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長過程中,有諸多樂趣一直伴隨著我的讀書生活。在讀書的時候,我好像并沒有什么明確的目的,只是想做一個快快樂樂的讀書人,在書中暢飲生活。
現在,我愛上了讀書,書本也成為了我最好的伙伴。它陪伴我度過了一個個漫長的無味的時光,它給我帶來了種種樂趣。
每當七點半的鐘聲響起時,我早已習以為常地捧起一本書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這回,我讀的是一本偵探小說,其中各個環節都耐人尋味。
剛剛開始的時候總是感覺平淡無奇,一點也沒有驚險刺激地感覺。慢慢地書中總會描寫出一個兇手,他身手敏捷,一臉陰險、狡詐;雙手戴著一次性手套,右手還拿著一把鋒利的匕首,他以一個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差進胸口,在處理掉兇器,逃之夭夭!那種情景讓我看了仿佛意思清風都危機四伏,每一個聲響,都讓我毛骨悚然!都讓我膽戰心驚!
我看得入了迷,仿佛已經身臨其境了!其中有一篇文章是這樣的(兇手用甲表示,老板用乙表示)“甲以得知二十年前父親的謀殺案是乙造成的,所以便下定決心要為父親報仇雪恨。甲也機緣巧合之下就成了乙的秘書,便增添了他報殺父之仇的機會。他經過一番精心地計劃,終于,他想出利用乙家的電腦控制系統來進行一次謀殺計劃,只要把乙灌醉,再把房間的溫度慢慢地提高,就會使乙心臟病發,這樣就不會被警方懷疑,只會認為是病死的而已。
每到看到有人被殺害是,總是感到心痛,但我并不是憐憫那些被害者,而是可憐的那些兇手!看過這么多的案件之后,讓我得出了一個結論:被害者是可惡的,兇手確是可憐的。但有何嘗不是呢?每當甲看到自己的家人被乙無情地殺害!換成我也會不比心痛,總想為自己的家人報仇雪恨!難道報仇一定得讓乙也這樣離開人世嗎?為何不可以換一種方式?讓他(他)得到一種懲罰,或是提供一定的證據給警察,讓法律把她(他)懲戒了,為何要讓自己得到一個可有可無的罪名呢?這樣不僅害了自己,也許會傷害到自己的家人!這樣的后果自己為什么一定要有呢?……
正當我看得入了迷,媽媽突然打開了我的房門,我“啊”了一聲!媽媽不耐煩地說:“別一驚一乍了,都都九點半了!明天還要上學呢!早點睡吧。”“哦,晚安”不知不覺中已經兩個小時過去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書,如果不上學,真想一口氣看完它。
書,我的最愛!我常常看得入迷,因為它是我的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