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朋友說,他是個古板的男人。不會蹦迪,不會喝酒,不會打牌,甚至不會抽煙。之前真覺得他是新世紀的四好男人,可后來,慢慢才知道這四好的無趣。
朋友是個漂亮的女子,眼睛黑亮,發如綢緞,求愛的男子隨便一抓都有一大把。她偏喜歡他,覺得踏實可靠。這時代,油嘴滑舌、幽默風趣的男人太多了。正因如此,踏實的人才越來越少。
真在一起生活,才發現踏實是件多么枯燥的事。她說去唱歌,他說還不如回家看書;她說要去蹦迪,他說還不如在家看電視;她說要去野炊,他說還不如在家里做頓好吃的……
他們的生活完全不在一個節奏上。日子久了,難免生厭。況且我這朋友,天生就不是個安穩現世的女子。
最令她生氣的是,在她提出分手的時候,他竟沒有任何挽留。只是冷冷地說了一句:“要走的人留不住,要留的人不會走。”要知道,多少男人曾為一起吃飯,死皮賴臉地求她。
其實,她并沒有想真正分開,只是,話都說到這份了,也就沒有任何繼續的理由。
因為背景條件都不錯,所以,她很快找到了一個富二代的大帥哥。男才女貌,隨便站哪兒,回頭率都是百分百。
女兒四歲那年,這個富二代和別的女人同居了。
那時的她已剪了長發,成天穿個圍裙在家里照顧孩子,身子胖了不少。是的,她已不復當年的美麗。她依然高傲得不行,帶著四歲的女兒,主動提出離婚,而且不要對方的一分錢。
走到今天,有諸多不易。直到現在,她才真正懂得他的好。戀愛期間,他唯獨一次給她送花,還是在情人節過后。她說:“情人節都過了,你還送花干嗎?”他說:“便宜,你不知道,這么一大把才五塊錢,昨天還是十塊錢一支呢!”
她說,他真是個枯燥的男人。把她帶進書房,竟然是真的帶她看書。各種名著,各種散文,密密麻麻堆了一屋子。她覺得他滿身都是書呆子的味道。說著說著,她哭了。這么多年了,我還是頭一次見她哭。
她說:“他真是個百分百的好男人。可惜,發現得太晚!”
誰沒有過這樣的選擇呢?在青春如酒、性如烈馬的時候。只是,我們常常因為年輕,因為沖動,才想急急占有對方,才想急急白頭到老,才想急急過完一生。但是,這世間,有什么東西是可以急來的呢?如果不是那么著急,我們也許就不會錯過那個愿意陪我們慢慢欣賞時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