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發生在城市一隅的搶劫案,事后兩位當事人的陳述,聽來頗有意味。
被害人,女性,30多歲。她說:那天我下夜班回家,街上空空蕩蕩,偶爾有車駛過,忽然發現路邊一男子朝自己看,心里發毛,他是不是壞人,會不會搶劫甚至我不敢往下想,趕緊打電話給好朋友壯壯膽。正在此時,他朝我沖過來,打了我,還搶了我的包
搶劫嫌疑人,男性,20歲,小學文化。他說:一直找不到工作,心情郁悶,那晚與哥兒們一起喝了點酒出來,走在深夜的大街上,覺得前途一片渺茫。忽見一女人在朝自己看,好像很驚慌,她拿我當壞人了嗎?
更過分的是,她還拿出手機撥號,她是在報警嗎?頓時火氣就沖上來了,既然你把我當壞人,我就做個壞人算了。看她手上有個包,想想自己身無分文,我沖過去打了她一耳光,搶了她手上的包
包里只有區區幾十元,他被判了刑。
若是他不多看她一眼,她不多看他一眼,是不是,這宗搶劫案就不會發生?
人和人相遇,難免會看上一眼,就像看世界上一切事物,看云、看路、看花、看草、看告示、看熱鬧。
看到熟人,問聲好;看人有難,伸出手;看了美人,賞心悅目;看了可疑者,多份警惕;看了毫不相干的人,擦肩而過。
看人一眼,再平常不過。
可是那一眼也可能驚天動地。一見鐘情的那一眼,可能就鎖定一生的幸福;智者鼓勵的一眼,可能成為一個孩子的人生轉折;陌生人溫暖的一眼,可能會阻止一個絕望的人走向死亡;無端懷疑的一眼,有可能點燃一個惡念。
你可以對很多事情保持質疑,但請用信任的眼光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