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銀行擔保合同如何解除銀行擔保合同篇一
甲方用于:____________所需外匯資金,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_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第三條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____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甲方愿遵守《中國農業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______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______%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公章)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銀行擔保合同如何解除銀行擔保合同篇二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信貸業務擔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貸風險,促進業務有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銀行信貸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用信人在農業銀行辦理信貸業務應當提供擔保,符合信用貸款條件或信用方式有權核批行同意采用信用方式的除外。
第三條 的范圍包括信貸業務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與權的費用、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信貸業務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和質押。前述方式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
農業銀行原則上只接受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信貸業務的擔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實現性原則。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農業銀行境內自營本外幣信貸業務。總行單項信貸業務品種管理辦法對特定信貸業務管理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但特別規定與現行法律沖突的除外。
第一節 保證人條件
第七條 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和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可作為保證人。
(三)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下同);
(四)無不良信用記錄,或原到期信用、應付利息、應代償債務已清償或已經做了農業銀行認可的償還或代償計劃;未涉及可能導致重大損失的經濟糾紛。
第九條 信用擔保機構為保證人的,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成立,從事的經營活動合法合規;
(五)首次合作應經農業銀行一級分行資格準入審批。
第十條 自然人為保證人的,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在境內有固定居所;
(四)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
(五)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或原到期信用、應付利息、應代償債務已清償或已經做了農業銀行認可的償還或代償計劃。
(一)擔保的信貸業務為國際銀團貸款;
(四)其他經一級分行批準同意的港、澳資企業為保證人的。 境外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的,農業銀行應委托保證人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境外代理行或銀團參與行等對保證人的國籍、法人地位、資格、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等情況出具書面意見,但上述第(三)項保證人除外。
第十三條 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組織的保證:
(三)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超出授權范圍的法人分支機構提供的保證擔保;
(四)農業銀行信貸政策禁止介入的法人、其他組織;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自然人保證擔保:
(一)有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
(三)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但過失犯罪除外;
(四)有嗜賭、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節 保證人應提交的材料
第十五條 保證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三)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印鑒卡,企業章程;
(六)或有負債清單及情況說明;
(七)農業銀行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境外法人、境外組織、國家政策性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總行已授信商業銀行為保證人的,在確認擔保真實有效的前提下可減免提供上述材料。
第十六條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二)保證人固定居所證明;
(三)保證人財產或收入狀況證明;
(四)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材料;
(五)農業銀行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節 保證額度核定
1、n為保證人信用等級調整系數,其中保證人信用等級在aaa級以上的為2、aa+級、aa級為1。5、a+級以下的為1;中央企業、總行授權書中確定的優勢行業重點客戶、總行統一推薦的可直接認定為aaa級以上的客戶信用等級調整系數為3。
2、有效擔保凈資產=所有者權益-無形資產(建設用地使用權除外)-待攤費用-待處理資產損失-遞延資產-合理預計的可能會形成損失但未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或有負債。
(二)信用擔保機構
保證擔保額度=n *(所有者權益-合理預計的可能會形成損失但未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或有負債)-已為他人提供的各類余額;或者保證擔保額度= n *資產中高安全性和高流動性金融資產余額—已為他人提供的各類擔保余額。
3、上述兩種方法核定的額度不同時,按孰低的原則核定額度。
(三)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以及境外金融機構在農業銀行核定的授信額度內提供擔保。
(四)自然人保證擔保額度=3*(年正常稅后收入-年債務性支出-年生活保障支出)—已為他人提供的各類擔保余額; 或者保證擔保額度=1*凈資產-已為他人提供的各類擔保余額。
(五)法律法規或企業章程(合伙協議)對保證人對外總額有最高額限定,且該限額小于上述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信用擔保機構對單個法人的保證余額一般不超過凈資產的10%,最高不超過15%;其他法人或組織對單個用信人的保證余額超過保證人凈資產的50%時,應從嚴控制;法律法規或企業章程(合伙協議)對保證人對外單筆擔保金額或單個用信人擔保金額有最高額限定,且該限額小于上述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對集團內部成員單位或關聯單位間的、其他保證人之間的相互擔保或循環擔保,應嚴格控制。
集團成員單位關聯擔保余額占集團授信的比例執行總行有關規定。采用集團內關聯企業保證的,應由集團本部(母公司)、核心企業或集團財務公司提供擔保;由集團公司本部(母公司)提供擔保的,核算保證能力時,應使用集團公司本部(母公司)未經合并的財務報表。
銀行擔保合同如何解除銀行擔保合同篇三
貸款人:xxxx支行
一、借款人同意對《沖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年x字第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辦理逐月沖還貸(下稱沖還貸)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沖還貸確認表》賬戶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當期應還貸款本息,且每月只沖還一次,正常情況下,沖還貸日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辦理提前還款。
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上述當期是指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還貸視為前一期,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當貸款正常扣款日為每月18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沖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含逾期未還金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即當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應還款金額)
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賬戶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托扣款賬戶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一)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沖,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擔因沖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戶提前還本、利率調整等因素導致的自然縮期為最后一期的)的還款不進行沖還貸,借款人須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委托扣款賬戶、扣款日期存足資金進行還款。
五、本協議不影響借款人在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約定賬戶的公積金無法提取用于歸還貸款或不足以歸還應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仍應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否則由此出現貸款逾期或其他損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有權根據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貸款方:
借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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