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媽最近特心煩,一個月未到便被小偷扒了兩回錢包。這天大媽去集市買菜,進了市場沒多久便感覺又被人“盯上”了。為了印證自己的感覺,大媽走到一處菜攤前假裝買菜,眼睛卻悄悄往后瞄。
這一瞄還真讓大媽發現了問題,只見一個戴金絲眼鏡,外表長得斯斯文文的年輕小伙,就站在不遠處一直往她這邊看。大媽起身轉背狠狠瞪了小伙一眼,她這一瞪令小伙慌了神,低下頭手忙腳亂地在面前菜攤上翻弄著。
趁小伙低頭的機會,大媽拔腿就走。走了好一會兒,大媽覺得應該甩掉小伙了,誰知回頭一看,小伙還是緊緊跟在她身后。這下大媽徹底火了,疾步走到小伙面前道:“我說小伙子,看你有手有腳,干啥不好偏要干這個?”
見自己的行徑敗露,小伙干脆裝起了糊涂:“大媽,你這是啥意思,我都干啥了?”沒有確鑿證據證明小伙就是小偷,大媽沒辦法,只好開口道:“我不管你干啥,只要不繼續跟著我就成。”
大媽話已說得非常清楚,小伙理應知難而退才對,可他卻仍然亦步亦趨地跟著。看來“軟招”是不成了,得來點“硬的”。想到這里大媽悄悄掏出手機撥打了“110”。
警察很快趕到,可沒想都到這份上了,小伙子還欲狡辯:“無緣無故你叫警察來干嗎?”“無緣無故?我又不是黃花大閨女,如果你不是小偷,為啥跟著我走了一條街?”站在一旁,作為當事人的劉大媽質問道。
“我不是小偷,不信你們看這個。”小伙見被人當成小偷,趕緊掏出身份證。“嫪國浩。”警察接過小伙的身份證,先是念了一遍又道,“你與嫪廣平是什么關系?”
嫪廣平是本市著名企業家,家里很有錢,因為嫪姓比較罕見,所以警察把小伙與嫪廣平聯系上了。“他是我老爸!”小伙的回答把在場所有人驚住了。半晌,劉大媽嘆了口氣道:“嗨,現在的有錢人咋都這樣……”
前段時間本市電視臺剛剛報道過一則新聞,說是某個富豪嫌日子過得平淡無奇,便時不時在超市偷竊謀求刺激。“不是你們想象的這樣!”想必國浩也看過那條新聞,真急了。
就在這時,一位年輕姑娘急匆匆地走了過來,自我介紹說她叫肖娟,是國浩的女朋友,她可以證明這件事的確是個誤會。原來國浩為了表明自己不是好吃懶做的“富二代”,是個會過日子的人,大清早的便與女友肖娟打賭,只用一百塊錢便可置辦一桌葷素搭配齊全的食材。
可真到了集市國浩才發現,如今這物價,要想履行賭約難度實在太大。就在國浩想要放棄時,看到了來集市采買的劉大媽。都說大媽是最會過日子的,她們可以一分錢掰成兩半花。
一個絕好的點子頓時在國浩腦海形成,他只要緊跟劉大媽,無論大媽買什么食材,他都能以同樣的價格購買,這樣不就可以完成賭約了?國浩點子是不錯,卻因為跟得太緊,被劉大媽當成小偷了,于是就出現了先前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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