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是生命,我喜歡聽歌,在我的心中有許多美妙。好聽的歌像胡歌的光棍。忘記時間等。
我喜歡聽那些瞎做歌,像今天是星期天,一個平常的日子,我們隨著大部隊去參觀了天文館。一進天文館,那里一把把工具映入眼簾,好像自己真進了一個科技室。抬頭,一席發亮的星星眨著它那修長修長的眼睛,顯得有些超凡脫俗。回頭再看看由人民扮成的精靈,我又不禁編起了我的歪歌:每一次(每回想),都在徘徊孤單中堅強(都在美麗星星中沉醉),每一次(每回想),就算很受傷也不閃淚光(就算有事情也不肯回家),我知道(我知道),我一直有雙隱形的翅膀(我一直有個會說話的嘴),帶我飛(帶。。。。。。這些歌都很好笑,我喜歡,這樣能使我快樂。
我想這些歌的作者都是快樂的小精靈,我希望我可以成為這樣的快樂小精靈,每次我媽罵了我都會把耳機一帶聽幾首這樣的歌,我的心情就會好很多。快快樂樂的生活,過這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