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顧名思義是過早地成熟而提前做了不是那個年齡段該做的事----早戀。然而,這就是所謂早戀的真實定義嗎?也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
大部分的家長老師眼中早連如同洪水猛獸般,是絕對不容許的,他們時刻預防著,只要發現就馬上扼殺在萌芽狀態,早戀就是不好的,是錯的。
一名中學生,或許我是話并不有多大的影響力,但我還是想說早戀不是這樣定義的,家長老師預防“早戀”是為了什么,不就是是為了我們好嗎?這是不可否認的,但很多時候我們做事情越多,偏離最初的目的就會越遠,我們不妨來看看,家長老師是否一直堅持在最初的目的上。
何時,一位富商對其早戀的孩兒說,在他看來年齡并不是衡量早戀的標準,一個沒有固定收入的人再老戀愛也是早戀,只要有固定的收入哪再小也不算是早戀。在他看來一個人只要可以給他所愛的人幸福那早戀就不是早戀。
我們知道年齡并不能代表什么,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不是嗎?
有的人,有著青春年華卻用來虛度,依靠著父母過著童年的過家家生活,難道他們是愛戀就不是早戀嗎?又有誰敢說沒這種人的存在呢?相反,從小吃苦懂事的一些學生,為什么就要被定義成早戀,成為被指責的對象?;蛟S你會說那只會影響學業,我承認這或多或少會有影響,但是否有人想過他們在這過程有學會了什么,是否比危害少呢?
學會了處理復雜的關系,你不要說哪過于復雜,怕孩子吃不消。那是借口,什么東西是不經歷卻可以學會的呀!況且不是還有你們這家長老師嗎?你們的目的不是為了他們好嗎?那就放低你們的架子,去成為孩子們的知己,少些責備,讓他們去傾訴,只要你指著正確的路,他們或許表面不在乎你的話,當他一定會努力去走,沿著你指的路,因為他們也不想做錯而給自己愛的人帶來不必要的煩惱。
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誰還在上課不好好上課,去想這對方呢?得不到的東西總是想方設法去爭取,一旦得到了就不會去當心失去,這是人的共性不是嗎?而且這樣一來那些只是玩玩的孩子就不會為了面子而去做這樣的事了。況且誰希望自己喜歡的人學習不好呢,無形中是不是又給對方提供了動力呢?
而這些都是順孩子的心意的,他們會努力去做,對于哪寫給他們指路的人心中一定是會不生感激的。這樣的方法對于引起孩子反感的‘武力,斥責的阻擋’的方法難道比不上嗎?后記:早戀的標準不是年齡,不是是否有經濟能力,而是是否對孩子有益,這才是家長老師的目的,如果對孩子有益,哪早戀就不叫早戀,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