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剡山讀1年級時,那時候還有作文班,我上課認真聽講,認真寫作文,這給我打下了成功的基礎。
2年級時,我的作文每次讓班主任張老師十分滿意,我的一篇作文《陽臺上的發現》被張老師看中,老師讓我去參加比賽,于是,我用心修改,把作文發到了比賽的郵箱里去,希望努力沒有白費。
過了幾個月,當星期一的升旗儀式中,校長拿著獎狀,說:“這些同學在全國少兒作文比賽中獲了獎!”著正是我參加的項目。我認為里面絕對有我的份,我對獎狀充滿的期盼,可校長把名字一個個報了出去,我看著獎狀一張張少去,我仍然沒聽到我的名字,我傷心透了。天空灰蒙蒙的,突然間下起了雨,校長讓我們回到教室?;氐浇淌液螅野杨^“埋”起來,輕輕啜泣,突然傳出了我的名字,我立刻擦干眼淚,不等老師把獎狀送到教室,我就立刻跑下樓,沖進雨里,去領獎狀。讓雨和我一起分享“收獲”的喜悅和快樂,雖然沒在領獎臺上拿到獎狀,可在絕望時候有了希望,不是更激動么?
我抱著全國兒童作文大賽一等獎的獎狀在雨里激動的跑著……這畢竟是我第一次獲全國一等獎的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