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有堂體育課,我換上運動服,和運動鞋蹦蹦跳跳地來到學校。
剛進教室,就聽到嚷嚷一片:“瞧,我的運動服是‘李寧’牌的,380元一套。”“看著,我的運動鞋是‘耐克’牌的,真皮,460一雙。”……我默默地看著我的衣服與鞋,我身上穿的都是媽媽從小店鋪上買的。體育課上我盡量不讓任何人注意我。我心里默默地想:放學就讓媽媽到我去買名牌衣服。可還沒放學發生的一件事讓我改變了看法。我的好朋友走過來對我說:我們班的“小大款”真煩人,衣服只要暖和舒服就夠了,何必要名牌的,我看他們花錢不是買衣服的而是買牌子的。難道他們不知道,家里的錢再多或再少,都是父母一分一分的贊來的。我覺得我犯了一個錯誤。
是啊!我恍然大悟,心想:吃得好,穿得好,學習成績不好,又有什么可驕傲的呢?評“三好學生”可不是穿得好,吃得好;考大學也不是考名牌。走入社會,需要的是本領,是人品,所以要比的是誰的知識豐富,誰的行為規范,誰有愛心……還好我的一世糊涂沒有變成大錯,我真心的希望,哪些‘小大款’們也要比一比誰的成績好,誰學習最努力,誰最講禮貌,最有愛心……不要再比吃和穿比玩了。
此時的我好像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