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合同人:
(甲方)胡大雙(父)汪大美(母)
(乙方)胡小雙(子)
甲方為了搞好家庭教育,提高乙方胡小雙的學習成績,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1.乙方在學校必須把當天所學的各門功課弄扎實。語文、政治、英語等文字學科必須全背;數學、物理、化學等學科必須把每道題做三遍。凡是單元測驗的試卷也必須在老師講評后抄寫一遍,做到印象深刻。乙方每次回家,甲方負責檢查監督。若乙方沒按時按量完成,甲方按每小題一個巴掌教育乙方,乙方不得反抗。
2.乙方在每次測驗中,成績達不到80分,甲方罰乙方掃地一周,扣掉零花錢5元,不及格則扣掉乙方生活費5元,乙方無條件服從。
3.在學校或家里,乙方不得閱讀課外書籍,即使是名著也要等以后考上大學再說。若甲方發現乙方偷看課外書籍,甲方有權懲罰乙方將所看課外書籍抄兩遍。
4.乙方周末回家,不得看電視節目,只允許吃飯時看20分鐘的動畫片,開關電視時間甲方確定,乙方不能自作主張。
5.乙方不能與班上同學互相往來,乙方不能到其他同學家里去,更不允許帶其他同學到自己家玩。若發現一次,扣除兩天的生活費,這兩天的生活乙方自己想辦法。
6.甲方若有親戚朋友來家打麻將,乙方不得正面干涉,乙方可外出找安靜的地方自學,具體情況再作協商。
7.乙方若考上重點高中,甲方獎勵乙方手機(摩托羅拉998)一部。若乙方考不上,甲方有權剝奪乙方上學的權利。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