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歲的時候開始學《弟子規》,那時奶奶送我和兩個哥哥到文廟那的明生書舍學《弟子規》?,F在我上三年級了,班里的墻上也有《弟子規》。五一放假,我找了一些書,才發現《弟子規》以前不叫《弟子規》,而是叫《訓蒙文》,《訓蒙文》是清朝的賈存仁先生寫的。
《弟子規》的第二個部分是“入則孝”。其中前四句是:“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叫,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冬則溫,夏則清;晨則省,昏則定。出必告,返必面;居有長,夜無變。”它的意思是:父母叫你,你就要趕快答應。父母命令你,你就不能懶惰。父母教你的時候,你要恭恭敬敬的聆聽。
父母責備你的時候,你要順從的接受。冬天用自己的身體先為父母把被窩焐暖,夏天替父母把床鋪扇涼。早上起床要探問,晚間服待父母就寢。出去時要告訴父母,回來向父母稟報平安。不要輕易改變自己的住址,也不要改變自己的職業。
讀完之后,我發現《弟子規》蘊涵著深刻的道理,我覺得首先要做好這些小事情,長大后才能做大事情,最重要的還要尊重長輩和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