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銀行同業賬戶風險排查報告篇一
代銷業務風險自查報告 **支行:
根據支行《關于開展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精神》結合本機實際,組織人員對已開展代銷業務的合規性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三星分理處、鹽井分理處兩個網點或個人無未經總行批準開展非我行產品的銷售代理工作;棕櫚湖分理處因未取得代理保險業務資格許可證,故未辦理代理保險業務。
(二)代銷產品前取得相應的資質,包括獲得總行核準、代銷網點取得相關資格證,三星分理處的徐琳,鹽井分理處張玉蘭棕櫚湖的唐雪梅、黎元金營銷人員均獲得代理保險從業資格證等。
(三)三星、鹽井兩個取得代理資格的網點代銷產品的銷售記錄建立了臺賬;能在營業網點內進行相關協議的簽訂;不存在未經系統,手工出單的情況;對客戶進行相關的風險提示和代理產品免責聲明。(四)在三星、鹽井營業網點對代銷產品進行公示以供客戶參照。
(五)對內對外公布了違規銷售投訴舉報電話,并建立專門的架構進行相關應急事件的處理。
(六)銀監辦發〔2023〕335號要求以及總行相關代銷產品制度和內控制度要求的其他內容能遵照執行。
(七)代銷業務的風險揭示單、各種宣傳單、業務憑證擺放到三星、鹽井兩個營業網點。
代銷業務風險自查報告 根據銀監會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我社要加強內部管理,對代理銷售產品的業務流程進行全面風險排查,現將自查結果匯報如下:
1、建立對被代理機構的審慎盡職調查和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 2、建立持續性跟蹤評價機制
3、對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的被代理機構建立退出機制 4、建立對代銷產品去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和流程 5、定期跟蹤評價代銷產品的業績表現 6、建立對代銷產品的有效退出機制
7、制定本行代銷產品清單并在營業場所公示供客戶參考 8、建立投訴舉報機制,并設立專門渠道 9、聯社審計部門定期對代銷產品進行審計 10、四河信用社 2023年1月5日 我社認真執行有關代銷業務的各項管理制度
銀行開展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報告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分局:
為防范我行內部機構及從業人員違規代銷行為,保障客戶合法權益,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銀監辦發﹞335號)文件精神要求,我行迅速組織人員對代銷業務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自查工作落實到位
目前我行只開展代理保險業務和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業務兩項代理業務。我行保險代理業務處于起步階段,只開展保險代理推銷業務,由客戶親自主動到保險公司辦理,我行只提供合作保險公司,并沒有代理銷售保險。此次代銷業務的風險排查重點在我行代理銷售***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業務。
對于此次代銷業務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視。為保證自查工作落實到位,由個人金融業務部組織,要求各分支行嚴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有序開展代銷業務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報告上報個人金融業務部,個人金融業務部再進行抽查。由于我行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僅在***區各網點開展,代理業務內容涉及面窄,總行要求各分支行、營業網點以自查工作為契機,重點在于全面加強學習代銷業務的規范要求,為我行代銷業務的全面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自查內容
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的規定,我行積極開展代銷業務情況的自查工作,自查結果匯報如下:
(一)審慎選擇合作方及代銷產品
我行審慎選擇代理銷售的理財產品。經我行多方面調查,***銀行經過多年的發展完善,已具有高效的風險控制體系,通過銀銀平臺與多家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我行與***銀行簽訂《銀銀平臺理財產品銷售合作協議》,代理銷售***銀行風險級別為基本無風險級別、低風險級別及較低風險級別的理財產品,主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的理財產品,充分降低客戶的投資風險。
我行與***銀行在協議中明確發行方、代銷方的責任和義務,代理銷售的理財產品的產品風險和客戶收益由***銀行承擔,我行在銷售過程中充分向客戶揭示產品風險。每一期理財產品的銷售我行還與***銀行單獨簽訂分期的《理財產品銷售合同》,如對方存在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我行可隨時終止與其合作。在我行代銷期間,我行持續跟蹤"***"的業績表現,每期均能保本并實現預期收益。
(二)內部制度及執行方面
從銷售流程方面,我行已制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業務管理辦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業務操作流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業務會計核算辦法》,成立理財產品管理領導小組,明確相關部室在各環節的責任,環環相扣,沒有脫節。在實際操作中,總行各部門及各分支行相互配合,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了我行該項業務各個環節運行平穩,從未出現差錯。總行定期對銷售網點的理財業務進行檢查監督,整理客戶及理財業務人員的意見及建議,
總結
相關問題,完善內控制度。(三)理財業務人員方面
我行已對理財業務人員進行多次培訓,理財業務人員已具備銷售理財產品的業務素質。經排查,我行理財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均能做好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將有關風險評估意見告知客戶,嚴格遵守風險匹配原則,向客戶推介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理財產品,充分揭示理財產品的風險,在每一步做好客戶親筆簽字確認。不存在向擅自推薦或銷售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理財產品或未經批準的第三方機構產品的現象。
(四)業務流程方面
我行采取手工記賬和機器扣劃相結合的方式。由銷售人員建立手工臺賬,資金歸集行在募集期結束時從客戶理財賬戶批量扣劃資金,歸集我行的清算賬戶中,在資金劃轉日調撥到***銀行指定的歸集賬戶中,到期日負責查收理財資金的本金、收益及管理費用,并將理財資金及收益批量劃付至客戶的理財賬戶。所有的賬務處理均經總行個人金融業務部授權后由資金歸集行來完成,不存在線下銷售或手工出單的情況。
(五)客戶投訴的處理
我行特制定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投訴處理及管理辦法》,我行溝通機制靈活,對客戶的投訴能夠做出靈敏、迅速的反應,及時解決問題。截止目前,我行還未接到關于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業務的客戶投訴。
三、自查總結
通過此次理財產品代理銷售業務自查工作,又一次全面梳理了我行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業務的整個業務流程,各營業網點都嚴格按照相關制度開展了理財產品代銷業務,不存在違規問題。今后,我行將繼續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開展代銷業務,同時加強對理財業務人員的投資理財業務專業知識的學習,提升業務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并考取相關資格證書,進一步帶動我行理財業務的發展。
關于資金業務流動性風險的自查報告 xxxxx:
根據xxx《轉發中國銀監會合作部關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資金業務流動性風險提示的通知》(xxxx發﹝2023﹞241號)要求,xxx(以下簡稱本行)按照自查內容認真對本行資金業務流動性風險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行現轄x個支行、x個總部營業部、x個分理處。截止2023年6月末,各項負債總額x萬元,其中:各項存款x萬元,占全縣市場份額為x%;各項資產總額x萬元,其中:各項貸款x萬元,占全縣市場份額為x%;不良貸款余額x萬元,占比x%;資本充足率x%,流動性比例x%,流動性缺口率x%,核心負債依存度x%。從2023年上半年經營情況來看,各項業務發展均衡,經營狀況良好,風險可控。
二、自查情況和流動性現狀
(一)資金業務自查情況
截止2023年6月末,本行融出資金x億元,其中存放國有政策性銀行x億元(x);存放x約期存款x筆,金額x億元。從融出資金期限來看,期限3個月內(含)x筆,金額x億元,期限3個月至6個月(含)x筆,金額x億元,融出資金的期限均控制在3-6個月,業務期限搭配較為合理,報告期內未融入資金。
截止2023年6月末,本行貼現資產余額x萬元,較年初增加
x萬元。1-6月份累計貼現資產借方發生額x萬元,貸方發生額x萬元,本行辦理的票據業務均為銀行承兌匯票買斷式轉貼現,未開展票據直貼和回購式轉貼現業務。本行嚴格執行省聯社印發的《x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管理暫行辦法》、《x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銀行承兌匯票操作規程》和《x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貼現、轉貼現及再貼現操作細則》,對票據業務納入統一授信管理,規范辦理票據業務。從近兩個月票據承兌行履約情況來看,本行2023年4月到期票據4份,金額x萬元;5月到期票據3份,金額x萬元,承兌行接收匯票后能夠及時匯劃款項,無交易對手違約情況。
(二)流動性現狀
本行為預防并降低由于流動性不足帶來的經營風險,根據銀監會《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于20x年x月制定了《x流動性風險防控方案》和《x流動性風險應急處置預案》(x發〔2023〕x號),進一步建立健全了資金業務流動性管理規章制度,提升了流動性風險防控能力。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行各項存款余額x萬元,較年初增加x萬元;各項貸款余額x萬元,較年初增加x萬元,存貸比例為x%,流動性資產x萬元,流動性負債x萬元,流動性比率x%,高于監管指標規定的≥25%,流動性缺口率x%,高于監管指標規定的≥-10%,核心負債依存度x%,高于監管指標規定的≥60%,6月30日資金頭寸x億元,人民幣超額備付金率x%。從流動性監管指標數據看,流動性比例較高,不存在流動性支付危機。
三、存在問題
目前本行流動性現狀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有待加強;二是缺乏相關壓力測試,對自身風險抵御能力認識不足;三是存款期限結構尚待進一步優化;四是中長期貸款比重過高,且繼續增加趨勢明顯。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牢固樹立風險理念,建立科學防范機制。牢固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理念,把防范流動性風險納入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建立動態的監測預警和風險提示機制,切實加強流動性風險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本行流動性風險。
(二)定期開展壓力測試,有的放矢控制風險。本行將定期開展流動性壓力測試,根據壓力測試結果及時調整資產負債結構,持有充足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用以緩沖流動性風險。同時建立有效的應急計劃,并將結果用于本行各類決策過程,調整風險控制方案,確定風險控制限額,制定戰略發展計劃。
(三)加大組織資金力度,保持存款結構合理。本行將把組織資金、穩定存款增長作為防控流動性風險的重要著力點,加強組織資金工作,進一步完善考核激勵辦法,改進服務手段,加大組織資金人員和費用的投入,通過全員參與、多方聯動,建立存款平穩增長的良性機制,確保存款結構進一步優化。
(四)調整貸款期限結構,確保資產具有較強流動性。存款短期化趨勢和貸款長期化趨勢對資產流動性產生很大壓力。本行將指導各機構按照資產負債管理的要求,根據存款期限結構合理
確定貸款期限結構,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從嚴審查中長期貸款期限,控制中長期貸款增長速度,降低中長期貸款占比,使貸款期限結構與存款結構相匹配,保持資產合理的流動性,防范由于結構失衡引發的流動性風險。xxxxxxxxxxxxxxxxxx 2023年x月x日
2023年運營業務操作風險排查自查報告
為防范化解運營操作風險,根據分行《關于開展2023年運營業務操作風險排查的通知》的要求,我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長掛帥的運營業務操作風險排查小組,開展2023年運營操作風險排查工作,特別針對重點業務、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進行認真仔細的排查,具體如下:
一、運營主管履職情況。
通過屏打0307柜員屬性與柜員責任制核對,未發現有相沖突現象,能合理確定勞動組合,正確劃分柜員業務范圍和權限,落實柜員崗位責任制。保證了abis系統安全運行與業務的正常辦理。
對查庫登記簿所記載情況與監控錄象進行核對,未發現有作假現象。能嚴格執行網點查庫制度,能做到每周查庫一次;在日常營業期間,能監督柜員做好“一日三碰箱”;柜員現金箱交接時,能仔細核對現金箱個數。
能按規定及時做好會計監控系統預警信息的核實,組織核查各類會計業務差錯、事故和違規行為,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督促改進工作。對本機構內外部檢查發現的存在問題能全面落實整改。
二、代客辦理業務。
通過對所有人員抽屜突擊檢查,沒有發現有代保管有客戶存單、存折、銀行卡、身份證件等物品的現象。通過抽查監控錄象,沒有發現存在代客辦理業務行為;辦理掛失解掛、密碼重置、存折重寫磁條等應客戶本人辦理的業務是客戶本人親自辦理;由他人代理的業務,1 代理手續齊全規范。
通過查看傳票,單位存款轉存通過91過渡轉個人賬戶,支票收款人與進賬單收款人不一致而進行入賬的一象。
三、內外部對賬。
經核對對賬單回收率比較高,對對賬不符處理能及時、規范。運營主管能按照要求在對賬不符對賬回執清單上注明核對日期、不符原因及處理結果,并由經辦員、運營主管簽章后及時反饋對賬中心。印鑒不符的賬單對賬回執由單位重新加蓋印鑒并及時收回,處理手續規范。
沒有客戶經理派送本人所管戶的對賬單。銀行上門對賬的,能堅持雙人辦理。經查能按日打印“核對上下級資金賬戶余額表”,打印人員及運營主管能按規定每天核對余額并簽章確認。四、沖正、抹賬業務。
通過抽查沖賬憑證及監控錄夠象,沒有發現有操作錯誤的現象。錯賬沖正能填制記賬憑證,原錯賬、錯賬處理和補記賬的業務發生傳票經過運營主管現場核實、審批后才進行操作。錯賬沖正時,能堅持“更改有據、處理及時”的原則,多筆沖正時,能按“先貸方紅字或借方藍字,后借方紅字或貸方藍字”的賬務順序進行沖正處理。
五、業務印章、預留印鑒保管使用管理。
通過核查開戶資料及抽查監控錄象,單位預留印鑒能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授權他人辦理的,能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出具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單位存款人申請變更印鑒,手續及相關證明材料齊備,運營主管能按規定審核變更資料;客戶預留印鑒卡保管規范,單位結算及個人支票賬戶款項支付能按規定進行電子驗印,電子驗印無法通過時能堅持人工核對及換人復核制度。
六、重要空白憑證使用管理。
通過抽查錄象及現場審核,沒有違規辦理業務的現象,柜員能按定嚴格執行定期存單防套取規定,簽發個人定期存單和單位開戶證實書、定期存單,能由運營主管或指定人員(管章人)加蓋網點業務專用章,并在記賬憑證上抄寫定期存單(單位開戶證實書)號碼(后四位),簽章證實定期存單發出的真實性。
不存在將本人經管的業務印章、重要空白憑證違規交與他人使用或在重要空白憑證上預先加蓋印章的現象。重要空白憑證出售管理符合規定,沒有內部人員代單位購買重要空白憑證的現象。
七、自助設備管理。
通過抽查監控錄象及與系統、實物進行相對,未發現有違規現象。atm鈔箱鑰匙、備用鑰匙、密碼的保管、封存、啟用、使用規范;atm鈔箱能堅持雙鎖雙控、雙人在場打開或關閉箱門、雙人清點現金;atm長短款、吞卡能按規定及時處理。八、bos集中作業平臺業務。
經核查,bos系統異常時導致未處理完成的業務時,能有逐筆做好記錄,啟用應急預案在abis系統處理后,能在系統恢復后在bos做撤銷處理;bos系統的“過渡資金賬戶余額”與abis系統的“待處理后臺集中匯兌往賬款項”的余額相符。bos業務撤銷時,能按照abis系統的抹賬要求,在核證行憑證內作好批注(撤銷原因,后續處理情況等);bos業務退回,能按規定在核證行憑證內作好批注(退回原因,后續處理情況等)。
九、內外部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012年上半年運營案件風險排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2023年上半年“三化三鐵”考評現場檢查存在問題已按規定全面落實整改。在上半年“三化三鐵”創建過程中,s系統中本行的前10類普遍性問題以及第5級較大違規操作問題,已查明原因,并有針對性地分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同類問題發生頻率明顯減少。
中國農業銀行連山縣支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清算業務風險評估自查整改報告
xx支行業務核算合規操作風險自查報告
答復代銷業務
提出建立代銷業務
廉政風險自查報告
銀行同業賬戶風險排查報告篇二
自查報告
一、組織開展情況
為有效落實《xx銀行xx分行加強內部管控遏制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我支行對2011年至2023年本機構同業業務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合規性以及整改問責情況進行重點自查,涉及的同業賬戶種類包括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等。
二、檢查內容
我支行2011年至20xx年涉及的同業賬戶共有13個,現將檢查內容匯報如下:
(一)xx銀行xx路支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科目開立無誤,2011年至20xx年未發生業務。該賬戶已設置為久懸賬戶。
(二)xx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立非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科目開立無誤,2011年至20xx年未發生業務。該賬戶已于20xx年xx月xx日銷戶。
(三)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科目開立無誤,2011年至20xx年發生的業務有活期結息、扣除網銀年費、銷戶,該賬戶已于20xx年x月x日銷戶,手續合規、齊全。
(四)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xx,2011年至20xx年發生的業務有活期結息、扣除網銀年費、購買支票、開立定期、定期結清、補計利息、銷戶等。定期開立科目為xxx,科目開立無誤,開立定期利率審批表、同業定期存款合同齊全,補計利息利率審批表齊全,該賬戶已于20xx年x月xx日銷戶,手續合規完整。
(五)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科目開立無誤,2011年至20xx年未發生業務。該賬戶已于20xx年x月xx日銷戶。
(六)xx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2011年至20xx年發生的業務有購買支票、開立定期、定期結清、補計利息等。定期開立科目為xxx,科目開立無誤,開立定期利率審批表、同業定期存款合同齊全,補計利息利率審批表齊全。已通知客戶于近日辦理銷戶手續。
(七)xxxx信托有限公司,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賬號為xxxxxx,科目開立無誤,2011年至20xx年未發生業務。該賬戶已于20xx年x月x日銷戶。
(八)xx信托有限公司,共開立4個非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賬號分別為xxxx、xxxx、xxxx、xxxx,科目開立無誤,該4個賬戶專用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募集信托款,募集期結束后將募集款項全部轉入該單位的信托專戶,然后均于20xx年銷戶,手續合規完整。
(九)x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共開立2個非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賬號分別為xxxx、xxxx,收入專用戶用于保費歸集業務,核算銀保保費收入資金,支出專用戶用于保費支出業務,核算銀保退保、保單貸款、滿期給付等業務支付。科目開立無誤,手續合規完整。
我支行通過對在我支行開戶的以上13個同業賬戶的賬戶資料和交易憑證及明細進行檢查,內容包括同業賬戶、同業定單開立、使用的合規性,存款科目的準確性,合同等的完整性等,檢查中未發現問題,不存在需整改的情況。
三、
改進措施今后我支行在辦理涉及同業賬戶的業務時,會更加嚴格審慎地審查各項所需資料,堅持合規辦理業務,為有效地加強內部管控遏制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做出貢獻。
xx銀行xx路支行 20xx年x月xx日
銀行同業賬戶風險排查報告篇三
農信社同業業務自查
單位基本情況
截至2023年9月30日,該行(聯社)同業業務余額合計***筆***萬元。其中同業融資業余額***筆***萬元;同業投資業務余額***筆***萬元。
(一)同業融資業務
1.同業融出資金余額***筆***萬元,其中存放同業(含存放系統內)余額***筆***萬元;拆放同業(含拆放系統內)余額***筆***萬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余額***筆***萬元。
2.同業融入資金余額***筆***萬元,其中同業存放(含系統內存放)余額***筆***萬元;同業拆入(含拆放系統內)余額***筆***萬元;賣出回購金融資產余額***筆***萬元。
(二)同業投資業務
債券投資余額***筆***萬元;信托產品投資余額***筆***萬元;理財產品投資余額***筆***萬元;資產管理類產品投資余額***筆***萬元;收益權類產品投資余額***筆****萬元;其他金融產品投資余額***筆****萬元。
發現問題
主要查發現的各項問題.如果是違反制度規定須寫違反依據,文件名、文件號、具體到哪一條。反映內部控制和信息系統重大缺陷的,一般應表述有關缺陷情況、后果。各項問題所舉事例應詳細完整。等等。
(一)資金業務管理方面 1.資金業務管理制度健全情況 2.部門崗位設置情況
3.資金業務的授權管理體系和政策健全情況 4.根據所投資基礎資產性質資本和撥備計提情況 5.資金業務營運杠桿倍數情況
6.根據資金業務風險狀況實行風險分類管理情況 7.其他方面 自查要點:
(1)市縣行社是否制定同業業務管理辦法、操作細則、審批權限等具體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相應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是否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確保各類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2)是否設立或指定專營部門負責資金業務的經營和管理;專營部門是否按照前中后臺分設和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崗位;是否存在專營部門外的部門或分支機構開展資金業務情況。
(3)是否將資金業務置于流動性管理框架內,合理配置資金來源及運用,加強期限錯配管理,定期開展壓力測試,控制好流動性風險;是否建立完善流動性風險限額管理體系,流動性風險限額應包括存貸比、流動性比例、現金流缺口、負債集中度等指標。
(4)是否建立資金業務交易對手準入機制,對交易對手進行集中統一的名單制管理,定期評估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動態調整交易對手名單。
(5)是否建立健全資金業務授權管理體系,是否由法人總部對資金業務專營部門進行集中統一授權;資金業務專營部門是否違規進行轉授權,是否辦理未經授權或超授權的資金業務。
(6)是否建立健全統一的資金業務授信管理政策,并將表內外業務納入統一授信體系,是否辦理無授信額度或超授信額度的資金業務。
(7)是否嚴格進行風險審查,準確進行資產分類和風險評估,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根據所投資基礎資產性質,準確計量風險并計提相應資本和撥備。
(8)是否合理審慎確定融資期限。其中:同業借款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其他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業務到期后不得展期。
(9)是否符合資金業務準入規定,是否存在超資質、超權限開展資金業務情況。(存在分時間段問題)委托投資業務是否視同自營投資嚴格執行業務準入規定。
(10)以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的,是否滿足監管評級在二級(含)以上;以自有或同業資金投資非標資產的,是否滿足監管評級在二級(含)以上且資產規模在200億元(含)以上;業務規模是否超過同業負債的30%;
(11)非標資產投資業務
①是否通過非標資產投資繞道第三方進行通道交易,虛假處置不良資產。
②是否在省轄農信系統范圍內相互轉讓非標資產投資,規避監管。轉讓給省轄農信系統外金融機構的非標資產投資是否出具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風險兜底或回購承諾。
③以自有或同業資金投資非標資產的,業務規模是否超過同業負債的30%;以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的,余額是否超過理財產品余額的35%;非標資產投資總余額(理財資金加自有和同業資金投資)是否高于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
④2023年10月12日以后,是否存在通過非標資產投資變相發放異地貸款情況。
⑤非標債權資產投資是否存在未按約定計付利息情況;是否存在到期無法收回本金情況。
(12)資金業務營運杠桿倍數是否符合規定。其中:監管評級二級(含)以上的市縣行社不超過1.8倍;其他市縣行社不超過1.4倍。
(13)是否按照《河南省農村信用社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實施細則》(豫農信文〔2007〕26)號規定,根據資金業務風險狀況實行風險分類管理,并對分類結果定期進行監測、評價。
(二)同業融資業務方面 1.同業融資業務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2.賬戶、利率、對賬管理情況 3.存放同業到期收回情況 4.其他方面
自查要點:
同業融資業務主要包括同業存款、同業拆借、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查看辦理相關業務協議、對賬單和有關憑證,核實科目余額真實性。
(1)賬戶管理。是否違反規定跨省開戶、在村鎮銀行開戶,長期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同業存款賬戶是否辦理銷戶手續,存放同業業務是否違反規定超過一年,是否違規進行展期。
(2)利率管理。辦理存放同業業務是否至少選擇3家以上金融機構進行詢價,是否將詢價過程記錄在案,交易對手選擇和存放價格核準是否經集體研究,存放同業定期利率是否偏低,2023年1月19日以后開展的存放同業業務,利率是否低于當天省聯社公布的同檔次約期存款利率。
(3)對賬管理。查看是否簽訂同業存款協議,是否及時向同業存款交易對手發詢證函進行對賬,檢查存放同業存款流水、余額是否真實。
(4)會計核算。同業融資業務記賬方法和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正確,是否在存放同業科目下核算信托、理財等其他資金業務。
(5)同業融資業務手續是否完善,是否經有權人審批,風險控制是否有效,是否通過同業融資業務進行通道交易。
(6)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是否為銀行承兌匯票、債券、央票等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價值和較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賣出回購方是否將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從資產負債表轉出,是否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7)同業融資限額。市縣行社對單一金融機構不含結算性同業存款的同業融出資金,扣除風險權重為零的資產后的凈額,是否超過一級資本的50%;同業融入資金余額是否超過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
(8)2023年10月12日以后發生的同業存款業務是否實行交易承諾制,即交易雙方逐筆提供承諾說明,保證該筆同業存款業務為規范的同業存款業務,不存在其他指定用途,不存在利用同業存款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擔保。
(9)2023年1月1日以來新發生且有余額的存放同業業務,是否逐筆補充承諾說明,無法補充承諾說明的業務,是否收回。
(10)存放同業到期收回后是否設置1–3個月的觀察期,是否存在資金無法按期收回而虛假收回情況。
(三)同業投資業務方面
1.債券(含同業存單)投資業務情況 2.信托產品投資業務情況 3.理財產品投資業務情況 4.其他投資業務情況
自查要點:
同業投資是指金融機構購買(或委托其他金融機構購買)同業金融資產(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債、次級債等在銀行間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同業金融資產)或特定目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業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的投資行為。查看會計核算是否正確。是否存在混用、亂用會計科目隱藏業務規模;是否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根據投資資產標的性質計提相應的資本和撥備;收入是否及時、全額入賬。查看是否存在將信托、收(受)益權、資管計劃等非標資產在系統內轉讓,調節經營指標的情況;轉讓信托、收(受)益權、資管計劃等非標資產,是否存在出具“抽屜協議”承諾到期回購的情況(查看報表、印章使用登記薄)。
(1)債券(含同業存單)。是否建立完善包括債券投資占比、信用債投資占比、交易賬戶投資余額占比等結構性限額管理指標;債券投資會計科目核算是否正確;是否按公允價值計提浮動盈虧;是否做好風險控制,存量債券業務是否出現兌付風險;是否超資質購買債券;單支債券集中度是否超發行總額的2%。
(2)信托產品。信托產品投資業務手續是否合規。購買決策流程是否合規,是否經有權人審批;資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對信托風險進行持續跟蹤。
風險控制情況。通過調閱信托投資協議等資料,查看投資方、資金托管方和使用方三方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風險承擔是否適當。對于定向信托投資,重點關注擔保單位是否具有主體資格、信用狀況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足額、有效的抵、質押,投資收益率是否偏低,是否進行3年以上的高風險投資,是否按約定時間及時足額給付利息,信托投資本金是否按期收回,如果形成逾期縣級行社是否及時采取措施保全資產。資金投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是否投放至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產(保障房除外)、“兩高一剩”行業等國家限制的項目或產品,是否投資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項目或產品。
會計核算。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正確,是否采用正確的會計處理方法,確保各類交易能夠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記載和反映;是否存在虛增、隱藏、截留信托投資收入的情況。
(3)理財產品投資。是否制定了理財投資占比限額指標。購買理財產品手續是否合規。購買決策流程是否合規,是否經有權人審批;資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對理財產品持續跟蹤監控,是否對每類產品逐一進行風險分析評估,確保理財資金如期收回。
理財資金投向。縣級行社利用富余資金投資購買理財產品要堅持審慎、穩健的原則,原則上不得投資中長期理財產品。查看是否存在投資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限制性行業和領域(如工藝設備落后、產品質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達標項目,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是否投資包含股權類、金融衍生產品或結構過于復雜的理財產品;是否投資包含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理財產品;是否存在通過投資理財產品規避審慎監管政策現象。
會計核算。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正確,是否存在通過“拆借同業”、“存放同業”等科目核算理財產品,縣級行社對投資的理財產品是否按照規定計提準備金。
(4)其他投資業務
其他投資業務主要包括資產管理類產品、收益權類產品等,審計要點參照信托、理財產品投資。
銀行同業賬戶風險排查報告篇四
【封面報道】同業解連環
財新網-新世紀2023-07-30 07:56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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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資產在銀行表內表外騰挪,風險未離開須臾。同業業務自我救贖之路,必須通過破除隱性擔保
【財新《新世紀》】(記者 張宇哲 凌華薇 李小曉)僅僅在兩三年間,銀行同業業務急速膨脹。到2023年一季度末,上市銀行同業資產規模11.6萬億元,占總資產比例近13%,為2006年上市銀行同業資產規模1.6萬億元的近10倍。按13%的比例估算,中國銀行業整體的同業資產規模,接近20萬億元。
銀行同業業務最初限于商業銀行之間的拆借,以解決短期流動性,這是“同業”概念的溯源。從2010年以來,同業業務逐漸發生了質的變化,發展成商業銀行利用同業拆入資金或吸收理財資金,擴大各種表外資產,幻化出各種各樣的同業業務,科目不斷變化,除了傳統的同業存放、同業拆借、同業票據轉貼現,又衍生出同業代付、同業償付、買入返售等各種“創新”。
不用糾結于這些日新月異的新名詞之含義。究其根本,不過都是銀行信貸資產的出表利器。對大多數銀行來說,這是規避監管資本要求、撥備成本、繞開存貸比硬杠杠,大幅“節約監管成本”,是不可能不做、不得不做的科目游戲。至于6萬億元信托也好,近2萬億元證券資管也罷,再或產權交易所掛牌個近萬億元,都僅僅是過一下手的通道業務,銀行始終是主角。
銀行資產出表,吸納的資金何來?還是銀行自己。2010年后規模呈級數遞增的銀行理財產品,截至2023年6月底,已達9.85萬億元,成為承接這些出表信貸的主要買家。
個案更驚悚。一家貸款規模僅300多億元的廣西北部灣銀行,資產可以做到1200億元,奧妙就在同業科目下。這樣長袖善舞的城商行,已非個別現象。為了滿足監管當局對上市、跨區域經營所規定的資產規模要求,一年多花幾千萬元成本吹大資產負債表而已。
被稱為“同業之王”的興業銀行,則超越了資產出表的初級階段,進入下一重境界。它的同業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是36%,但是來自同業業務的利潤已經占到全部利潤的一半。玄機不玄,興業銀行搭建銀銀平臺,左手是中小銀行的理財或同業拆借資金,右手提供買入返售的同業資產,興業銀行坐收中間業務收入。
如果不是存在業內擔心的隱性擔保問題,興業銀行表面上幾乎已經達到了西方銀行財富管理的境界:無風險對沖。
問題恰出在隱性擔保,整個銀行業的問題,同業業務的風險點都出在這里: 如果沒有銀行信用的隱性擔保,就沒有剛性兌付的理由,銀行理財何以幾年間就蓬勃至10萬億元?如果沒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違規提供擔保的“抽屜協議”,那些地方融資平臺、房地產投資等信貸政策頻頻限制的項目,如何能被制作成買入返售產品,順利出售給資金泛濫的農商行、農信社?
資產在銀行體系表內表外騰挪,風險沒有離開須臾。
從這個意義上說,監管失效、風險沒有分散、甚至那些對于地方融資平臺和房地產的限制型的信貸政策,也是失效的。是否構成系統性風險?觀察者自有答案。
2023年3月,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要求央行和銀監會關注同業資產和銀行理財的問題。
監管當局首先采用總量控制的辦法遏制這一勢頭。2023年3月,銀監會發布8號文,要求商業銀行理財非標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不能超過25%。有多家銀行同業業務占資產的比例遠遠高于13%這樣的平均數,超過了30%。
2023年6月發生在銀行間市場所謂的“錢荒”事件,再度暴露同業市場資金價格易大起大落,個別機構的流動性風險一觸即發。
此后有消息稱,央行正在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醞釀出臺規范同業市場業務的針對性措施,包括可能要求中資銀行的同業業務“解包還原”,無論是表內投資還是出具的各類擔保,都要按照表內的同類型業務標準計提撥備;銀行將同業業務審批的權限,統一上收至總行??
同業現象已提出抉擇:是讓銀行變幻科目做不規范的假出表,還是應該走標準化的資產證券化之路?國務院6月19日的文件提出,信貸資產證券化要常態化,已經作出了回答。
銀監會有關部門透露,監管當局正在擬定信貸資產證券化常態化的有關政策,很快出臺,這將成為銀行的一項常規業務,未來不再受試點的額度限制。目前還需一事一批,將來審批方式有望變成資格審批。
與監管賽跑
幾乎每出臺一個監管政策,都使得銀行同業資產規模增速受到一定影響,但幾個月后,又會再度擴張 同業業務發生在金融機構之間,最初僅限于銀行間的短期資金拆借。從上個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從銀行對證券機構資金的托管起步,同業范圍已從銀行擴展到信托、證券、基金、租賃、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橫跨信貸市場、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自2009年以來,銀行體系流動性寬松,而信貸額度管制相對嚴格,資金大量配置在資金業務上,疊加同業業務的持續創新,商業銀行已相繼在總行層面成立了同業部門,近年同業資產規模不斷膨脹,同業業務量、收入、利潤等,在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的占比和貢獻明顯提高。
“2008年‘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后的中國銀行業資產規模暴增,造成銀行業對資本金的嚴重饑渴,各種表外融資手段層出不窮,銀行沒有正規的資產出表的渠道,創新只能圍繞著表內資產搬表外。”一位銀行人士說,這些“創新”的實質仍是銀行突破存貸比限制、節約風險資本、表內資產表外化。
2010年、2011年,由于融資類銀信合作、票據貼現等“繞規模”的手段相繼監管限制,同業代付成為資產出表的主要操作模式,尤其被中小銀行廣泛采用,至2023年更迅猛擴張。
同業代付業務是指委托行根據其客戶的申請,以自身的名義委托他行提供融資,他行在規定的對外付款日根據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將款項劃轉至委托行賬戶上,委托行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他行代付款項本息。
在2023年4月銀監會發文規范同業代付業務之前,同業代付規模已超過1萬億元,自監管機構要求同業代付入表、納入客戶統一授信管理后,同業代付業務規模持續收縮。此后銀行開始大量運用買入返售科目。
信托受益權的買入返售快速增長,主要始于2011年下半年。這是因為2011年7月銀監會禁止銀行理財產品投向委托貸款、信托轉讓、信貸資產轉讓、票據資產等,要求銀行理財資金通過信托發放的信托貸款、受讓信貸資產、票據資產三項于2011年底前轉入表內,并按照規定計入風險資產和計提撥備。
2023年3月底,銀監會下發8號文規范銀行理財的表外非標資產,但很快,銀行同業資金以單一信托購買信托收益權規模大漲。
買入返售機器
買入返售的金融資產,可以是債券、票據、信貸資產、應收租賃款和信托受益權等,什么都可以 買入返售業務,創新始于被業內稱為“同業之王”的興業銀行。
興業銀行2023年買入返售金融資產7927.97億元,其中一半買入信托受益權,有3947億元。同年,同業業務增速更高的民生銀行、平安銀行,買入信托受益權也分別達到967.7億元和969.68億元。
2023年底,興業銀行同業資產規模達1.17萬億元,占總資產36%,在16家上市銀行中高居榜首。其同業資產規模已經基本等同于貸款規模;同業利息收入最大,占公司全部利息收入的比重達38%,已經接近貸款對利息收入的貢獻。
同業買入返售,其本質與逆回購無異,是協議約定先買入,到期再按固定價格返售,實際是資金融出的過程。買入返售一般放在應收款項類投資,或可供出售類資產科目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配置范圍,包括債券、票據、信貸資產、應收租賃款和信托受益權等,什么都可以,期限較短,二年以下、一年期限為主。正常情況下,一般同業市場的利率在4.5%-5%,銀行理財的成本也在這個范圍內;銀行出表信貸的收益6.5%左右,信托融資成本在7%-8%之內,此外,信托或券商資管,收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通道費。
與債券相比,買入返售產品與理財產品的期限更為匹配,更加靈活。當然,比起要公布資產負債表,要經過一系列審核程序和達到發行條件的債券產品而言,買入返售的標的更容易暗箱操作,也蘊含更高風險。
招商證券研報顯示,從上市銀行同業資產結構來看,2023年買入返售資產占同業資產比例達45%,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國有商業銀行(除農行)同業資產結構中,存放同業占比(即拆出資金)較高,而股份制銀行中買入返售資產占比較高。
今年6月,巴克萊對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的風險作出警示,指出其在利用信用風險資產(票據和信托受益權)的買入返售和賣出回購打擦邊球,而這些資產的違約風險,要遠高于以債券為標的的逆回購和回購的風險。
從今年的信托資產規模排名來看,去年位于前三甲的外貿信托和平安信托已經出局,取而代之的,是來自“銀行系”的建信信托和興業信托,兩者分別為建行、興業銀行的控股子公司。興業信托2011年被興業銀行收購后更為現名,2023年底的總資產已經超過了5000億元。
業內人士透露,這兩家信托公司管理資產規模激增的主要原因,即信托受益權這類通道業務的猛漲。比如,有企業拿不到銀行貸款,興業銀行可以通過其下屬興業信托給它發個信托貸款,資金也可能由其他銀行提供,做成信托收益權的買入返售,通過興業銀行打造的同業“銀銀平臺”賣給其他銀行,興業銀行坐收中間業務費。
票據為王
大行和中小銀行之間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大行簽票-中小銀行貼現-轉貼現給大行”,票據買入返售,實質上是變相將信貸資產轉化為同業資產
與興業銀行主要做同業業務中的信托受益權買入返售不同,民生銀行主要搶占了貼現票據買入返售。票據常用于貿易結算。當企業貿易背景得到銀行認可后,支付20%-100%的保證金,銀行便為票據簽署付款承諾,即為銀行承兌匯票,期限一般在30天至180天。票據買入返售是指,開票行將票據權利賣給另一家銀行獲得貼現資金,并在票面到期日之前的某個日期重新將票據買回。
某大行計財部人士表示,大中型商業銀行作為開具承兌匯票的簽發行,開具承兌匯票并不納入信貸規模,然而一旦貼現,就要納入信貸規模,屬于表內業務,同時受到存貸比的限制。于是,包括民生銀行在內的一些股份制銀行便和大行形成了“默契”,通過票據買入返售幫大行削減信貸規模。
據財新記者了解,大行和中小銀行之間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大行簽票-中小銀行貼現-轉貼現給大行”,即大銀行賺取利息和保證金后,為了削減信貸規模將票據轉賣給中小銀行,之后大銀行會從中小銀行手中逆回購買入票據,將這筆交易計入買入返售科目下,同樣不計入信貸規模。
在票據市場上,可以看到票據買入返售和賣出回購的兩個交易對手方群體,一個是股份制銀行以此幫大行削減信貸規模,另一個是農信社、農商行等資金相對充裕的中小金融機構,以此幫城商行削減信貸規模。
民生銀行成為銀行界的票據大戶。2023年末,民生銀行同業生息資產規模為10489億元,其中買入返售票據資產規模大幅增長近于翻4倍,達376%,余額達6168億元,占比高達84%。2023年公司買賣票據價差收入為42.24億元,對營業收入貢獻占比達4.1%。
民生銀行行長洪崎告訴財新記者,對買入返售的貼現行而言,并不存在風險。“我們就掌握一條,票據是大行出的。我們有同業之間的評審,誰的票可以接,接多少,都有量化標準。”
對于民生銀行和大行之間的票據業務,洪崎解讀道:“對大行來說,在市場中把散在外面的票據收回來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我們給這些票據做托收,最后幾天都集中到我這里,我幫他們兌付后,再交給他們。等于是我們不怕麻煩,愿意幫大行做他們最后兩天不愿意做的事情。通常從收到還,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中信證券研報統計,2023年上市銀行年報顯示,全行業票據買入返售規模 2.4萬億元,較2011年翻倍增長,尤其是中小型銀行增長較快。過去幾年,銀行票據承兌量已從季均約2萬億元的規模飆升至4萬億元。
國信證券邵子欽認為,目前票據買入返售業務雖然形式上屬于同業業務,但實質上是變相將信貸資產轉化為同業資產,是曲線滿足企業客戶融資需求的一種手段。“換句話說,只要存在需求,那么即使不通過票據,也會有其他的同業資產負債形式滿足需求。” 國都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鄧婷則認為,和興業銀行主要做的買入返售的信托收益權相比,民生銀行的票據買入返售業務風險更小。興業銀行信托收益權平均久期有九個月,票據的久期則比較短,因此民生銀行的流動性更好,其負債和資產都能較快重置。
資金提供者
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的表現十分激進,成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購入同業返售資產的重要金主
一般認為,國有大行由于資金實力雄厚,往往是同業市場的資金凈借出方,而其他銀行是凈借入方。但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的表現也十分激進,成為重要的資金拆出方。
全國農信社機構(包括農商行、農合行)共約2300家,其中農信社1858 家、農商行247家、農合行173家。各省市級農信社平均貸存比約在60%-70%之間,多數農信社貸存比不到50%。與郵儲銀行一樣,在商業銀行因為貸存比紅線而焦頭爛額之時,農信社長期苦惱的是如何實現資金有效運用,提升業績。
重慶農商行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6月很多銀行鬧‘錢荒’,我們銀行沒有。那時招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很高,曾找我們拆借資金。”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全國各類農信類機構存款余額約12萬億元,貸款余額約8萬億元。除了上繳準備金1萬多億元,還有兩三萬億元的資金運用空間,投向包括同業存款、票據、債券等,而其可以投資的債券不過萬億元。為了獲得相對高的收益,票據、銀行理財產品,都成為農信社的主要渠道。由于能力有限,一些農信社出現了資金市場部整體外包的現象。
據業內人士介紹,興業銀行 “銀銀平臺”上,合作的小銀行有幾百家,其中農信社最多。
興業銀行自2007年搭建的“銀銀平臺”,為小銀行包括城商行、農信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包括同業往來業務、代理各項理財產品、承擔it承包業務等。初期以清算服務為主,近年來更多資金交易乃至資產配置。這些小機構把錢放在央行作為超額準備金利率很低,只有0.64%,而作為同業存款存放在興業銀行,利率可達2%-3%,如果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則收益更高。
據財新記者了解,山西臨汾堯都農商行也在嘗試“銀銀平臺”模式,冠之以“農信同業理財”,主要面向山西省的農信社,提供堯都農商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堯都農商行集中資金之后委托給保險機構資管部門,投資方向分兩類,一類是標準化的債券、貨幣市場的產品;另一類是全國范圍內高收益的非標資產。
知情人透露,運行不到一年,堯都農商行同業資產余額已達100億元,占其總資產三分之一強。堯都農商行是山西省內惟一一家監管評級達到二級的農信社,市場份額在當地占60%,遠超當地的建行、工行。
中小農村金融機構已成為銀監會監管風險排查的重點。
2011年6月底,銀監會下發了197號文(《關于切實加強票據業務監管的通知》),其叫停與農信社雙買斷的違規票據會計處理業務由于農信社監管和審計不嚴格,往往將“信貸類票據資產”和“拆借類票據業務”統一記賬,導致這一部分資金不計入“信貸”而計入“同業”,將信貸轉移至同業項下,規避監管。
2023年5月,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等省份部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和村鎮銀行不顧監管部門三令五申,違規開展票據業務,銀監會再次下發135號文排查,檢查其是否通過復雜合同安排為其他銀行騰挪和隱瞞自身信貸規模。
據平安證券估算,2023年以來,銀行買入返售同業科目中可能通過票據回購業務隱匿的信貸規模,已經從2011年農信社違規業務監管之后的3000億元,再次回升到2023年底的1.2萬億元。
城商行魔術
通過票據買入返售做大資產規模,是一些城商行做大資產規模的“會計魔術”
如果說上市銀行做大同業表外業務是受資本市場壓力,做大中間業務收入,規避資本金等監管約束;備戰ipo的城商行,則為了符合上市標準,借同業資產擴張資產負債表。特別是來自中西部地區的城商行,在過去的一年中表現驚人。
城商行擴大資產規模的手段通常有三種:增加貸款、增加異地支行、同業業務。前兩者太難,后者則相對容易,即通過發行銀行理財資金或拆入同業市場的短期資金,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形式,做大資產規模。
2023年,在a股低迷、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下,多數城商行的理財產品銷售異常火爆,其收益率要比市場平均高出0.4%-0.6%。在個別地區,城商行理財產品銷量超過了當地的股份制銀行。以財新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2023年底,78家城商行中,同業資產與總資產的占比超過30%的有9家,分別是瀘州市商業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廈門銀行、蘇州銀行、南充銀行、廣東南粵銀行、華融湘江銀行、邯鄲銀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同業資產占比超過20%的則達30家,絕大多數都提出了擬上市計劃。
排名前三的瀘州市商業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廈門銀行,同業資產占比分別高達到56.81%、49.38%和39.35%,遠高于上市銀行同業占總資產比例最高的興業銀行。
139家城商行中,總資產超過千億元的達24家。很難想象,其中包括2008年成立的廣西北部灣銀行。北部灣銀行2008年的總資產僅為160.67億元,同業資產合計為5.62億元,占比僅3.5%;到2023年底,該行總資產達1217.16億元,快速增長的同業資產占到一半,達600.97億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為457.64億元。
2023年7月聯合資信評估報告顯示,北部灣銀行同業資產主要是買入返售金融票據,同業客戶主要為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城市商業銀行;同業負債余額583.25億元,占負債總額的54.81%,其中賣出回購金融資產為大頭,達到503.12億元。
如果要看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北部灣銀行2023年發放貸款及墊款僅350.14億元,存款余額僅365.37億元。據知情者透露,北部灣銀行同業資產猛增的原因之一是其激勵機制靈活,給金融市場業務團隊的激勵是利潤提成5%,而業內慣例是1%。
“2011年,廣西北部灣銀行計劃在兩年內即2023年實現a+h股上市。”一位接近廣西北部灣銀行的人士稱。根據此前監管掌握的標準,城商行總資產要超過700億元方可提出上市申請。而異地開設分支機構等,也大多以資產規模為限設定門檻。
抽屜協議
“不出事的話,誰也不會拿出來。”這樣的隱性擔保有多大規模,恰是業內最關心的要害
無論是信托收益權還是票據的買入返售,都暗含了一個重要環節銀行擔保,否則并無可能做得如此轟轟烈烈。
申萬研報認為,計入同業項下的資產,由于被認定為對手方為銀行信譽,因此不用計提“風險減值準備”,但實際上,對應的資產多數為信貸類資產,且通常為資質較差無法通過正規渠道申請到貸款的企業,潛在風險更高。
那為什么還能做得起來?因為有抽屜協議,隱性擔保。
當各地分行或支行開展同業信托收益權業務時,為了解除對方銀行的擔憂,會提供一個密封好的信封,里面裝有分支行提供的承諾函,對方收到后放進保險箱,“不出事的話,誰也不會拿出來,這就是抽屜協議。”一位業內人士透露。
這樣的承諾函,實質是擔保性質,或是一份有瑕疵的擔保。因為一旦這個信托受益權出現了風險,銀行到底承擔什么責任,會存在法律糾紛。
總行是否給予分支行必要的授權,提供這樣的承諾函?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證實了現實中存在上述做法,但并不愿透露是否總行出具了授權。如果分支機構沒有得到總行的授權,意味著這樣的承諾函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因為分行并非二級法人。但是,如果總行給予了授權,這樣的擔保勢必要計入銀行的風險資本。
如果沒有授權,這就是一種隱性擔保,脫離了總行的監控,也沒有風險資本的約束。這樣的隱性擔保規模到底有多大,恰是業內人士最擔心的。
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透露,銀行同業買入返售的暗保現象很普遍,很多分行、支行都在這么做;總行是在內部審計之后,詫異地發現:“怎么還有這么大一塊資產!”
另一位較大規模城商行的人士則透露,當時行內做了評估,認為法律風險很大,最后決定不參與交易。如果買入行接受了這種“抽屜協議”,說明自身風控不嚴,也說明雙方其實達成了心知肚明的默契。一旦發生個案風險,提供承諾函的一方息事寧人認賠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風險超出了可承受的范圍,也可能將分支機構人員以違規操作為由,一開了事。
北部灣銀行管理層就在年報中認為,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較小。但聯合資信評估公司發布的評級報告稱,北部灣銀行由于同業資產和負債占比比較大,該類負債波動性較大,穩定性下降。監管風向
“今年試行的新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已經提高了同業資產的風險撥備,再提高不太可能” “商業銀行的同業科目太多太復雜了。”一位金融機構人士表示對此嘆為觀止。申銀萬國證券分析師趙博文認為,巴塞爾協議對同業科目定義就較為寬泛。
相比于貸款業務,監管政策對同業業務相對寬松,比如對同業資產的風險資產權重系數僅為25%。同業業務中,即使資金的實質用途與貸款相同,不受存貸比約束,無需繳納存款準備金,對同業資產也不必計提撥備等。
貸款的行業投向面臨嚴格的監管約束,同業資產的投向則靈活得多、長期的地方融資平臺、地產項目,可以投向一切正規渠道很難獲得銀行貸款支持的項目。
業內預計,銀監會將進一步提高風險資本要求,以控制同業資產的杠桿率。但銀監會人士稱,“今年試行的新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已經提高了同業資產的風險撥備,再提高不太可能;而降低杠桿率,更多是銀行內部風險控制的問題。”
今年開始實施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調高了商業銀行對其他商業銀行的債權計提風險權重,三個月期限之內和三個月期限以上的風險權重分別從此前的0、20%,分別提高到20%、25%。
此外,雖然部分同業存款被納入m2,但并未納入貸存比考核,因此不必上繳存款準備金,未來如果這部分被納入m2的同業存款,計入貸存比考核,則可能會相應上繳存款準備金。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認為,應細分同業業務資產類型,20%風險權重并不能反映不同性質同業資產的風險,比如同業存放與買入返售的風險是不一樣的,應厘清哪些業務是銀行之間正常的頭寸劃撥,哪些則是對接了“非標”資產。
華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煜輝認為,同業非標資產也應視同貸款全額提足風險資本。
2011年以來,監管部門對銀行同業業務及票據業務進行了多次監管,先后發布197號文、201號文、286號文、206號文。幾乎每出臺一項監管政策,都使得銀行同業資產規模增速受到一定影響,但幾個月后,又會再度以一個新的名義擴張。“這和堰塞湖一樣,不能只堵不疏導。銀行有風險管理、調節資產負債表的需要、平衡風險集中度的需要。”央行人士稱,走標準化的信貸資產證券化之路是必然選擇。
這就不難理解,近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向他曾就職的證監會發出邀請:歡迎證券公司來幫助商業銀行做信貸資產證券化。希望借券商之手,幫助銀行真正把風險分散出去。尚福林在2011年10月前擔任了十年證監會主席,期間從未對商業銀行的資產證券化松口。
風險不怕,不良資產也沒有關系,關鍵在于定價是否合理,支持定價的整個交易體系、信息披露能否足夠公平透明。這是資產證券化制度在英美資本市場推出的初衷。中國離這套體系太遠,摸到了皮毛而未取其精髓。資產證券化一輪又一輪的試點,謹小慎微,但最關鍵的制度建設,還需要盡快提上日程。
本刊見習記者吳紅毓然、實習記者林姝婷對此文亦有貢獻 金融同業業務有哪些?
負債業務:同業存放、同業拆入、信貸資產賣出回購、票據轉出 資產業務:存放同業、同業拆出、信貸資產買入返售、票據轉入
中間業務:基金、年金等托管、代理清算、代理開票、代開信用證、第三方存管、代理基金、代理保險、代理信托理財、代理債券買賣、代理金融機構發債等
資料來源:財新記者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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