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以前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再喜”。
它是一條狼狗,從表面看上去,棕色的毛里交雜著一點黑色的毛,顯得……反正那種感覺是說不出來的。
以前,我在王秀中心小學念書,每天回家后,第一件做的就是放下書包找它玩,就這樣,它成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玩伴。有一天,我放學回家,也像往常一樣,想找它玩,可是怎么叫也沒把它叫出來,我很著急。我站起來正想回去做作業,驚奇地發現再喜正乖乖地躺在離我幾米遠的地上。哈!它就是這么愛惡作劇。
我撲了過去,用手輕輕地撫摸它的頭,也不知道為什么,它總是喜歡把頭向上抬。我跟它玩得無聊了,就教它跳躍、敬禮等等一些簡單的動作。呵!過了不久后,它竟然學會了好多動作!我首先叫它給我表演“敬禮”。我先做了一個樣子,它好像明白了似的,也先抬起了兩只前腳,右腳又微微抬起,這樣就成了一個敬禮的動作。我還叫它跟我握手。它先舉起左前腳,我跟它握了一下;握完之后,它竟不知所措,又舉了一次左前腳,我“噗哧”一聲笑了,然后又碰了一碰它的右前腳,它才慢吞吞地伸出右前腳。通過那次,我不得不承認狗是很聰明的動物。
大家都知道,狗最喜歡吃的食物是肉骨頭和糞便。說起糞便,我們會覺得惡心,但為什么會成了狗的美食呢?這我也說不清楚。
狗,它是主人忠實的仆人。它不管它的主人是否富裕,只要讓它吃飽喝足,也就心滿意足了。
我忘記是什么時候的星期五了,我想去找再喜玩,出乎意料的是,它被賣了!!!我非常傷心,聽說賣給了漁家。我現在真想去看看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