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我找到媽媽,希望當她的"職員",因為我要獨自賺一元錢。
媽媽二話不說地同意了,我這個只有十歲大的"小員工"的任務就是幫媽媽做家務,一天的工資就是一元。我開始時還得意地想:做家務誰不會呀?能難倒我?于是,我給自己制定了一個計劃,一共六項:
一。鞋子收拾整齊。
二。床上收拾整齊(疊被子,疊衣服,放好枕頭)
三。收拾碗筷,擦桌子。
四。掃兩遍地,上下午各一次。
五。垃圾桶的垃圾一天倒一次。
六。晚上幫助媽媽一起做飯。
制定好計劃后,經過媽媽的"批準",我立刻開工。按順序,我應該先把鞋子整理好。來到鞋柜前,一雙雙鞋子橫七豎八地放著,我馬上把它們放回自己的位置,還埋怨道:"誰呀?連鞋子都亂甩!"媽媽笑著說:"還能是誰?你唄。"我仔細想了想,的確是我,我羞紅了臉。鞋子終于收拾好了,可床上卻亂七八糟,它們都像和我作對似的,就說被子,我折來折去怎么也折不整齊,歪歪扭扭,看上去真難受。但我心里壓住氣,豉勵自己,終于,皇天不負有心人,我也能像媽媽一樣折得方方正正的了,我不禁為自己感到驕傲。。。。。。
終于,一天過去了,我的任務完成了,可我卻累得精疲力盡。媽媽守約地給了我一元錢,又伸出另一只手,手里拿著五元錢,說:"寶貝,今天你做得真棒!幫了媽媽不少忙,我再獎你五元!"我搖搖頭,只拿了一元,說:"不用了,我現在才知道,做家務有多累,我以后會多幫你做家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