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二年,武都縣拱壩河截流修建水電站。當時沒有大型機械設備,除了炸藥,就是鎬頭、鐵锨、人力車,只能依靠人力搞大兵團作戰。
當時,將修建水電站的民工按軍事化編制,組成一個團,三個營,以營為單位,劃為三大片作業。這個故事就發生在一營所在工段。
民工某人,在河灘上挖沙,挖開沙泥后發現了一罐銀元,慌忙左右顧盼,見沒有人在他身邊,稍遠點的其他民工正在各干其事,也沒人注意他,就蹲下身去,仔細觀看,確信自己挖出的是一罐銀元之后,就將其掩埋了,想著夜里再來取回。便做了記號,以防晚上來時難以找到。
吃過晚飯,盼到天黑,該人拿著手電筒和工具,一個人悄悄來到白天挖沙見到那罐銀元的地方,見自己做的記號還在,就挖了起來。奇怪的是,挖遍了該地方,就是找不見了那罐銀元,直到天亮,挖了好大一片河灘也沒有結果。
假如,該人就此罷休,不得財,也未失財,就當是眼花了,看錯了,倒也無事。不想該人總以為是被別人先他一步取走了,氣不過,就將這件事上報了。水電站指揮部保衛科、縣公安局來人,反復調查,沒有結果;組織上百名民工,將發現地方圓一帶挖地三尺,也不見銀元的影子。有人提出,該人是監守自盜后,故意報案。于是刑訊逼供,讓該人吃盡了苦頭,受刑不過,遂投河自殺了。
自此,此案成了無頭案。
拱壩河是從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縣流出來的一條河流。解放前,藏區種植鴉片,漢人用水煙、茶葉、鹽巴等去與藏民貿易,換鴉片到內地販賣。因此這條唯一的進山之路,便常有土匪出沒。商人為土匪所迫,情事所急,將銀元埋在河灘也很有可能。該民工挖沙時發現銀元的可能性也很大。他之所以上報,到后來自殺也沒改口,都說明這罐銀元確實存在。那么,這罐銀元到哪里去了呢?
一說,該民工發現銀元時,其閃光恰好被對面山坡上放羊人所見。放羊人先他一步,取走了銀元。此說可能性不大,因為銀元并不閃光,且在數百米開外,并不能看清。
二說,監守自盜,也不大可能。該民工既然已經自己取走,又何必報案?匪夷所思!而且,后來還投河自殺了,命都不要了,還要銀元干什么?何況,那個年代,銀元并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不能當錢使用!
三說,某官員找到了,貪污了,為了掩蓋真相給該民工繼續栽贓。四說,該民工身邊的人看見了,取走了,等等。這些說法,都被當時的辦案人員否定了。
公元一九九零年,一個姓譚的年輕人因倒賣文物罪被逮捕。公安人員審問他倒賣文物的資金來源時,姓譚的交代,他在拱壩河釣魚時意外得到了一罐銀元,賣掉后才有了倒賣文物的本錢。公安人員押解他去指認得到那罐銀元的地點,其指認的地點恰好是一九七二年修建拱壩河水電站發生的銀元案的河灘上,但距當時的發案地相距一華里,也就是五百米。
于是,公安人員推測,當年那個民工可能是興奮過度,記錯了地點。真相是否如此,難以斷定。
后來,又有某些人在該河灘淘金時發現整罐銀元的傳說。
再后來,便有很多的人去那里挖沙,都是在土管部門辦理了相關手續之后去的。人們都說,挖沙是假,找整罐的銀元才是真。
再后來,那里的沙都被挖完了,但還有很多的人再辦了合法手續,還在那里繼續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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