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爸讀數學補充讀物里面的《渡邊的發(fā)現》一文。文章是這么說的:20世紀40年代,人們的書寫工具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圓珠筆問世。圓珠筆以其價廉、方便、書寫流利而很快在社會上流行了起來。但是有一個問題始終困擾著圓珠筆的制造商,這就是圓珠筆一般書寫到2萬字左右筆芯就開始漏油了,影響了它的銷售。為此,日本的制造商打出廣告:誰能解決圓珠筆的漏油問題,愿提供50萬元的獎金。一時間吸引了不少人。很多人從要么要么從油的配料入手,結果可想而知。而有這么一個人叫渡邊,他找到了一個最簡單最經濟的辦法:讓圓珠筆寫到一萬八九左右就沒有油了,太偉大了。我和爸爸都這么感慨,突然兒我想到一個問題:平時我們用鉛筆寫字每次鉛筆用到最后(至少還剩四分之一)時就丟棄太浪費了。爸爸你不是常說浪費就是犯罪嗎?為什么鉛筆制造廠家不把鉛筆一頭的鉛少裝四分之一。爸爸聽了以后說:兒子你真是天才,我馬上上網查一下鉛的原料石墨。
鉛筆的鉛的材料是石墨,石墨從石墨礦中來,那也就是說鉛筆鉛是資源,浪費鉛筆鉛也就是浪費資源。全世界鉛筆年銷售總量已達140億支,一只中華鉛筆的長度是186mm,那么每年給我們浪費的鉛筆就是140億至少乘以50mm,也就是說我們丟棄了近40億只鉛筆,多么可怕的數字啊,更何況全世界石墨的靜態(tài)開采量只夠20年啊!更
不用說污染環(huán)境了。我看到爸爸算的數字我目瞪口呆。要是廠家能把每只鉛筆少裝50mm鉛那該有多好啊。爸爸看到我發(fā)出的感慨由衷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