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16年的愛風雨飄搖(1)
第五篇.到底誰才是錯位的肋骨
1. 老公外遇:16年的愛風雨飄搖
■傾訴者:王女士(女 34歲)
■時間:2007年8月20日14:00-16:00
■地點:廈門日報報業大廈17樓
“與我相愛16年的老公愛上別人的妻,我原諒了他三次,可他仍和她藕斷絲連。我真不想離婚,他是我的初戀,又是我的第二任老公,我想挽回這段來之不易的感情。可是,我用什么好辦法挽回呢?”王女士淚水漣漣,極度痛苦又極度無奈。
他發誓說,這輩子如果對不起我,他就不是人
聽到他結婚的消息,我傷心欲絕。這時,有人給我介紹了一位教師,出于賭氣,我很快將自己嫁了。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嘛,抱著這樣的念頭,將自己嫁出去后,我雖然仍染忘不了他,但年輕單純的我,能做到的只是,徹底忘了他,好好過我的日子,好好愛我的老公,好好經營我的家。
沒想到,新婚之夜,老公發現我不是處女,他大為光火。從此,我背上了“不潔”的罪,在他嫌棄的目光中,我們天天吵,天天鬧,我經常被他打。婚后第二年,我生了女兒。
我忍著,一直不吭聲地忍著。誰讓我將自己最珍貴的第一次給了他,而不是給自己的老公呢?我對不起老公,被他嫌棄、被他罵、被他打,是應該的。
骨子里,我是一個不甘平庸的女人。每月那點工資,天天準點上班下班,這樣的日子,我不喜歡,加上家庭缺乏溫暖,老公并不愛惜我,我便思謀著改變自己的生活。我停薪留職了,跟著朋友學做生意,開了一家服裝店。開服裝店那幾年,我做得很辛苦,我的足跡遍布全國各地,哪里有“上海羊毛衫展銷會”,哪里就有我的身影。
辛苦總有回報,在舊日同事還在努力掙120元工資時,我已經月入上千元,甚至幾千元,沒幾年時間,我就成了小縣城里的小富婆。
1997年,他離婚了,他老婆跟人跑了,丟下一個3歲女兒給他。在廈門,打工的他,無力獨自撫養女兒,他便帶著女兒回來了——那時的他,除了身上穿的一套衣服,身無分文,如叫花子一般。
或許,是我從來沒在老公那兒感受和體會到“愛情”這兩個字的美好吧?或許,是我從來沒有忘記過他對我的好吧?與他再次重逢后,我仍然為他心動。我替他租了房子,安頓好他和他女兒,隔一兩天去看他一次,每次去,帶100元錢給他,像養小白臉似的,將他和他的女兒養了起來。我拯救他于窘境,他感動極了,他發誓說,這輩子如果對不起我,他就不是人。
終于,有情人終成眷屬,我們名正言順在一起了,我們很高興。1997年底,我們結婚了。我們結婚時,我媽對他說:我把女兒交給你,只圖你老實,不會打她,你們要好好過日子。
我們相愛16年了。我們的好日子,在去年突然結束
他長相挺好,外表老實、木訥,生意場上的靈活和周旋,他怎么也學不會。在老家,他不知道能夠做什么。而我,因為他,名聲變得很差。與他商量后,我便毅然關閉了日進斗金的店鋪,帶著十幾萬元的私房錢,與他一起來到廈門。
到廈門后,我買了一部中巴車給他開,我賣票。后來,我們生了一個自己的女兒,我成為三個女兒的媽了。我將三個女兒全放在老家我媽那里,由我媽照顧她們。每次回老家時,三個女兒團團圍著我,親熱地喊我“媽媽”,我是多么幸福和快樂呀。
相親,相愛,相疼,相惜,我們恩愛地過著日子。我們在老家買了房,裝修一流。三個女兒乖巧懂事,讀書成績很好。我們從來不為錢吵架,從來不為孩子的教育問題拌嘴。后來,中巴車報廢,我們進了同一家公司做工,他開某一路中巴,我在公司只上上午半天班,下午睡睡覺,買菜做飯等他下班回來。這樣的生活,我很知足。
到去年,算起來,我們相愛16年了。16年時光,既漫長又短暫,我們的恩愛,卻是無限綿長,如扯不斷的絲。
然而,好日子在去年,突然結束了。
那一天,我搭他的車去辦事,我坐在他身后的位置上。在一個站點,上來一個女人。這女人一上車,就冷著一張臉大聲沖他嚷:你到底怎么回事呀?你讓我等了40分鐘,你怎么能這樣呀?你太過分了。他支支吾吾回答女人:手機沒電。女人不依不饒:什么沒電,別找理由騙我,下次,我一定讓你也這樣等我。聽這一席話,立刻,我傻眼了。他們是什么關系呀?這樣隨便里帶一份撒嬌和責罵,表現出親熱無比的模樣,如同情人或夫妻之間的不講絲毫客套。我坐著,沒吭一聲。他沒對女人介紹我是他老婆,也沒對我介紹這女人是誰。后來,到了辦事地點,我默默下了車。
當晚,我問他那女人是誰,他說是一個熟人。我說:再熟的人,也不能以這樣口氣說話呀。他不回答我。
他真的是不會編謊言的人,架不住我三套兩套,我就套明白了。我才知道,有一次,他的車壞了,壞在一家小百貨店門前。由此,他認識了賣小百貨的這個女人。這個女人比我年輕,有老公和孩子。熟了以后,他偶爾去她店里買礦泉水、面包之類。更熟了以后,她會燉了補品送到車上給他吃。他說:我知道這樣做不對,對不起你,我提出過分手,她不同意。
我一夜沒睡,第二天沒去上班,老板娘便打電話來。在電話里,我哭著將這事告訴老板娘。老板娘立刻告訴了老板,老板要他晚上到他們家,他們要做他的思想工作。
當晚,在老板和老板娘的勸解下,他向老板和老板娘保證說:與那個女人分手。
我原諒了他。這是我第一次原諒他。
一個女人打電話給我,罵我:你太沒用了,你去死吧
為此,老板和老板娘放了我們一周假,讓我們兩人好好相處,好好散散心,我們手牽手去了植物園、南普陀、珍珠灣。放松地玩一周后,我們的生活恢復常態。我以為,他的出軌,被扳回正道了。
可是,我仍覺得有什么地方不對勁,女人都是敏感的,我是女人,當然有先知先覺。有一天,他早早起床,穿戴整齊,將手機調成靜音,放進褲袋。我睜開眼,問他:那么早,再睡一會兒吧。他便穿著衣服躺到床上睡,睡一會兒,他突然躍起,進了衛生間。他在衛生間里呆了整整40分鐘。我問他:怎么這么久?他說鬧肚子。
后來,我去郵局查了他的手機話單,發現有一個月,僅1日至17日,他就給一個電話發了300多條信息,打了130多個電話,很多個電話的通話時間都在40分鐘以上。我發現,他出軌的事被我發現后的兩天,沒有這個電話號碼出現,第三天,他與這個電話互發了30多條信息。
我撥了這個電話,正是那女人的。電話里,我請求她離開我的老公。她對我說:大姐,對不起,我錯了,以后不這樣了,如果我再和你老公在一起,我出門被車撞死,我的孩子生病死。聽她發這么毒的咒,我想,她不再糾纏他,他就不會再花心,我也該放心了。
這次,我依然沒與他吵。在心里,我再次原諒了他。這是我第二次原諒他。
沒想到,我不吵不鬧,整日對他賠笑臉,對他體貼有加,他居然認為我軟弱,居然對那個女人說:我老婆很愛我,她很依賴我,她離不開我,我們可以這樣下去,不要怕她。那個女人也對我老公說:我老公很怕我,我即使把你帶回家,諒他也不敢說什么,不敢問什么。這些話,是那個女人后來告訴我的。
留個心眼后,我發現,抽屜里的錢變少了。以前,我們的工資都放在抽屜里,誰要用,就抽出一張兩張百元大鈔。我問他,錢到哪去了?他沉默,他不說。我打電話給那個女人,她告訴我,他隔幾天就從抽屜里拿100元給她,不敢拿多,怕被我發現。她還告訴我,她是不會離婚的,她與他只是玩玩而已。
我給女人的老公打電話,沒想到,他居然反問我:你在床上抓到他們了嗎?沒抓到,就沒證據說他們有那種關系。我確實沒抓到,這樣的事,有幾個受害者能夠捉奸在床?可他紅口白牙承認了呀。
我開始在下班后坐他的車,陪著他開車,牢牢守著他。有一次,我看見那個女人上車了,她發現了我,就走到后排,坐三站,就下車了。當晚,我打電話給她,我火氣很大:你怎么那么賤呀,死纏著我老公干什么?她回答我:你神經病,我坐車都不行嗎?
第二天,她叫了一個女人打電話給我。這女人一開口就罵我:你太沒用了,作為一個女人,連老公都伺候不好,連老公都滿足不了,老公去找別的女人了,你還好意思說,你去死吧,你老公剛剛還來找過她呢,還和她睡了一覺呢。
那一刻,我是什么心情呀?
他說:我是不會離婚的,我在外面如何開心是我的事
短短幾個月,我心力交瘁,痛苦不堪,以前光滑的一張臉,突然間,黑斑全冒出來了,我的精神接近崩潰,出現頭疼、說話時舌頭打結、視力模糊等病癥。醫生說,是壓力大、受強烈刺激所致。最后,無奈的我對他說:既然你不能離開她,不如我們離婚好了。盡管,我是多么不想離婚呀,為了他,我在老家,已經聲名狼藉,再這樣因他移情別戀而離婚,我還有什么面目見人呢?
離婚協議寫好了,我們回老家辦離婚手續時,他卻不肯了。他女兒哭著對我說:媽媽,你別和爸爸離婚呀,我乖乖帶妹妹,如果你們一定要離婚,我再也不讀書了,我也不要爸爸了,我要跟著你。我堂弟要揍他,被我死死抱住,我沖堂弟說:如果你打他,我們就不做姐弟了。堂弟氣得自己打自己。如此,婚沒離成,我們又回到廈門。回到廈門后,他答應我再不和那個女人來往。看他真心悔過的樣子,我原諒了他,這是我第三次原諒他。
老板和老板娘一直對我們很好。這事發生后,老板將他的工作時間調到白天,不讓他上夜班,他每月的工資由我領。這樣,白天他上班我也上班,他下班我就守著他。老板娘教我:每天只給他15元錢,其他錢收好;要挽回他的心,只能自己做好;不要鬧,如果你做好了,他仍和那個女人約會,他就沒救了。我哭著對他說:求求你,我們好好過日子,你好好做人吧。
然而,他變了。
每次他出車,我不免叮囑:開慢點。可那個女人坐他車時,總催他開快點再快點,連呼過癮、刺激。如此比較,他嫌我嘮叨——車上不僅有他呀,還有那么多乘客,他心事重重,每月車子總出碰碰刮刮的小事故,我能不擔心嗎?
他躲著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托老鄉來找他,說她想他,想得不行。他一聽到這話,又跑去找她了。
七夕情人節時,他從我的錢包里拿了錢。我聽說,那個女人收到了一束花。
我還聽說,那個女人仍送點心到車上給他吃,他仍然吃。
我找了我們共同的好朋友約他談,轉告我的話:如果他實在不想和我過了,我可以成全他。他對朋友說:不離婚,死都不離婚,可我忘不了她,她對我太好了。
他對我說:我是不會離婚的,我是要家的,我在外面如何開心是我的事,你管不著。
他又對我說:錢被你控制,時間被你掌握,我只和她通通電話也不行嗎?她已經很退讓了,你還要怎樣?
他還對我說:等我慢慢遺忘。
這種事,該快刀斬亂麻,能夠慢慢遺忘嗎?他不離婚,他又不離開那個女人,連我提出我們暫時分居一段時間,讓彼此好好想想,如果分居時,他仍然覺得我好,那么他徹底離開那個女人后,我再搬回家與他好好過日子,他也不同意。
如今,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記者手記
不犯錯,少犯錯
我不知道,對“男人”這個名詞,應該有怎樣的定義。我只知道,如果說一個男人“不像男人”,那是一句很讓一個男人生氣的話。被評價為“不像男人”的男人,聽到這話,絕對跳三尺高。
以我的理解,“像男人”的行為,起碼應該具有責任、義務、勇氣、擔當等等品行;如果不具備這些品行,降一個檔次,起碼該具有勇于承受預料到的或無法預料到的犯錯后果——做縮頭鴕鳥,不是男人的逃避行徑;什么都想要,也不是男人的該有貪婪。
在婚姻中,泛愛是錯。如果這錯已經發生,應該迷途知返——有些人,連迷途知返的機會都不曾有,面前是懸崖,無路可走。
而繼續迷途,留戀迷途的“風景”,不知返,不肯返,不思返,還要拖著相濡以沫的妻子一起陷入情感的痛苦泥沼,這樣行為,讓人不齒。
我希望,在婚姻中的男人,能夠不犯、盡量少犯讓妻子傷心欲絕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