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臺被小主人從商店買回來的精致的筆記本電腦。我的“手”是用來控制程序、軟件的鼠標;“大腦”一定是無所不能的主機了。“眼睛”理所當然是亮晶晶的顯示屏啦!大家猜猜“腳”是什么呢?告訴你吧,就是鍵盤。
我的小主人很喜歡我,只要每天該完成的事情都做了,便會和我“歡聚一堂”。在小主人的眼里,我的作用主要是畫畫、打字、看新聞、打游戲。當然了,主人的父母也會嚴格控制電腦游戲的時間,一般每周能玩一小時四十分鐘就不錯了。不過小主人可是很自覺,一到時間就立刻走人。
我和主人是心連心的,他笑我也笑,他傷心我也難過,他著急我也同樣十分心急。
有一次主人在和日本鬼子熱血拼搏,只見他拿著AK47,駕駛價值2萬(在游戲中)的F22與像一群馬蜂般的敵人拼搏。最后看到他皺緊眉頭打坦克時,我終于舒了口氣兒,想:總算快玩通關了。
經過我和主人四年的美好相處,咱倆已經是對好朋友了,相信主人在今后一定會更好地發揮我的無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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