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爺爺是在爸爸4歲時過世的,聽說他的一生非常辛苦,但他特別了不起,寫得一手好字。
他十多歲時就開始種田干活,每當糧食成熟了,就拿到市場上去賣。這樣的勞動他一直堅持了20多年,慢慢地,他還買下了村里的很多田地,成了村里的地主,村里的好多事務也都歸他管,有什么大事大家都來問他。
這樣還不算什么,更厲害的是他的毛筆字寫得特別好,聽爺爺說每到過年的時候,村里人會紛紛跑到家里,請他寫對聯,他的作品現在還留在龍灣區區府展覽呢!我想:要是他現在還健在的話,我就可以跟他學習毛筆字了,因為我的毛筆字也不賴。為此,我的寫字老師曾開玩笑說:你的祖先也許是書法歷史上鼎鼎有名的王獻之呢。
我雖然沒見過爸爸的爺爺,但從故事里可以感覺出他的品性,他真是一位勤勞致富的“勞動模范”兼會舞文弄墨的“書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