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說,人只有一次生命,活完了就沒有了,因此要珍惜。我想:既然人只有一次生命,為什么要讓有些人幸福,而讓另外一些人一生下來就缺胳膊少腿呢?我陷入了沉思。
我想到了成語三生有幸。難道古人也抱怨上蒼對人與人之間的不公,也期望讓落魄的人幸福,所以才創造了這個成語?這時,我的腦袋里浮現了這樣一個景象:
上帝給每人三張卡牌:兩張遇難,一張幸福。人的第一次生命將要開始時,他讓人們抽一張卡牌,如果抽動遇難卡牌,一生下來就先天不良,并且經常遇到倒霉事,如果抽到了幸福卡牌,則不僅會長命百歲,而且天上會掉餡餅,連走在路上都會撿到一百萬。第一次生命結束,當第二次生命來臨時,上帝會再讓他抽卡牌(當然這時要去掉第一次生命的卡牌)。第二次生命結束,第三次生命來臨時候,上帝讓他拿走最后一張卡牌,他就將按照上面的指示走完最后的一生。
這樣的三生有幸我認為很不錯。如果這樣,人們不僅不會再對人生有抱怨,還可以使好人有機會繼續行善,壞人也有機會改邪歸正。如此,人們可以盡情享受、品嘗人生百味,豈不是很好?
當然,即使“三生有幸”有三生,人們也還是應該把每一次、每一天的生命都當作最好的一次來對待,要珍惜生命!珍惜現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