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8月21日,方志敏出生在江西省弋陽縣湖塘村。湖塘村是一個優(yōu)美的地方,村前是兩口水明如鏡的魚塘,一條小河流過村口的一座小橋,村后有座土山,長滿了高大的楓樹。可見環(huán)境很好!
方志敏的家很窮,每逢春天家里都斷了糧,缸里的一點糧食還是跟財主家借的。剛剛?cè)⑺臍q的小志敏餓得肚子咕咕叫。小志敏拽著媽媽的衣襟不斷地嚷:“媽媽!我餓,我餓啊!”小志敏看見財主家的孩子吃的是白面饅頭仰著頭問媽媽:“為什么財主家的孩子有饅頭吃我們家沒有呢?”媽媽只好回答說:“人家財主命好,有地又有錢;咱們命苦,要啥沒啥,孩子也跟著受罪!”小志敏聽了還是不明白,同樣是人,財主不干活不流汗都吃白饅頭,爸爸累死累活都讓兒子餓肚子,這是為什么?方志敏7歲的時候,爸爸向財主借高利貸讓他上了私塾。氣歸氣,小志敏還得去上學(xué)。只要爸爸、媽媽高興,這書還得好好念。
1916年秋天,16歲的志敏在弋陽縣高小讀書,他在學(xué)校圖書室看了很多進步書籍,并組織了“九區(qū)青年社”,專門與土豪劣紳做斗爭。
當(dāng)時,有個姓張的大地主想弄個“省議員”當(dāng)當(dāng)。他讓手下用錢去買選票,老百姓議論紛紛。方志敏想,這個地主壞得很,頭上長瘡,腳底流膿,要是他當(dāng)上了議員,不定要做出多少壞事。為了阻擋姓張的大地主,方志敏一夜沒睡覺,寫了一篇小字報:“張地主十大罪狀”,抄寫了好幾份,連夜貼在縣城最顯眼的地方。城里的人都擠著去看小字報,拍手稱快。張地主氣得渾身發(fā)抖,派人把小字報撕掉,到處尋找方志敏。
方志敏的同學(xué)勸他找個地方躲一躲,說張地主有錢有勢,惹不起他。方志敏笑著說:“我不怕,他能把我吃了?”
張地主終于找到了方志敏。幾個狗腿子推搡著方志敏,方志敏被帶到了張地主家。
張地主歪在太師椅上,咕嚕咕嚕在抽水煙,迷著兩眼瞅著方志敏說:“你就是方志敏?”
方志敏昂著頭不說話,心想,你知道還問什么?
張地主又說話了:“你是學(xué)生,應(yīng)該好好讀圣賢之書,不要瞎折騰。我找你來,想讓你寫個聲明,就說你受別人唆使,我是清白無辜的,怎么樣?”
方志敏搖了搖頭,張地主馬上翻了臉,把水煙袋往桌子上一扔,滿臉兇相,說:“我在弋陽城里說一不二,整死你像踩死個螞蟻。”一個打手揍上來要動手,方志敏不慌不忙,不緊不慢地說:“我早給報館和警察署寫好了信,今晚我要回不去,就有人將信寄出去。你殘害學(xué)生的事情全省的人都會知道。”
張地主一聽,一個十五、六歲的毛孩子還留了一手,真難對付。想來想去,如果把方志敏打死,就會惹惱全省的人。還是咽下這口氣吧,只好一揮手,讓方志敏走了。
方志敏并沒有給同學(xué)留下什么信,只是讓張地主逼急了,才急中生智說出那套話。張地主最終沒有當(dāng)上議員,方志敏卻成了弋陽城里有名氣的學(xué)生。
這個故事帶給我們較深的教育意義,愛國又時刻把人民謹記在心的情懷值得學(xué)習(xí),不論是處于哪種環(huán)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