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爸爸媽媽、姐姐和我一起去平湖買衣服,在商場里,我們遇到了兩個互相打對方招牌的服務員。
事情是這樣的:媽媽為姐姐挑選了一件衣服,正想找服務員付錢,誰知一叫,來了兩個服務員,她們一起說,請到收銀臺付款,衣服我先扣留,那聲音整齊得竟像一對雙胞胎姐妹在說話。可剛說完,她們就吵了起來。身材較大的服務員說:“你干什么,怎么到這里來了,這是我的柜臺,搶生意也不能搶到這里來吧,小心我告領導去!”另外一位服務員也毫不示弱,說道:“請你搞清楚一點,這是我的柜臺,是你到這里來搶生意才對,應該你走!”“憑什么我走,應該你走才對!”“你走!”“你走!”她們這一吵,顧客連買衣服的心情都沒有了,爸爸只好說:“算了,我們不買了,你們別吵了。”這一下,她們才停止了爭吵,瞪了對方一眼,轉身就走。我們只好忿忿不滿的回家了。
這兩位服務員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別人的招牌。可能這個柜臺都不是她們倆的,而她們卻為了錢而背信棄義,冒充主人收款,領獎金,還跟別人爭吵,這是多么不應該啊!我為她們這種見錢眼開,損人利己,背信棄義的不良品質而感到恥辱,希望她們經過這次事件后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改邪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