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小朋友,名字叫做那杜郎郎。去年暑假,因為三次砸缸救人事件出了名,今年3月杜郎郎被評為法治市“見義勇為的好榜樣”。
那天下午,與杜郎郎同村的八九個小朋友在杜郎郎家的老屋前面左邊的亭子旁玩耍。亭子不遠處有一個長滿青苔的土坡,土坡下面有一口水缸,缸大水深。
其中有三個小朋友,一個叫牛牛,一個叫文質,一個叫彬彬。三個人你追我趕,調皮又歡暢,都爬上了土坡,一不小心,腳底一滑,撲通通兩聲響,文質和彬彬都掉進了水缸里。接著就聽到牛牛大聲喊:“救命啊!救命啊!”有幾個小朋友慌里又慌張,一見出了事,嚇得跑到外面邊哭邊喊。
杜郎郎正在與試試和喵喵看螞蟻搬運食物。聽得喊聲,杜郎郎飛一般地跑過去,眼看文質和彬彬快要沒頂了。杜郎郎和小朋友們根本夠不到水缸口,無法把掉進缸里的文質和彬彬拽出來。
杜郎郎急中生智,想掄起爺爺用來打石頭的鐵錘,鐵錘太重,便命令小朋友試試幫忙。
試試急忙說:“我不敢,砸爛了要賠的!”
杜郎郎大聲說:“不要你賠!”
杜郎郎和試試兩個人,竭盡全力掄起鐵錘,用力砸向那大水缸,哐當當幾聲響,水缸被砸開一個大洞,流水嘩啦啦往外淌,一會兒文質和彬彬就鉆出了那破水缸。
落水小朋友得救了,大家都齊鼓掌,人人都夸杜郎郎。小朋友在一起議論紛紛。
杜郎郎激動地說:“謝謝試試的幫忙!”試試小聲地說:“幸好砸的是你們家的缸。如果是別人家的缸,我是不會幫你的!”
杜郎郎說:“缸重要,還是人的命重要?”試試小朋友默不作聲。
喵喵回答說:“如果是別人家的缸,你還敢砸嗎?”
杜郎郎對著小朋友們說:“我不管是誰家的缸,為了救人,一定要砸!砸了再說!”
杜郎郎的爸爸媽媽在深圳打工,杜郎郎從兩歲起就跟隨爺爺奶奶生活了。爺爺奶奶知書達理,經常教育杜郎郎要思利及人,要有助人為樂之心,要關注別人的感受,要尊重人,要學會寬容人,要做一個好孩子。爺爺奶奶也經常給杜郎郎講故事,關于那個《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就是爺爺講給他聽的,他也把這個故事講給了小朋友們聽。他把勇敢、機智、聰明的司馬光當作自己心目中的榜樣。這次砸缸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爺爺奶奶回到家,杜郎郎把砸缸救人一事告訴了爺爺奶奶。
爺爺哈哈大笑,并對他豎起了大拇指,說:“杜郎郎了不起,司馬光用大石頭砸,你卻用鐵錘,總之能夠救到人就好!”奶奶說:“這缸,得砸,而且必須要砸。如果砸不爛就麻煩了!”
杜郎郎自豪地說:“我有的是力氣!我現在天天鍛煉用桶提水!”
說著說著,屋外面響起了鞭炮聲。全村男女老少都來看熱鬧。原來是文質的爸爸媽媽登門感謝杜郎郎救命之恩。文質的爸爸拿出一萬元作為報答和賠償那口大水缸。杜郎郎的爺爺奶奶說什么也堅決不收,只要求文質的爸爸給一個承諾:當別人有困難的時候,要盡力幫助!文質的爸爸媽媽滿口答應:“我們全家永遠記住杜郎郎救命之恩,我們承諾,一定盡力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一會兒,彬彬的爸媽和爺爺也來了,沒有放鞭炮。彬彬的家人不是來感恩的,而是來要求杜郎郎家承擔侵權責任,給予彬彬小朋友賠償的。在法治時代的今天,杜郎郎砸缸,一砸還真有點麻煩。
彬彬的爸爸抱怨說:“在你們家,我們家的孩子,因驚嚇引發了精神損害。你們必須賠償。”彬彬的爸爸心里只裝著物欲而置其它的東西全然不顧,似乎窮得只剩下錢了。
杜郎郎的爺爺微笑著說:“說吧,要賠償多少?”
文質的爸爸也許是打抱不平:“杜郎郎救了你孩子的命,你不但不知道感謝和賠償那口缸,居然還來敲詐!”
彬彬的爸爸一聽,氣不打一處來:“敲詐?你們都是法盲。”
文質的爸爸反問:“你有什么法律依據?”
“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彬彬的媽媽理直氣壯地說,“杜郎郎家的缸裝滿了水,沒有用東西蓋住,導致人溺水,要承擔責任。我的小孩因驚嚇引發精神損害,故要求賠償。”
杜郎郎的爺爺還是微笑著說:“說吧,要賠償多少?”
其實,彬彬的爸爸昨天打牌賭錢輸了一大筆,想或多或少撈一把就算了,說:“你們看著辦吧!”
“又一個見利忘義之徒。”文質的爸爸大聲地說,“如果再發生這樣的事情,誰還會去救!”
杜郎郎的奶奶很爽快地拿出兩千元遞給了彬彬的媽媽。彬彬的爸爸媽媽一溜煙就不見了。文質的爸爸大聲說:“我馬上去咨詢律師!”
圍觀的群眾聽到杜郎郎的爺爺對杜郎郎大聲說:“郎郎,你做得對!如果以后又有人掉進大水缸,記住,你不管是誰家的缸,為了救人,一定要砸!砸了再說!”杜郎郎大聲回答:“爺爺說的話,我記住了!”
第二天,彬彬的媽媽登門道歉,把那兩千元退給了杜郎郎的奶奶。......
天下之事,無奇不有。
有一天,彬彬邀請杜郎郎和管至極到家里來玩耍。杜郎郎和管至極兩個小朋友走進彬彬的家,葡萄架給小朋友帶來了陰涼,欲伸手去采摘晶瑩的鮮葡萄。杜郎郎和管至極兩個小朋友在屋里坐住,津津有味地吃桃子。
好客的彬彬悄悄地爬上架在圍墻邊的竹梯子,當彬彬正欲伸手去摘葡萄,腳一滑,他還沒有反應過來,那竹梯子就迅速倒向了圍墻旁邊的那口大水缸。在屋里說說笑笑的杜郎郎和管至極,只聽得撲通一聲響。他們跑出來一看,原來彬彬掉進了大水缸。那口大水缸與杜郎郎家的一樣,缸大水深。杜郎郎和管至極根本夠不到水缸口,無法把掉進缸里的彬彬拽出來。
杜郎郎急中生智拿起一把鋤頭,管至極急急忙忙拿起一把斧頭。杜郎郎一鋤砸過去,管至極一斧頭砸過去,水缸被砸開兩個大洞,流水嘩啦啦往外淌,一會兒彬彬得救了。
彬彬的爸爸媽媽回來了。彬彬的爸爸很溫和地說:“謝謝你們救了彬彬!請不要告訴你們的爸爸媽媽!”彬彬的媽媽拿出兩百元,一人一百,分別遞給杜郎郎和管至極。管至極接了,杜郎郎堅決拒絕。
管至極蹦蹦跳跳地拿著那一百元去富豪商店買東西吃。管至極離開商店沒有多久,管至極的媽媽和文質的媽媽也來到商店買東西。
商店老板娘對管至極的媽媽說:“你的小孩剛剛來過,拿了一百元來買零食和玩具!”
管至極的媽媽說:“不會是偷的吧!”她快步回到家,看見管至極正在與牛牛玩玩具。她微笑著問管至極:“那一百元,怎么回事?”管至極不回答。她說:“把錢拿出來,再告訴我怎么回事,我就不告訴你爸爸!”管至極立即拿出一堆零錢,數一數,共有82元。管至極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媽媽。她拿著錢走了。她把救人事件告訴了文質的媽媽,文質的媽媽告訴了文質的爸爸,文質的爸爸告訴了管至極的爸爸。文質的爸爸出謀劃策,提議管至極的爸爸一定要好好教訓彬彬的家人。
管至極和杜郎郎是表兄弟關系。管至極的爸爸本無意要彬彬的家人難堪,可是一想到上次彬彬的家人到杜郎郎家大吵大鬧的情景,于是也想讓全村的男女老少到彬彬家看看熱鬧。不過,他沒有令彬彬的家人尷尬。
彬彬的爸爸媽媽已經咨詢過律師。兩個小朋友為了自己家小孩子的人身安全而砸缸,對于那口缸,不存在賠償問題。反而,因是無因管理關系,管至極小朋友還有權要求一點好人好事獎金。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
管至極的爸爸來到彬彬家,彬彬的家人熱情地招待了他,并且拿出一千元報答救命之恩。管至極的爸爸沒有接錢。不過,他要求彬彬的爸爸給一個承諾:當別人有困難的時候,要盡力幫助!
彬彬的爸爸媽媽滿口答應:“我們全家永遠記住管至極和杜郎郎的救命之恩,我們承諾,一定盡力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管至極的爸爸非常感動,......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比較麻煩的事情又來了。
愛玩是小朋友的天性。上次那件事情過了一周之后,喵喵、彬彬、管至極和杜郎郎四位小朋友到牛牛家的老屋玩耍。老屋挺寬敞,適合小朋友們捉迷藏躲貓貓。喵喵很爽快地說:“我先找吧。”大家都表示同意。管至極用手絹把喵喵的雙眼綁起來,并大聲說:“開始。”大家便四下散去,都想快速尋找一處隱蔽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把自己藏起來。
管至極和杜郎郎向圍墻奔去,都想爬上那一架梯子,然后爬上圍墻,最后跳到圍墻那邊去。管至極爬上了那一架梯子,右手剛接觸圍墻,就驚動了一個黃蜂窩,一只兩只黃蜂飛了過來。管至極想到撤退,腳便往回踩,可是竹梯子卻往大水缸那邊倒。杜郎郎去扶梯子,梯子卻不聽指揮。
只聽得撲通一聲響。管至極掉進了大水缸。杜郎郎根本夠不到水缸口,無法把掉進缸里的管至極拽出來。杜郎郎抱起一個大石頭,竭盡全力砸向水缸,砸了三次,水缸才被砸開一個大洞,流水嘩啦啦往外淌,一會兒管至極就鉆出了那破水缸。
牛牛的爺爺回來了,他便把杜郎郎的爺爺叫過來了,要求賠償那只大水缸。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文質的爸爸也來了,他便打電話給律師,咨詢解決辦法。律師告訴他,缸的主人,在裝滿水的前提下,放任小孩子在周邊玩,差點發生致人死亡的嚴重事故,自然有一定責任。但小孩子或許能知道水缸在充水狀態下危險,其家長也有一定責任,這在法律上叫與有過失,可以減輕主人的管理責任。關鍵是杜郎郎小朋友把人家的水缸給砸了,這是緊急避險行為。
律師解釋說,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簡單而言,一般情況下,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杜郎郎砸缸是不用賠的。
牛牛的爺爺聽文質的爸爸解釋后,說:“不用賠了!”
杜郎郎的爺爺卻說:“這缸,得砸,而且必須要砸。如果砸不爛就麻煩了!賠多少錢?說吧!”
牛牛的爺爺還是說:“你說得對!這缸,得砸,而且必須要砸。救人要緊,為了救人砸的缸,不用賠了!”
圍觀的群眾聽到杜郎郎的爺爺對杜郎郎大聲說:“郎郎,你做得對!如果以后還有人掉進大水缸,記住,你不管是誰家的缸,為了救人,一定要砸!砸了再說!”杜郎郎大聲回答:“爺爺說的話,我記住了!”
杜郎郎三次砸缸救人的事跡,經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后,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