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篇一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牡丹江醫學院(muda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2、學校代碼:10229(國標碼)
3、學校校址:牡丹江市愛民區通鄉街3號
4、郵政編碼:157011
5、學校性質:公辦
6、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7、辦學層次:本科
8、學校網址:
9、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牡丹江醫學院
10、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篇二
1、招生部門:牡丹江醫學院招生就業處
2、咨詢途徑:
1) e-mail :[email?protected]/*
=128)o=(parseint(m)
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工作人員會及時進行回復。
2)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http:/// 網上咨詢周在線咨詢。
3)各省網上咨詢周在線咨詢。
4)咨詢電話:0453-6581491 6585444 6585511 6984589
3、凡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后,學校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以ems郵遞方式寄出,錄取結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門的招考信息網或牡丹江醫學院本科招生網上查詢錄取結果。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篇三
第六條 參照執行《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招生工作任務落實到人,責任明確到人。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豐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內涵。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實施“陽光工程”,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 “30個不得”、“六堅持”等招生工作禁令,堅持原則,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禁止濫用職權,循私舞弊,弄虛作假,杜絕招生工作中的虛假廣告宣傳和腐敗現象。
第七條 招生工作組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熟悉招生錄取工作有關政策、法規和程序;
2、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原則性和組織紀律性,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
4、無直系親屬參加入學考試。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篇四
第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對專業錄取的要求,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條 錄取原則:
1、按照國家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三方面,擇優錄取。
2、各批次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相同批次錄取控制線。
3、錄取細則:
(1)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所有平行志愿投檔考生均按第一志愿對待。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我校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對于進檔考生,除內蒙古自治區、浙江省外,均以考試成績優先為原則,按實際高考分數排序進行專業錄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
對江蘇省考生,按“分數優先,后單科比較、再等級”的原則錄取,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c,必測科目等級為c,技術科目等級為合格。
浙江省按新標準執行。
(3)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按高考實際分數排序錄取。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按照政策加分、外語、理科綜合、數學、語文逐項比較進行錄取。例如:高考分數和加分條件均相同時,以外語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進行專業錄取,若外語分數也相同,按理科綜合分數排序錄取,以此類推。
(4)其它說明: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按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照顧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
4、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色盲、色弱不能報考我校醫學類相關各專業。
5、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依據學籍管理辦法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篇五
第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牡丹江醫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牡丹江醫學院
2023年4月10日
小編精心為您推薦: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篇六
2023年高考自主招生簡章匯總
2023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大全
2023全國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及系統匯總
2023年全國各省市高考錄取批次設置
2023高校新增及撤銷專業名單
取消高考加分項目信息匯總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