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老師把語文報收了上去,我交的急,組長也忘了看,我沒寫名字。
下午,發報紙了,我漫不經心地到處東張西望。這時,冉琳琳說:“老師,我沒報紙。”我不經意看了一下桌上,啊!我也沒有!!!我好像……沒有寫名字!我只好站起來,說:“老師,我也沒有報紙。”李老師沒事兒人似的說:“我只有沒寫名字的,沒有你們的!”我看了看冉琳琳,我們倆都有些不知所措。李老師把兩張“無名氏”的報紙看了看她應該知道是我們的了,可就是不說。這不是成心看我們的笑話嗎?
我和冉琳琳只好這樣站著,老師也沒讓我們坐下呀!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李老師不理我們。過了一會兒,李老師說:“快找呀!我這兒又沒有!我這兒只有沒寫名字的!”
沒寫名字的?沒—寫—名—字—的?我反復琢磨這兩句話。我們的報紙都是有名字的,這兩張沒寫名字的就應該不是我們的了。可這確確實實是我們的呀!哦,原來是這樣,我們不是沒寫名字嗎?可我們沒有說沒有寫名字,只是說沒有報紙,那么報紙自然就不是我們的了!只要我們承認了沒寫名字,那報紙不就是我們的了嗎?李老師如果發火,早就發了,也不會等到現在吧!我佩服我的洞察力!
不知是哪兒來的勇氣,我下座位,快步走到李老師身邊,小聲說:“我沒寫名字。”不只是真沒聽見還是故意的,李老師又問:“什么?”我不敢吭聲了,只是做了一遍“我沒寫名字的口型”。
李老師竟笑著看著我。我知道她是因為我懂了她的意思而高興。可是,李老師用很短的時間抑制住了這種喜悅,因為我畢竟犯了錯。取而代之的是一臉的嚴肅:“下不為例!”說完便將報紙給了我。
這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這“意思”卻使我終身難忘!
哦,對了,下次一定不要忘了寫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