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分一直是困擾大家的一點,簡單點說勞務關系是單一的沒什么具體的權利義務的劃分,對于勞動關系而言是一種權利義務對等的一種工作形態。
1.期限方面的區別 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 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 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的”及第41條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定來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雖然尚處于起步發展階段,但已在我國顯示出促進 就業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時期內,勞務派遣將作為一種重要的用工形式,繼續發揮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關法律規定,是派遣員工維權的基礎。
二、勞務派遣的崗位要求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薄扒翱钜幎ǖ呐R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薄坝霉挝粦攪栏窨刂苿趧张汕灿霉盗浚坏贸^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三、勞動關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勞動法》中所規范的勞動關系,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法律特征:
1、勞動關系是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系,與勞動者有著直接的聯系。
2、勞動關系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提供生產資料的勞動者所在單位。
3、勞動關系的一方勞動者,要成為另一方所在單位的成員,要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以及有關制度。
由此你可以得知勞動關系中會出現勞務派遣的工作,一般情況下勞務派遣是不屬于勞動關系中,是屬于勞務關系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