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風和日麗,我背著書包,哼著小曲,高高興興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我像往常一樣,對爸爸說:“我回來了。”如果是以前,爸爸準會出來“迎接”我的,但今天,我推開門,只見爸爸端坐在沙發上,神情嚴肅,一言不發。我知道,爸爸一定又是為了什么事而生氣了。我識相地忙走進臥室里,但爸爸說:“你先不要走,有件事想問問你。”我只好乖乖地走下來聽。爸爸先是心平氣和地問我:“看見我的十元錢了嗎?”我搖搖頭,直說沒有。可爸爸不相信,繼續追問我,那口氣似乎我必須承認是我拿的才行。但我一口咬定沒拿,爸爸終于露出了“真面目”,臉上烏云密布,一下子站了起來,嚴厲地說:“你到底拿沒拿,要知道,偷東西是不好的,你雖然只是拿了十元錢,但要是不好好教訊你,你就會變本加厲的,懂沒懂,如果你……”爸爸的聲音不我嚇哭了,
我只得楞在那里,哭泣著。“咚咚咚,咚咚咚”,爸爸出去開門,是劉叔叔,只聽他說:“真是太謝謝你了,今天要不是你借給了我十元錢,我現在還不只被人冤枉到警察局里呢,太謝謝了。”爸爸一開始還不太明白,過了好一會兒,才明白了,笑著說:“不謝,不謝。”我聽了,哭著跑進了房里。雖然之后爸爸已跟我道歉了,但我還是很傷心。爸爸的一個“偷”字,重重地打擊了我的心,作為他的女兒,居然懷疑我,認為我是一個小偷,這對我是多大的傷害啊。這傷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說清楚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尊,俗話說“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生當作人杰,死亦作鬼雄”……不都是告訴我們人的尊嚴是都么重要,如果我們沒有了尊嚴,活著還有什么意義啊!
爸爸,我希望您以后丟了什么,不要第一個懷疑您的女兒,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