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的何大媽晨練時一頭栽進了荷花池,82歲的孫老伯奮不顧身跳入池中救人。
大媽心存感激,打算登門道謝,而老伯要求找電視臺報社宣傳一下他的行為。大媽的女兒得知此事,在網上發帖質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該帖引來網友熱議。對老伯而言,在登門致謝前,一切都顯得那么完美,老伯的要求之所以引發熱議,歸根結底是不符合我們中國做好事不留名的習慣。于是有人說老伯救人動機不純。
這可就真屈了老伯了!說句開玩笑的話,老伯救人要是為炒作從而達到什么政治或商業的目的,就算是老伯自己說出來估計也不會有人信。孫老伯自己也在面對媒體時強調:“我在這件事情上,絲毫沒有考慮我個人的得失。現在這個社會風氣,好事難做,遇到好事(有些人)不敢做,媒體知道的話應該報道,這是值得提倡和發揚的。”孫老伯說得多好啊!不說別的,試想一下,在公園里,一個82歲的老伯去救人,難道不令人詫異嗎?其他人在干嘛呢?難道整個公園就老伯一個人會游泳?難以置信的一幕卻實實在在發生了,而我們卻要批評救人者宣傳自己的行為?我深深感受到了公園中人們的冷漠,更感受到這個社會許許多多人們的冷漠。
2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悅悅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輛車碾壓,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后由一名拾荒妹救助送至醫院,但可憐的小悅悅最終還是搶救無效死亡。這件事曾經深深地刺激了我的心,而老伯的行為讓我覺得這是“賞”給那些人情冷漠的人的一個有力的耳光。連老伯自己都說:“當時在場那么多比我年齡小的人,他們都沒去救,結果還是我們兩個80多歲的老頭跳進池里。唉——現在做好事的人越來越少了……”,老伯說的很直白很實在,他老人家都80多歲的人了,圖一個名聲有什么用?還有人指責老伯貪財,更是扯淡。“我現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來收入過萬,還需要什么財?”老伯的良好用意被誤解,甚至遭到指責,難怪他老人家感到心寒。戰國時期魯國法令規定,如果有人能贖出在他國淪為奴婢的魯國人,贖金由魯國朝庭出。子貢先掏錢贖出了在他國淪為奴婢的魯國人,朝廷要他領贖金,但他推讓沒有領這筆錢。孔子評論說:“子貢這件事做的不對。
從今以后魯國人不會做這樣的事了。領贖金并不損害品行,但不領贖金就不會再有人去贖人了。”我相信,老伯的行為最終也會得到大媽的認同,做好事并宣揚出去,比做好事不留名更具有實際意義,相比于比那些“遇恩求報”的偽君子更是強上萬倍!這個社會太需要敢于做好事的人了。不做好事,還嘲笑做好事是多管閑事者,才是真正可笑的粗鄙小人!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我也會盡可能地貢獻自己的力量,不會因為善小而不為,更不會見難不救,而且我認為我應向孫老伯學習,不僅助人,而且將自己的光和熱傳遞給旁人,讓世間充滿正能量!
我相信,這個世界多一點像孫老伯這樣的正能量釋放者,世間將充滿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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