:拖泥帶水。
2005年他與鄭秀文分了手,感情處于空白狀態,助手潘恒章主動向他提出拍拖,許志安的反應是看著她點了點頭,兩人便開始了兩年的戀情。當時潘已追隨了他18年,兩人朝夕相對多年,培養出微妙深厚的賓主關系及友誼,當潘采取主動,許志安便因“不好意思拒絕”,接受潘愛的邀請。
“許潘戀”未能開花結果,全因只有感情基礎,卻無愛情火花。所以當安仔遇上余德琳,擦出了愛之火花。重拾談戀愛的激情,他唯有忍痛與似家人多過戀人的潘分手,以至潘對他帶敵意。
在剛結束一段感情或開始一段感情時,很多男女都不清楚自己想覓一個怎樣的伴侶,當有追求者出現時,不先理智分析自己是否喜歡這類型的異性,反而會抱何妨一試的心態去發展,以至對雙方造成傷害。
愛情就是愛情,不可用情義取代。例如男的在女的幫助下,經多年努力,白手興家,男方縱使知道自己不愛對方,但為了責任,為了報恩,也會勉強自己跟對方結婚,所見的大多離婚收場。
不少男女會用年資來衡量愛情:拍拖3年了是時候結婚了?可戀愛不是念書,3年、4年便該行畢業禮結婚,結婚是因為深愛對方,不論健康生病、貧窮富貴都會廝守一生。有的男女閃婚,婚姻美滿;有的戀愛10年,婚后卻成怨偶。
愛不是占有,不要控制對方交友自由、喜惡、生活習慣、做人態度、思維,對方不是奴隸、不是附屬品,而是要被尊重的一個獨立個體。
戀愛更不是一個習慣,因為習慣與對方相處,習慣對方存在,明知濃情不再,也不肯、不敢、不舍壯士斷臂,叫兩個人都痛苦。
戀愛還不可以懶惰,當知道兩人間的感情出現問題,例如有第三者出現,應積極面對,跟對方坐下來,冷靜解決。不少情侶卻逃避面對,令問題沉積,拖得越久問題越難解,隨時翻船,感情沒頂。
有人視愛情如游戲,享受劈腿,前腳跟甲燭光晚餐,后腳跟乙漫步沙灘。我也年輕過,完全明白其中的刺激好玩、證明自己魅力的滿足感。但一腳踏兩船的危險程度猶如撲火,三角甚或四角戀中,必有人受傷,受情傷的反應人人不同,萬一有人因此自毀,多角戀中的其他人也畢生遺憾。
而到最后,戀愛最難的課題,往往已不是如何嚴肅對待戀情,而是如何分手分得有風度——不會數落對方,不會做傷害自己和對方的行為,學會放過,放過大度等等。許志安事件中的“細佬”,明里撐許,實則踏上一腳,也不得不說是對這位前任男友拖泥帶水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