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很窮,于是我當了混混。也許你說的很對,這之間似乎不應該有什么必要的因果聯系,可對我來說,窘困的家境的確是我當混混的一個推手。
小時候我混跡于小鎮,大一點我就在大城市里混。我是一個獨特的混混,我不混別的,專混吃喝。別人靠拳頭匕首混跡于腥風血雨的江湖,而我則是憑借獨特的洞察力混跡于山珍海味的美食天堂。
我是何時開始這樣的生涯的呢?雖然已是很久遠的事了,那時我還很小,不過畢竟是人生的轉折點,如今我還記憶猶新。那是我第一次見到場面如此壯大的酒席,幾十張桌子排滿了整個院子,每個人都洋溢著笑容。當新娘子來的時候,攢動的人群把我和爸媽擠散了。熱鬧之后我也隨著大家入席了,雖然我沒有找到爸媽,照樣爬上了桌子。我顯然是不認識這一桌人的,幾個婦女各自帶著和我一般大的小孩,他們的目光很友好,語言很和善,雖然我可以確定他們也一定不認識我。這些人問了關于我的家里各種問題,我都如實回答。他們見我如此坦誠相告,對我笑得格外美好,還不停地給我夾菜。我們有說有笑,一頓飯下來我便和那幾個孩子成了朋友。席散了,人也漸漸散了,我爸找到了我。他突然從后面彈了我一個腦瓜蹦,疼得我抱頭直叫。“你小子跑到別人家混什么吃喝!”我爸吼道。我強忍著眼淚終于搞明白了這是怎么一回事,這滿滿的一院子桌席原來是兩家人辦的,中間一條較寬的過道當時擠滿了人,我不知不覺就跑到這邊來了。那幾個大嬸在一旁連忙說到:“沒事兒。大喜的日子,大家同喜同喜啊!”
就是這樣,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初犯了。當然,那時我是怎么也不會想到自己會走上這樣的混混之路的。這條路是我一頓一頓漸漸地吃著走上來的,仿佛是條不歸路。小偷要是洗心革面,偷了的東西還可以還回去,這吃下肚的東西可變不回了啊。那時家里窮,沒什么吃的,可我從來不必擔心伙食問題。
如今我也是有工作的,混混只是業余的興趣愛好,不過這個愛好,連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認,玩得也太過頻繁了。我的這個所謂的愛好,朋友們都知道,爸媽也是知道的。他們好心歸勸,但本性企是輕而易舉就能改變的,況且我覺得這樣并無大礙。他們笑我,笑就笑唄,我是混混我怕誰?每到飯點,我便游走在各大飯店,尋找我的飯。
一開始我還心有余悸,擔心被發現,然后像電視里那些吃霸王餐者,被暴打一頓后再扔到街上去,運氣不好還會有免費的口水淋浴。我心驚膽戰卻又故作鎮定,常常站在還差一兩個人就滿當的桌前假裝一邊四處張望著找人,一邊大聲自言自語:“這人跑哪去了?真是的。不管了,先吃飯。”然后順勢坐下。我發現這些所謂的親朋好友之間大都是非常陌生的,他們有的從未見過,有的甚至連名字都聞所未聞。不過想著都是來赴同一個宴,就有了一種油然而生的親切感。這種假設首先是從我的感受出發的,經過許多次證明,確實如此。
經過無數次成功與失敗的經驗,我發現最應該避開的就是主人了,所以每當敬酒小分隊靠近的時候,也是我該去上廁所的時候了。一次我在席間歇著抽煙,不注意就和主人的目光對上了,我們面面相覷了幾秒鐘。那時我已經預感到了接下去將要發生的事了,那是我想象過無數次的悲壯場面。讓我意外的是那個小伙子若有所思的走開了。我也不能久留,起身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酒樓。
我總結了這次事件,只能說中國的宴席太過趨于形式了,親戚的親戚,朋友的朋友,有那么丁點兒關系的都請過來,原來到頭來主人也是糊里糊涂的。他怎么也想不到有我這樣的混混存在,并且光顧了他的酒宴。他一定很苦惱吧!看著我這個人,卻怎么也想不起我是誰。明明不認識卻還要強行讓自己對一個陌生人投以親切的好感。要是去問自己請來的賓客姓甚名誰,這種事情只能讓面子丟得滿地都是。況且在大家吃喝正高興的勁頭,幾個保安闖進來架走一人,定會傳得沸沸揚揚,面目全非。到頭來還不如讓我吃上一頓,小事化了,息事寧人。擺席辦事嘛!大家都高興。
如今我走南闖北大大小小吃過多少家早已數不清記不得了。什么取嫁婚喪,搬遷新房,孩子滿月,節日賀壽之類的,不管什么樣的酒宴我差不多都光臨過。什么川菜、粵菜、蘇菜、魯菜…大江南北的各色菜系我都遍嘗無余。我和不同階層的各色人等吃過飯,其中不乏政府官員,富賈豪商。雖然現在肚子已經開始微微發福了,但我并不胖,要知道總有那么一些人是怎么吃也吃不胖的。
十幾年混混生涯也曾讓我感到疲憊不堪。但我始終找不到一個徹底的理由或是借口來讓自己改變。直到我遇見了她。
小薇和我是在一次宴席上認識的。我們很聊得來,她時常被我的話逗笑,以致整個席間都充滿了我們的歡笑聲。她的語氣很溫柔,光聽著就有種讓人微醉的感覺,仿佛飄在云朵上。她的眼睛總是泛著迷人的光,單純而潔凈。他對我的見多識廣十分崇拜,那是當然,我給他講的那些所謂的小故事都是這些年到處混吃混喝時順便聽來的。我和小薇很自然的相愛了,我也在這座城市停下了多年來浪跡的腳步。本能讓無法告訴她,我不能讓她知道我是混混。她會怎么想呢,她一定會離開我吧。為了她,我決定洗心革面。我不可能帶著小薇一起混吧。那段時間,我常常在半夜被同一個的夢驚醒。我牽著小薇走進一家高檔的酒樓,我們相互夾菜,吃的正高興的時候,突然所有的人都向我們圍過來,指著我們問我們是誰,為什么出現在這里。他們全都目露兇光,面容猙獰,對我們又拉又打,嘴里還不停地罵道:“大家快打對混吃混喝的混混夫婦。打!打!讓你們混吃混喝!”
自從認識小薇以后,我便很少再去混了。我常想,一個重新站起來的男人背后總有一個關鍵性的女人。如今我也想做那樣的男人,而小薇就是那個女人。同時我也總是在糾結要不要告訴她。
十五個月后的一場酒宴,我不在是混混,而是主人。這么多年,我還是有一些積蓄的,畢竟伙食費省下不少。鮮花、掌聲、歡笑聲…這些對我來說十分熟悉的場景在那天格外的美好。婚禮喜慶和諧,幸福。不過置身于這樣的環境之中,讓我又想起了我那些正在漸漸遠去的混混生活。此時站在這個地方,我才隱約的感到那些日子是多么蒼白可怕。把它們全部甩在身后,似乎是我現在最急切的目的。
一個紅頭發的半大男孩端著酒杯朝我走過來。我努力地搜尋有關這個面孔的記憶,直到他已經走到我跟前了還是沒想起來。“師父!是我啊!你不記得我了嗎?”頓時我如同被閃電擊中般回過神來。小超啊!你真的是小超啊。都長這么大了。我拍著他結實的肩膀,想起了許多年前的一個下著大雪的夜晚,在某個城市的某個街口。我很難把面前這個和我一般高的孩子和那當時那個瘦肉的男孩聯系起來。
小薇做得一手好菜,吃慣了各種山珍海味,原來家常小炒也是這么可口。我漸漸明白,飯菜不在好壞,重要的是跟誰一起吃。
每次下班回家,我常看到街口那家生意紅火的酒樓里觥籌交錯,熱鬧非凡,歡聲笑語連綿不斷。我常會情不自禁地笑起來,回想起過去的那些日子,還想起了那個紅頭發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