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寒假。近日,屯昌公安交警聯合教育部門在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開展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活動。
作為學生要做到
一是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不無證駕駛摩托車。
二是騎行及乘坐電動車自行車時戴好頭盔;乘坐機動車輛時系好安全帶。
三是過馬路時遵守信號燈,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走人行橫道時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服從交警和信號燈的指揮。
四是不在馬路上打鬧、嬉戲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離護欄,不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作為家長要做到
一是騎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時自覺戴好頭盔,并保證孩子同樣佩戴頭盔。
二是對孩子履行監督義務,不將電動自行車交由未滿16周歲,摩托車交由未滿18周歲的沒有考取摩托車駕駛證的未成年騎行。
三是駕車接送學生時,系好安全帶并確保其他乘坐人系好安全帶,做到不亂停亂放影響其他車輛出行,服從交警、老師、學校安保人員、交通志愿者的指揮。
四是駕駛車輛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逆行、不搶道、不加塞、不超速超員,拒絕酒駕醉駕。
截止到日前,簽訂中小學校、幼兒園153所,全縣余名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了“交通安全承諾書”。
END
上一篇:上課不帶手機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