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合并,給企業帶來哪些利好
答,納稅不用兩頭跑,納稅程序更簡化作為財務的你再也不用二次稅務登記、二次稅務鑒定、二邊報稅、二邊報報表以及注銷時二邊跑清稅,甚至于二邊應對檢查,以后都由二為一了。
在分稅制條件下,辦理稅務登記是兩套系統,違規處理也是兩套系統,國稅、地稅在執法口徑上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征稅系統,掌握著不同的執法標準,導致稅收征管資源的極大浪費,增加了納稅人負擔。
合并后,統一稅務執法標準、共享稅務信息,能有效提升稅收征管能力在程序上減少了納稅人的負擔。
減少企業的成本國稅和地稅合并后,不僅能夠節約稅收征管成本,對于納稅人的納稅成本也會大幅度下降。
以全國六七千萬企業來算,每戶企業一年跑國地稅路途重復10次,一次100元,僅這一項,就減省納稅人因重復跑路花費6000*10*100=6000000萬,即600億元,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對于企業來說也減少了一部分成本。
為什么說國稅地稅合并,是企業發展的又一次改革開放
1994年以前,從中央到地方只有一個稅收征統,中央稅要靠地方稅務局。
1994年7月1日,國稅地稅正式分開。
但分稅制實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使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增加,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增加,不利于稅務人員全面掌握稅收業務; 機構分設所導致的機構爭議也成為問題。
2024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將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這一重大變革,會讓那些不給員工上社保、不全額上社保、虛假工資申報的企業致命一擊
前不久,國務院公告里有一條說的是: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這樣,繳納社保的基數變大,繳納的金額就變大,公司和員工所需要負擔的社保金額都變大了,那員工到手的工資相對也就變少了。
合并的好處主要有:
【第1句】: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國、地稅之間的推諉扯皮,同時促進稅收征管的全國統一性,平衡地區差異性。
【第2句】: 能方便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第3句】: 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征收的整體效率;
【第4句】: 稅務局可以一次對所有稅種統一檢查,有效避免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弊端。
【第5句】: 地方財政數據造假的可能性下降。
以前,地方稅務局僅僅在業務上歸屬國家稅務總局指導,但人事等由同級政府決定,所以地方政府為了政績的需要,對地稅、非稅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
合并后,征稅權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類現象。
這項改革會成為未來一段時間內體制改革的重點,國家改革方案預計會在今年年底前落實, 這一政策將對每一家企業以及每個人的收入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具體規則怎樣變化,還要等待進一步政策安排。
國地稅對稅收征管的影響,這是個極具綜合性的問題,這個問題雖然不能直接下個結論,但可以肯定地說,對稅收征管應該起到促進作用。
國地稅合并后,企業稅收會有什么影響
一、國地稅正式合并務成部門新調整3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根據該方案,改革后,國地稅將合并,主要內容: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具體調整情況如下:(1)、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第11項)第十一: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
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外的國務院所屬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準。
(2)、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二、關于印花稅,提案待定在今年全國兩會全國工商聯提交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提案中,關于稅收內容:
【第1句】:國稅、地稅合并。
(已經正式合并)
【第2句】: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確定提高,起征點待定)
【第3句】:降低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建議從3%~45%降至3%~30%以下。
【第4句】:取消印花稅。
(目前提案待定)
【第5句】:允許利息抵扣。
繼續擴大“營改增”的抵扣鏈條。
國稅地稅合并怎么理解
企業辦事方面的影響:
【第1句】:不需要兩頭跑,一次性辦完業務不費勁。
比如說建筑企業去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如果涉及申報個稅,則可能需要再跑一趟地稅局,合并后一次搞定,為企業節約不少時間。
【第2句】:征管口徑統一,減少爭議。
營改增之后,有很多企業增值稅在國稅,企業所得稅在地稅。
與增值稅、所得稅都在國稅局管理的企業對比,地稅局掌握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口徑可能和國稅局有所區別,合并后有利于減少爭議。
【第3句】:普法力度更強,服務質量更好。
國地稅聯合行動,普法效果肯定是更好的,服務質量妥妥上升。
且隨著機構合并,以后國地稅業務一窗通辦指日可待。
企業在受監管方面的影響:
【第1句】:隨著金三系統上線,國地稅征管系統合并,也具備了機構合并的基礎,將來企業受的監管肯定更加多一些。
不可否認的是,以往國稅檢查出企業房產稅、個稅、土地增值稅等方面的問題也有不深入追究的情況;地稅檢查出增值稅或企業所得稅的問題,也有類似的情形。
但機構合并后,這些盲區肯定不復存在了。
【第2句】:企業信息對比數據增多,日常監管力度加強。
現有國地稅日常監管評估或大數據的風險指標對比,提取指標的稅局往往不考慮其負責稅種之外的納稅情況。
可預期的是,今后全稅種納稅信息都可實現對比分析,企業合規性要求更強。
【第3句】:國地稅聯合行動變多,違法成本企業不可承受。
近年來,隨著《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稽查工作辦法》等系列文件的公布,國地稅合作相比5年前明顯加強,但終歸不屬于同一個機構,每年聯合行動次數仍然不多。
但將來國地稅聯合行動肯定會越來越多,稽查都是全稅種的,企業違法成本將急劇上升。
企業如何應對:
【第1句】:加強稅收風險管控,提高稅法遵從度。
企業將內功練好,指標對比再多也不怕
【第2句】:做好事前籌劃,合法籌劃,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有企業說,我們風險管理的好,稅局從來沒找過我。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也可能是平時多繳稅了,所以稅局才不找企業。
而隨著國地稅合并,服務力度加強,稅收優惠政策落地障礙將無限趨近于0,辦事容易了,就更要充分享受優惠,做好稅收創效。
【第3句】: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做好爭議溝通解釋。
將來執法口徑統一后,爭議少了不說,即使有一些需要溝通解釋的工作,企業做起來也相對更容易一些,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依法納稅。
為什么說國稅地稅合并,是企業發展的又一次改革
【第1句】:減輕納稅人的稅務遵從負擔
【第2句】:為強化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地稅征管奠定堅實基礎,讓稅務在陽光下運行
【第3句】:對納稅人360度無死角監管的局面將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