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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勤4號篇一
——爭創教工先鋒崗事跡材料
每天清晨,迎著初升的太陽,在高高飄揚的國旗下,伴隨著歡快的鈴聲,總能看到苑家堡中心小學老師們早早的來到學校。老師們組織學生排著整齊的隊伍,進入美麗的校園。這又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師生們又將迎來緊張忙碌,但卻快樂充實的一天。
校長林剛帶領的是一支精誠團結,積極向上,富有朝氣的團隊。這個團隊里,老教師經驗豐富、對工作認認真真;中年教師兢兢業業、堪稱我校的中流砥柱;青年教師朝氣蓬勃、虛心求教、恪盡職守。老師們沒有豪言壯語,卻用自己的行動,踐行著自己的承諾,老師們沒有驚天動地的事跡,也沒有輝煌奪目的成就,但卻有著一個個潤物無聲的平凡小事。
在校長的帶領下,老師們經常利用各種機會深入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質。如聽著名教育家魏書生老師的師德師風專題講座,每位教師心靈受到極大地震撼。老師們還利用課余時間認真學習了《有效教學與師德修養》、《新時期師德修煉》。通過學習,每位教師深深地體會到教師的合格與否不僅僅在于淵博的學識,更在于其高尚的人格。教師們振奮了精神,堅定了信念,愿在這份平凡的崗位上默默耕耘,甘于奉獻。我校有10余教師獲得鎮級“師德先進個人”“三育人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我校教師教學方法巧妙,教學方式多樣,每一堂課都深深地吸引著學生們。辦公室里經常能夠見到老師們一起討論教學的身影。老師們利用學校創造的各種機會走出去學習,把學到的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實踐到自己的教育教學之中,使課堂教學效果最優化,效率最大化。而正是由于老師們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我校的楊勇老師多次做區級觀摩課;張金剛老師多次在鎮青年教師教學大賽中獲得一等獎。
老師們還積極參加各級單位組織的,各種形式教科研活動,在活動中積極討論,大膽發言。并把自己的點滴體會,以各種形式的成果展示出來。我校20位教師有盡60余篇教科研論文獲得市區級獎項,多數都有區級認定。每位教師都參加了區級課題的研究,其中有兩個課題已經成功結題,并取得了區b級科研成果,還有一個課題正在如火如荼的研究之中。
這就是苑家堡中心小學的的教師,無怨無悔在平凡的崗位上度過著每一天。在這里,只有老師們的默默無聞,潤物細無聲。
京教勤4號篇二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政局、市社會辦關于印發《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通知
京建發〔2010〕739 號
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各區縣民政局、社會辦,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號),進一步規范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活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政局、市社會辦等部門研究制訂了《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京建發[2010]739號),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民政局 市社會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活動,保護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合法權益,協助、指導全體業主正確行使共同管理權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權責一致、依法有序的住宅區業主自我治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19號)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選舉和活動,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基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行使共同管理權利、承擔共同管理責任。
第四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約定行使共同管理權、履行職責。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行使共同管理權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本市建立業主決定共同事項公共決策平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提倡業主通過公共決策平臺進行決策。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則,本著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權責統一、政務公開的原則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活動提供協助、指導和監督。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決定,應當及時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
第六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活動的法律服務工作和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應當接受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 業主大會成立
第七條 本規則所稱業主,包括:
(一)依法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三)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四)因合法建造等事實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基于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占有建筑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業主權利、承擔業主義務。
第八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實施共同管理;
(二)對共同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對需要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行使表決權;
(四)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對物業管理活動享有知情權、監督權;
(六)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
(八)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具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十)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或者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
(二)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執行業主共同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
(五)按照規定和約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應當由業主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業主的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筑物總面積50%以上的,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的業主名冊、業主專有部分面積、建筑物總面積等資料,并同時推薦業主代表作為臨時召集人,召集占總人數5%以上或者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5%以上的業主,向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請成立業主大會。
占總人數5%以上或者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5%以上的業主也可以自行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申請。
第十一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接到成立業主大會申請之日起60日內,指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組長,組織建設單位、業主代表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籌備組組長在籌備組中沒有表決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定業主擔任籌備組組長的,該業主不得參選業主委員會委員。
本市鼓勵和支持公益律師為業主大會的成立和活動提供法律服務。提倡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定具有專業知識和服務能力的律師或者其他人員擔任籌備組組長。
第十二條 籌備組組長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籌備組會議;
(二)對籌備組會議的會議記錄予以簽字確認;
(三)簽發籌備組公告;
(四)在籌備組出具的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情況的報告上簽字;
(五)籌備組自動解散的,由籌備組組長將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退回建設單位或者移交給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臨時保管;
(六)籌備組賦予籌備組組長的其他職責。
籌備組組長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前款規定職責的,經籌備組中具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簽字確認,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請另行指定組長,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指定。
第十三條 籌備組中的業主代表,可以由業主自薦或者聯名推薦產生。業主自薦或者聯名推薦人數不足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業主推薦。業主自薦或者被推薦人數較多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自薦或者被推薦的業主互相推薦產生,業主代表最終名單按照推薦票數順序確定。
業主代表應當具有業主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責任心強、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籌備組中有表決權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每人享有一票表決權,其中非建設單位的業主代表人數不得低于籌備組中具有表決權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最終確定的籌備組成員名單、分工、聯系方式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籌備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在籌備活動中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自籌備組成立之日起7日內向籌備組提供業主名冊、業主專有部分面積、建筑物總面積等資料,資料的相關數據信息應更新至籌備組成立之日。籌備組應當對業主資料保密,不得將本項相關資料用于與籌備無關的活動。
(二)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已將相關信息錄入公共決策平臺;
(三)承擔籌備及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費用。
建設單位拒不履行承擔籌備及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費用義務的,籌備組可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說明情況,不影響籌備及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活動。相關費用可先由業主墊付。
第十六條 籌備組負責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工作,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下列事項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一)制訂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方案,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及表決方式、召開時間、召開地點、決議事項、表決規則、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業主委員會委員及候補委員產生辦法、籌備及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費用預算明細及費用結算方案和籌備組的解散等;
(二)擬訂管理規約草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
(三)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表決權數;
(四)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籌備工作。
上述事項公示時間為7日,在公示期間,業主可以對以上事項向籌備組提出建議和意見,籌備組應當予以記錄。
公示期滿后7日內,籌備組應當參考業主的建議和意見對各事項進行修改,確定擬提交表決的內容。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前,籌備組應當將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議題和需要業主表決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并告知相關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告期不少于15日。
第十七條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對以下事項進行表決,并應當全部經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一)管理規約(草案);
(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實施后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者現房銷售的住宅物業項目,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除完成前款事項表決外,還應當就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進行表決。但是未表決該事項的,不影響業主大會的成立和備案。
第十八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下列主要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一)物業的基本情況;
(二)物業管理方式;
(三)業主共同管理的權利和責任;
(四)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和收益分配;
(五)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應急預案;
(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九)其他應當依法約定的事項。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具有約束力。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損害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受損害人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規定以下事項:
(一)業主大會會議種類;
(二)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形式、程序;
(三)業主大會議事和表決方式;
(四)關于業主小組、業主代表、業主的代理及業主大會
解散的規定;
(五)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人數、任期、更換、候補及補
充辦法;
(六)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
(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等執行機構經費的籌集以及、使用和管理制度;
(八)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設置的財務、秘書等專職人員的聘任程序以及職責;
(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印章、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條 業主有損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包括不交存專項維修資金、拒付或者不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應當分攤的費用等,業主大會可以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對其被選舉權、表決權的行使予以限制,限制時限由業主大會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約定,業主大會備案或者變更備案事項時應當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予以說明。
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對業主權利的限制不免除其應承擔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業主的表決權按照面積和人數計算。
業主的面積表決權數按照下列方法認定:
(一)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暫按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暫按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
(二)建筑物總面積,按照前項的統計總和計算。
業主的人數表決權數按照下列方法認定:
(一)業主人數,按照專有部分的數量計算,一個專有部分按一人計算。但建設單位尚未出售 6 和雖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買受人擁有一個以上專有部分的,按一人計算;
(二)總人數,按照前項的統計總和計算。
按照規劃建設的已經辦理了不動產登記的車庫、車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不動產登記但是具有銷售(預售)許可證的車庫、車位,按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暫按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按照規劃建設的人防工程面積不計算投票權。
第二十二條 籌備組應當遵守以下工作原則:
(一)籌備組組長召集和主持籌備組會議;
(二)籌備組作出決定應當經籌備組中具有表決權的過半數成員同意;成員進行表決時應當在決議上簽字,注明同意、反對或者棄權。持保留意見的成員不簽字的,不影響決議的效力。
(三)籌備組應當對會議進行書面記錄,籌備組組長應當對會議記錄簽字確認;
(四)籌備組成員不能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但成員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除外;
(五)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六)業主大會成立后,籌備組應當將相關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因籌備組成員辭職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籌備組不能履行職責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籌備工作的,籌備組應當在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并說明理由,籌備組自公告之日起自動解散,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業主可以重新申請成立業主大會。
第二十三條 籌備組應當自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將表決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日。
第二十四條 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事項全部通過的,業主委員會自首次業主大會決議作出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材料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一)籌備組出具的由組長簽字的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情況的報告;
(二)業主大會決議;
(三)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四)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
材料齊全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當場予以備案,出具書面備案證明,并在備案后7日內將備案材料抄送區縣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有關情況書面通報物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備案證明,向區、縣公安分局申請刻制業主委員會印章。
第二十六條 本市試行業主大會登記制度。業主大會成立并完成業主委員會備案的,經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以到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業主大會登記,業主委員會憑業主大會登記證明,向區、縣公安分局申請刻制業主大會印章。
第三章 業主大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是物業管理權利和管理責任主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
(三)確定或者變更物業管理方式、服務事項、服務標準和收費方案;
(四)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不再接受物業服務企業事實服務;
(五)籌集、管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決定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方式,管理、使用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
(七)申請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八)申請分立或者合并物業管理區域;
(九)改變或者撤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部分業主、業主委員會作出的與業主大會決定相抵觸的決議;
(十)督促業主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安全使用房屋;組織對房屋建筑的日常檢查活動;配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建筑安全的檢查工作;負責治理房屋建筑安全問題;
(十一)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其他重大物業管理事項。
決定第(五)項事項,應當經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第(七)項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第(八)項事項,應當經原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及擬調整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決定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取集體討論或者書面征求意見形式召開。
業主大會表決時,提倡通過北京市業主決定共同事項公共決策平臺進行。
第二十九條 業主人數較多,業主可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共同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具體辦法應當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明確規定。
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代表應當于參加會議前3日,就業主大會會議表決的事項書面征求其所代表業主們的意見,業主代表不能代替業主本人作出決定。表決書應當經業主本人簽字后,由業主代表送達業主大會會議投票表決。
第三十條 業主大會會議提議事項應當符合本規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提議確定之日起,將業主大會擬表決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并告知相關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告期間不少于15日。
公告期內,業主可以對擬表決事項提出建議和意見,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參考,可以對擬表決事項的具體內容進行修改,并接受業主質詢。擬表決事項經修改后應重新公告,公告期間不少于15日。
公告期滿后,業主委員會應當確定擬表決事項,可以啟動公共決策平臺進行決策。
第三十一條 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期限由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因故無法按期完成會議投票的,籌備組或者業主委員會應當按照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方案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約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相關情況及延長期限,但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日。
第三十二條 業主可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共同決定本單位范圍內的物業管理事務,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管理規約,不得與業主大會的決定相抵觸。事項范圍、議事方式、程序應當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組織召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業主大會定期會議召開前,業主委員會應當向業主公告以下內容:
(一)上一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上一業主委員會工作情況報告;
(三)上一業主大會收支情況報告;
(四)物業管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討論并決議以下內容:
(一)審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工作計劃;
(二)選舉需要補選或者定期改選的業主委員會委員;
(三)決議下一物業管理有關事項;
(四)決議下一業主大會收支預算;
(五)決議物業管理其他的有關事項。
第三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自業主提議和情形發生之日起45日內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一)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0%以上的業主或者占總人數20%以上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提議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
(二)出現管理規約中約定的需要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對提議業主人數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業主提議之日起30日內自行核查或者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啟動公共決策平臺進行核查,并作出是否召集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書面決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
業主對業主委員會自行核查的結果有異議的,業主可以于自行核查結果公示后3日內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啟動公共決策平臺進行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第三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未按時作出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決定不召開臨時會議,但經公共決策平臺核查后業主提議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的,業主大會設立監事會的,應當由監事會根據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予以監督;業主委員會不接受業主大會監事會監督,或者未設立監事會但相關業主提出申請的,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于10日內責令其限期履行職責,業主委員會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業主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并對相關事宜進行表決。
第三十七條 業主大會可以決定由業主自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業主在決定自行管理之前,應當對擬定的詳細的自行管理方案以及應急保障措施進行表決,并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前,業主大會應當就是否變更物業管理方式、服務內容、是否更換物業服務企業等事項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表決。
決定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與原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合同未約定通知期限的,應當于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告知原物業服務企業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物業服務合同屆滿,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再續簽物業服務合同并按照《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履行了告知義務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決定物業管理方式、服務事項和服務標準等。
第三十九條 業主大會設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設立監事會,可以聘用財務人員和秘書等工作人員。相關工作經費具體籌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業主大會設立監事會、聘用財務人員和秘書的,應當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約定。
業主委員會委員、監事會監事、應當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財務人員和秘書的聘用方式應當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
第四章 業主委員會
第四十條 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一般由5人以上單數組成,具體數額、選舉結果的確認應當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明確約定。
業主委員會委員每次選舉產生后3日內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推選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等。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當由業主委員會委員推選,不經業主委員會委員推選不得連任,具體產生辦法可以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
第四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擔任,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未被業主大會依約限制被選舉權;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七)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主任委員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良好的群眾基礎;
(二)熟悉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業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可以授權自然人參加業主委員會委員的選舉。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四十二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接受業主的監督,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二)定期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情況;
(三)代表全體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服務;
(五)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
(六)監督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及經營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七)督促業主按照約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和其他應當由業主共同分攤的費用;
(八)建立并妥善保管工作檔案,為業主提供查閱、抄錄和復制檔案資料的便利;
(九)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
(十)對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行為,可以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
(十一)配合社區相關組織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區建設工作;
(十二)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但《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不得授權業主委員會直接行使。
第四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召開。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履行職責的,由副主任委員召集和主持;副主任委員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履行職責的,由半數以上委員共同推舉一名委員召集和主持。業主委員會會議不得以書面形式召開。
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每名委員擁有一票表決權,委員不能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業主委員會作出決定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并書面簽字確認,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日。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自公告之日起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時,業主大會設立監事會的,監事會監事應當列席會議,并可以同時邀請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代表或者相關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參加。涉及重要事項的,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前應當先行召開業主意見征求會,公開聽取業主的意見,并可以邀請業主代表旁聽業主委員會會議。重要事項的范圍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
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制作書面記錄,由參會委員簽字后存檔。
第四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工作檔案,并指定專人保管,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記錄;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決議和決定;
(三)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物業服務合同、專項服務合同等;
(四)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及備案材料;
(五)專項維修資金賬目和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賬目;
(六)業主的意見和建議;
(七)業主委員會印章使用記錄和工作檔案查閱記錄;
(八)業主委員會工作中產生的其他書面材料和音像資料等。
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委員會委員等事項內容發生變更時,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備案機關辦理變更備案。
業主可以對以上工作檔案進行查詢、抄錄和復制,但涉及業主個人隱私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本人同意。
第四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委員每屆任期不得超過六年,連選可以連任。業主委員會每兩年定期改選部分委員,在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時,應當按照委員在業主大會選舉中得票的多少,將全部委員盡量平均分為三組:得票較少的一組委員應當在第2年任滿后的業主大會定期會議上改選,得票居中的一組委員應當在第4年任滿后的業主大會定期會議上改選,得票較多的一組委員應當在第6年任滿后的業主大會定期會議上改選。
第四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員資格自動終止,并由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予以公告:
(一)任職期限屆滿的;
(二)不再具備業主身份的;
(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法履行委員職責的;
(五)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辭職的;
(六)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的業主共有的相關財物及本規則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屬于業主共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
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所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應當移交的財物,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拒不移交印章、相關財物和檔案資料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10日內應當責令移交,物業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協助。
第四十八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任期內,委員出現空缺時,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候補制度自動遞補并辦理變更備案,遞補的委員任期為缺額委員余下的任期。
候補委員遞補后人數仍不足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補選業主委員會委員。
第五章 指導監督
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拒不履行協助籌備成立業主大會相關義務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可以依法處罰,并將處理、處罰結果抄送區縣房屋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十條 業主委員會不履行職責,業主大會設立監事會的,應當由監事會根據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予以監督;業主委員會不接受業主大會監事會監督,或者未設立監事會但經相關業主提出申請的,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于10日內責令其限期履行職責;業主委員會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業主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共同決定有關事項。
第五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空缺達半數以上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決定增補委員,在委員增補之前,不得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決定增補委員以外的活動。
業主委員會委員集體提出辭職的,應當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說明辭職理由,并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財物賬目交由監事會指定的人員保管;未設立監事會的,交由業主大會秘書或者其他檔案保管人員保管,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業主大會設立監事會的,監事會應當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新的業主委員會;未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會不履行職責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協助業主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新的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不移交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財務賬目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10日內應當責令移交,物業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協助。
新的業主委員會產生后,檔案保管人員應當將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財物賬目等轉交給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委員離任時,全體業主可以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約定是否對離任委員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二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和業主大會其他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職責。業主委員會委員和業主大會其他工作人員違反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其委員資格和工作人員資格是否終止,由業主大會共同決定。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五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相關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共同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社區建設等相關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監督社區內的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告知相關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并聽取其意見。
第五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召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區縣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代表參加,共同協商解決物業管理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第五十五條 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出的撤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決定有異議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據《行政復議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依據《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全體業主行使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五十七條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實施前已經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者現房銷售住宅物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業主大會籌備組提供業主清冊以及業主變動信息,并根據有關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公共決策平臺;建設單位注銷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履行以上義務。
第五十八條 非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活動,參照本規則。
第五十九條 本規則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京教勤4號篇三
中江縣南山鎮中心學校
“教工先鋒號”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學校工作目標,充分發揮“教工先鋒號”的示范、引領和激勵作用,扎實推進服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團結動員廣大教職工進一步增強主人翁責任感,最大限度地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和創新活力,為學校的全面建設和未來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二、總體要求:
以激發廣大教職工工作熱情和創造活力為目標,以特色校園建設為抓手,以構建和諧的家校關系為重點,以創一流工作、一流服務、一流業績、一流團隊為內容,以發揮榜樣激勵作用、爭創先進團隊為途徑,拓展服務內涵,提升教職工素質,使“教工先鋒號”成為引導教職工立足本職、愛崗敬業,刻苦學習、忘我工作,不斷進取、甘于奉獻的載體;成為長期堅持、人人認可的新的工會工作品牌。
三、基本條件:
1、堅持以科學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注重思想作風和業務技能素質建設,有強烈的主人翁責任意識、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業務技能水平。
2、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工作深入扎實,管理科學民主,牢固樹立創新意識,工作效率高,服務質量好,創新能力強。
3、堅持文明、優質、誠信的服務理念,積極開展服務創新,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為學生及家長提供熱情周到、方便快捷、規范滿意的服務,社會滿意度達90%以上。
4、具有積極進取、奮勇爭先,團結協作、和諧共進的團隊精神,教職工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團隊凝聚力強。
5、工作成績突出,教育教學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無差錯、無事故和刑事案件發生,無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四、創建目標:
1、為學校高質態發展,高水平普及義務教育,徹底消滅教育歧視現象,盡責盡力。
2、以學校 “校長六回歸、教師六提升”為載體,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學校管理條例,切實落實科學的質量發展觀,努力實現低消耗、高質量的目標,為學校保市、縣“示范學校”和創省“師范學校”而不懈努力。
3、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組織本校教工參加各類培訓比武競賽活動,重視骨干教師的培養和考核工作。
4、狠抓“學困生”轉化工程,制定獎懲措施,進一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全鎮中小學綜合考核達優秀等次而奮力拼搏。
5、認真深化教育科研,積極投入“有效課堂興校”等重點課題研究工作,彰顯教科研特色,爭創縣“教工先鋒號”。
五、創建形式:
1、把創建與教師的教學實際緊密結合起來。一是抓好教學規范管理制度的落實,加強課堂教學質量的監控,通過提高課堂效益,切實落實科學的質量發展觀,努力實現低消耗、高質量的目標。二是抓好教師教學技能的培訓,全面提高教師的素質,通過開展各種教學競賽,使人人都能成為獨當一面的教學能手。三是抓好文明、規范、優質的服務,處處體現人性化、親情化,構建和諧的家校關系,努力提升服務形象。
2、把創建與本崗位、本教研組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一是要不斷進行教學創新,既要鞏固已有的教學成果,又要不斷開拓進取,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二是要突出管理創新,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管理途徑,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把隱患盡量控制在萌芽狀態。三是要突出服務創新,加大對學生、家長服務的力度,樹立全新的服務理念,為其提供全新的服務。
六、創建內容:
1、抓學習,抓宣傳,促進和諧。重點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利用好櫥窗、校刊、教工之家等陣地。通過宣傳學習,做到各種關系的和諧發展,充分發揮“教工先鋒號”在構建
和諧校園中的特殊作用。
2、加強師德教育。持之以恒地弘揚敬業愛崗、誨人不倦、志存高遠、嚴謹篤學的良好風尚,以先進教育理念為先導,以優化師生關系為核心,以體現時代精神為特色,以強化實踐環節為重點。使教師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文明的儀表影響人,以和藹的態度對待人,以豐富的學識引導人,以博大的胸懷愛護人,人人爭做愛生模范,爭樹榜樣,爭學典型,個個學習先進,學做標兵。
3、結合“校長六回歸、教師六提升”要求,進一步強化意識,把創建學習型組織與繼續教育、課程改革、崗位培訓、專項達標、教研活動等工作結合起來,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計劃,形成終身學習、團隊學習、“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的濃厚氛圍。明確學習目標、學習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并制定寫教育筆記及教學日記的制度,形成完整的創建資料。定期舉辦“教職工職業技能練兵活動”,開展各種教師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4、繼續組織實施愛生行動計劃。教研組每一位成員都要與學困生、貧困生結對幫扶,每周對他們進行談心、家訪不少于4人次,對其輔導、補課,每月不少于6人次,并填寫活動手冊,建立花名冊和訪談、輔導的檔案,同時做好幫扶記錄。
5、繼續推進師徒結對的“青藍工程”工作。廣泛開展
師徒結對傳幫帶活動,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師傅定期為徒弟上示范課,徒弟定期上好匯報課,對在師徒結對活動中成績突出的優秀指導老師及時給予表彰獎勵。
6、向課堂要效益、要質量。首先,認真鉆研教材,精心備好詳細教案,嚴格做到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資料、作業練習、測驗考試的六個統一。其次,把力量放在課內,必須明確每一課的教學目標,讓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當堂檢查、反饋和鞏固。第三,精選課堂教學例題、習題、作業題,并精批細改,注重效率。把教學質量落實到教學過程中的每個環節上。
7、進一步深化課程改革,對“十一五”中的2個縣級課題進行扎實深入地研究,爭取早出成果。
中江縣南山鎮中心學校工會
二〇一一年四月
京教勤4號篇四
協作互助品味成功
―――教工先鋒號事跡材料 每天清晨,天還沒有亮,總能看到九年級師生們精神抖擻,率先進入美麗的校園。這又是一個全新的開始,他們又將迎來緊張忙碌,但卻快樂充實的一天。白澗中學九年級組是一支精誠團結,積極向上,富有朝氣的團隊。這個群體里,老教師經驗豐富、踏實認真;中年教師兢兢業業、砥柱中流;青年教師朝氣蓬勃、虛心求教。六位黨員教師更是在教育教學中創先爭優,踐行著自己的承諾。他們雖沒有驚天動地的事跡,沒有輝煌奪目的成就,但卻有著一個個潤物無聲的動人故事。他們用赤誠的心,抒寫著精彩的教育人生。
一、熱愛事業,熾熱紅心
為教育事業奮斗終生的信念,指引年級組每位教師前進的方向。在組長周雪峰老師的帶領下,老師們經常利用各種機會深入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質。利用課余時間認真學習了《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影響教師一生的一百個好習慣》等材料。通過學習,教師們振奮了精神,堅定了信念,提高了育人能力。他們還認真參加學習政治理論學習,提高了思想覺悟。狠抓業務學習,加強專業素質,經常參加校內外組織的各種講座與教學研討活動,并在自己的教學中運用。尤其是新課標出臺后,老師主動自學,同行交流,使新的課程理念深入人心。年級組內,充滿著濃厚的學習氛圍。讓教研組內的老師見解更深,了解更透,理念更明,既振奮了精神,堅定了信念,又提
高了育人能力。使組內每位教師在這平凡的崗位上甘愿默默耕耘、無私奉獻。
二、教書育人,快樂課堂
他們巧妙的教學方法,充滿智慧的微笑,都閃耀著無窮的教育魅力,深深地吸引著學生們。辦公室里經常能夠見到他們一起討論教學的身影。他們利用學校創造的各種機會走近學者,通過教學實踐,使課堂教學效果最優化,效率最大化。而正是由于他們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劉艷豐老師、劉麗麗老師在2023年雙優課評選中均榮獲縣級一等獎。王洪儒老師在2023年雙優課評選中榮獲縣級二等獎。周雪峰教師在聯合學區九所中學課堂展示中榮獲第一名,被評為優質課。更有多位教師的課被評為鎮級優質課。
三、德育為先,筑夢中國
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學生就像一棵棵小樹,老師們就是那辛勤的園丁,讓他們的生命洋溢著蓬勃的綠色。四位班主任老師重點培養學生的集體意識,通過“ 一周之星”的量化考核制度,使學生們在活動中得到鍛煉,她們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關愛著每一位學生。
石紅梅老師不論是從學習上還是生活上,都及時給予學生關心和幫助。她從家中帶來衣物,送給生活困難的學生,使學生深受感動。她所帶的班級連續兩年被評為縣級三好班集體。張驚濤老師被評為縣級三八紅旗手。王海波老師被評為縣級優秀班主任。陳寶軍老師被評
為縣級優秀德育工作者。她們細雨般的愛時刻滋潤著學生們茁壯成長。
四、豐富課余,精彩生活
黃色象征著活潑開朗,積極向上,結合學校倡導的“我的中國夢”讀書活動,各班開展了豐富多彩的課余活動。從充滿國學特色的《行為規范三字歌》,到“追尋傳統文化”的特色班會;從“安全伴我行”的教育活動,再到“寧靜有序班級”的評比,九年級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績。走在教室內外,看著別具特色的板報、墻報,你一定會被那團結奮進,刻苦好學的良好學風所深深感染。
五、夢圓中考,成果豐碩
正如秋天里那一片片象征著豐收的金色,九年級組的教學和科研成果也相當豐碩。連續兩年中考成績非常出色。市重點薊縣一中上線率每年都位居全縣農村校前三名。普高上線率一直保持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綜合評價榮獲全縣第五名。這樣驕人的成績深受領導、家長和社會的一至好評。組內每一位教師積極參加教科研論文撰寫,張躍山、周雪峰、劉艷豐等老師撰寫的多篇論文分獲國家、市、縣級各種獎項。
這就是九年級組,他們無怨無悔在平凡的崗位上度過著每一天,因為他們心中有一盞明燈——學高為師,身正為范。在這里,他們默默書抒著自己精彩的教育人生,更引領著孩子們走向繽紛多彩的未來。
白澗中學
九年級組
協作互助品味成功
――教工先鋒號事跡材料
單位:白澗鎮初級中學
集體:九年級組
京教勤4號篇五
京教工[2003]46號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印發
關于認真落實市屬市管高校和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中專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辦法的通知
各市屬市管高校黨委,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和中專校黨委(總支、支部):
現將《市屬市管高校和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中專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市屬市管高校和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中專校領導干部2003年度考核工作,要嚴格按照此文件精神執行。干部處還將另發具體的工作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03年12月4日
北京市屬市管高校和兩委直屬單位
直屬高職學院、中專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辦法
為進一步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考核北京市屬市管高校校級領導干部以及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和中專校處級領導干部的政治素質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改進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辦法,加大考核力度,發揮年度考核工作對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激勵與約束的作用,促進領導班子建設,根據中央和北京市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原則
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群眾評議與自我評議、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范圍
1、市屬市管高校現職校級領導干部;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和中專校處級領導干部。
2、市屬市管高校不再擔任實職的校級領導干部(其中包括已到離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校級領導干部)。
三、考核內容
1、主要考核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同時還要對高校現職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測評。
2、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領導干部要重點考核其擔任領導職務的履職情況。
四、工作程序
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各學校成立校黨委領導下的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黨委書記、校長、分管組織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和黨委組織部部長等有關人員組成,黨委書記任組長。兩委直屬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由黨委(總支、支部)書記、行政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黨委(總支、支部)書記任組長。
2、召開述職會議,進行民主測評。結合各學校年終總結,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述職和民主測評。述職和測評的范圍包括中層及以上干部、教師代表、民主黨派負責人、工會和教代會負責人等,人數較少的單位可以適當擴大參加人員范圍。兩委直屬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述職測評。
3、各學校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在一定范圍內個別征求意見,并將個別征求意見和民主測評的情況向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向領導班子成員反饋。兩委直屬單位可由黨委(總支、支部)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指定專人負責個別征求意見和反饋工作。
4、領導干部個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5、根據測評情況并參考群眾意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領導干部個人提出考核意見,由黨委(總支、支部)討論同意后,報市委教育工委干部處。
6、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研究如何改進工作等問題。會議召開時間要提前報教育工委干部處。
五、考核結果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在各單位上報的考核意見基礎上,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員會議討論決定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
2、優秀等次采取上下結合的方式確定。名額不分配到各單位,各單位按現職領導數的15%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薦優秀等次人員名單,現職領導數的15%不足1個的可按照1個名額上報,最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員會議討論決定。
市屬市管高校領導班子成員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在民主測評中優秀率一般不低于50%,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測評中差率一般不高于10%。
兩委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和中專校領導班子成員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在綜合測評中優秀率一般不低于60%。
3、對在綜合測評中不合格率超過30%、連續兩年超過20%的領導干部,單位黨委(總支、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報告情況,分析原因,并提出考核等次是否為不合格的初步意見(按照市委有關規定,在綜合測評中不合格率超過30%、連續兩年超過20%的,可以認定為不勝任現職),報市委教育工委干部處。待干部處在一定范圍內聽取意見、核實有關情況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員會議討論決定干部的考核結果。
4、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職務升降、獎懲、調整工資等的重要依據。年度3%獎勵升級或提前晉級的同志在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員會議討論決定。
六、考核工作要求
1、各單位黨委(總支、支部)要重視年度考核工作,把它作為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精心安排。組織部門要按照學校黨委的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2、年度考核工作大體在每年12月上中旬開始,翌年1月上旬結束,具體時間由市委教育工委干部處屆時另行通知。
3、需報送材料有:
(1)領導干部個人的年度考核登記表(高校一式五份,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和中專校一式兩份);
(2)黨委(總支、支部)對建議考核等次為優秀的領導干部的書面意見及事跡材料(一式一份);
(3)民主測評情況匯總表(一式一份);
(4)個別征求意見的匯總材料(一式一份);
(5)個人述職報告(高校一式兩份,直屬單位、直屬高職學院和中專校一式一份);
(6)民主生活會記錄復印件(一式一份)。
七、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1、市屬市管高校不擔任實職的校級領導干部,各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考核程序,由校黨委討論確定考核等次。
2、每年10月1日以后任職的干部,包括從外單位平級交流和提拔任職、本單位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可不進行述職、民主測評和個別征求意見工作,由領導干部個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個人總結欄中應簡要寫明原工作崗位的履職情況),經黨委(總支、支部)討論確定考核等次后,將考核表報市委教育工委干部處。
主題詞:教育干部考核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2003年12月4日印發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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