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桌是個討厭的人,他總會惹我。一會兒動動我的東西,一會兒又在自言自語說我壞話,一會兒又把我東西藏起來,更不能容忍的是有時還打我。我們之間的爭吵是家常便飯。
雖然他總是令我討厭,但他有兩樣本事讓我欣賞。一是“編寫”歌曲:上品德課時,老師讓我們自學,大家就亂成了一團。趁亂子,我也和別的同學講講話。這時我的同桌在一旁唱歌的聲音被我聽到了,我心想:這么難聽的聲音,被別人聽見肯定會笑掉大牙的!我好奇地想知道他在唱什么歌,由于旁邊實在太吵了,聽不清他在唱什么,只能聽出個大概,好像是《愛情買賣》的曲子。后來我又仔細聽,終于聽出個明白。原來他把《愛情買賣》改成了《青樓買賣》,聽了感覺不錯,還真有那么一點意思。于是我對著他說:“呵,我班的唱歌‘第一難聽者’竟然可以編歌,奇跡,奇跡!”他聽了一臉壞笑:“請不要損我這位天才好嗎?”我不再理他,不想破壞剛才的好心情。隨后,這歌在班里廣泛流傳,我驚訝它幾乎成了我們的“班歌”。
還有是他的投籃技術好,體育課籃球考試,我一個都沒投進,他卻投了個全中,只見他投籃前,在場地上先轉幾圈,后用手腕托起球隨著身體的起跳把球送進了籃筐,真讓許多人刮目相看,若是他的身高以后能有個大突破,估計會在籃球上大有作為……
想到這些,我不免對他多看一眼,感覺這個同桌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