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既幸福又美滿的家,家里有個能工巧匠的爸爸和溫柔賢惠的媽媽,還有活潑開朗的我。爸爸可能干了,家里有什么東西壞了,不用拿到維修店里去修,爸爸就能修好,就連摩托車也能修,我的爸爸厲害吧!媽媽每天晚上回到家,托著一身疲憊還為我們洗菜、燒飯、洗衣,而且不言辛苦。我是一個既活潑又開朗的女孩。我們三個就組成了一個小家庭。
我的家中曾發生過許許多多的故事,這些故事猶如五顏六色的色塊,填滿了我家。其中令我最難忘的是那次“法官事件”。
那一次,我11歲了,已經是一個大孩子了。可是,我做錯事或考試考的不好,喜歡隱瞞事情,使父母不知道,父母發現了,便告訴我以后不要再隱瞞,可是,我就是改不了,所以父母決定與我訂了一個規定,以后,每天我和父母中的一個人做法官,在每次的家庭會議中說出自己做錯的事,然后由當天的法官定罪,然后關進小牢房——一間特別狹小的房間中反思。自從那次規定后,我不怎么犯錯。可是人畢竟是人,不管怎么樣,還是會犯錯的。有一次,我當法官,在家庭會議中,爸爸慢吞吞說:“我今天不小心把水果刀當垃圾扔了。”我說:“我把復習資料當廢紙包果皮扔了。”媽媽說:“我今天把肉燒焦了。”我也犯錯了,最后,我決定我們一家一起坐牢1小時。我們一起擠進了那又窄又小的牢房里,媽媽坐在椅子上反思著。爸爸一邊走一邊反思。我也在反思,這1個小時里,很快就過去了,我們一個個經過反思后從牢房里出來了,每個人都認識到了錯誤。
經過那一次,我每做事都三思而后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