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放學,我遇到了周安雯。他說她沒有錢坐公交車,于是我借給她五角錢。
后來,我們覺得在雨中漫步很好玩,便選擇了步行回家。
當我們走到“五粒谷”快餐店時,周安雯拉著我,指著一家小店,說:“我想去買支棒棒糖,走!”這時我才想起我借了她五角錢坐公交車。我不樂意了,我借她錢是讓她坐公交車的,沒叫她買棒棒糖啊!況且,我現在正在攢零花錢捐獻給貧困山區呢!我一把拉住她,大聲說:“把錢還給我!”
她裝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說:“我真的沒錢!”
我文她:“那你的錢哪去了?”
她想了一會兒說:“我買燒烤了!”
我抓住她的衣服說:“不用騙我了!你在路上根本沒有買過東西。”
周安雯轉過身去,快步向前走。我用力抓住她的手臂,我可不想讓她從我的手中掙脫出去。
到了桐君廣場,周安雯無可奈何地從口袋中掏出了那5角錢。我原以為她會把錢還給我,可她卻把那5角錢用力扔到地上的水坑里,然后轉身向前走。
熊熊怒火在我胸中燃燒。我快步追了上去,揪住了周安雯的頭發,大吼到:“給我撿起來!”她不理會,繼續向前走。過了一會兒,她大叫道:“痛不痛的噢!”我也嚷嚷:“那你給我撿起來!”她怒喝:“你抓住我的頭發,我怎么撿啊!”說罷,把頭用力一甩,掙脫了我的手,飛快地跑開了。
我回到家后,我看見她在我家樓下,我想:“她還有臉來我家?”
媽媽回到家,給我帶來了一張紙條,說是在信箱里發現的。我好奇地打開了它,只見上面寫著一行字:
“王思學,對不起,我星期一會把5角錢還給你的。希望我們以后還是朋友。”
讀著讀著,我的眼睛濕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