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聚會時,姐姐帶了一個帥哥過來,據說是姐姐的男朋友。他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帥,他的鼻梁特別高,眼睛瞇瞇的,身穿黑色夾克,灰色牛仔褲。
他與親人一一問好,之后坐在了沙發上,雙手蓋在膝前。我慢慢靠近他,想認識一下他,我用顫顫的聲音問他:“呃……你叫什么?”他看了我一下,說:“我叫陳俊強,可以叫我阿強?!彼麤_我笑了一下。我說:“很高興認識你,我叫方明哲?!彼牧伺奈业募?,然后我們一起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突然,他問我:“你喜歡寫日記、作文嗎?”我去取了靈感本,遞給他看,“諾,這是我每天寫的靈感?!彼眠^去,仔細看了看說:“你的字寫得很好??!”我說:“謝謝夸獎?!?/p>
后來,就變成他一直在問我話,我與他聊得很投機。因為我們都是足球迷,從南非世界杯聊到巴塞羅那大戰皇家馬德里。我們也喜歡聽音樂,從英文歌曲《Baby》哼到S。H。E的《中國話》,我也不知道他為什么喜歡與小孩子談天說地,可能他仍有著一顆童心吧!
回家前,我們還在嘰里呱啦講個不停,像兩個老朋友一樣,還是舅媽把我們隔開,說該回家啦。阿強哥終于站起身子,哇,我突然發現阿強哥好高??!足有1米8的身高,腰板挺得筆直。我想:姐姐嫁給這樣一個和我對路的帥哥,我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