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們都說,從地下挖出的東西有的可是價值上千萬的寶物,埋的年代越早,東西就越值錢。三年級女生佳涵聽著大人們天天講啊講,越發好奇,心想:要不我也埋個東西,寫上自己的名字,1000年后不也成價值連城的寶貝了?于是,她說干就干。
佳涵在家里東翻西找,找到了一雙芭比娃娃的粉色高跟鞋,就埋這個吧!要不就埋在小區的草地里吧。她越想越激動,幻想著1000年后的一天,幾名考古學家來到了這塊草地上,挖出了這雙迷你小鞋,并發現了自己署名的那張小紙條,于是便向人們公布:這是1000年前一個叫邵佳涵的孩子埋的……哈哈,那我不就“名垂千古”了嗎?我是大明星!她高興地想著。
幻想結束,她連忙跑到樓下,找到一塊平地,拿著根小木棍,就開始動手了。她準備先挖一個小洞,再逐漸挖深。她緊緊地握住小木棍,使出了吃奶的力氣用力挖,可她那點氣力怎么能挖開這堅硬的土地?突然,她靈光一閃,想到了灌水法,便又跑到家里,裝了滿滿一杯水,邊倒邊用小木棍戳一戳,才把土弄得松軟些,這樣挖土工作就簡單多了。
不一會兒,佳涵就挖了三厘米深的小坑。她繼續挖著,不料遇到了一塊大石頭,她只得使勁挖。臭石頭!我一定要挖出你!佳涵深吸一口氣,使勁一撬——咔嚓!木棍斷了,佳涵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臉上與衣服上沾滿了泥水。唉喲!好疼啊!雖然佳涵的屁股疼得厲害,可她太想成為名人了,便蹲下來繼續挖坑。加油!
這次,佳涵不再魯莽地用木棍使勁撬石頭,她決定直接用手挖。她把白凈的小手伸進泥土中,哇,土塊涼涼的,挺舒服的嘛!慢慢的,她拿出石頭,成功了!佳涵看坑已經蠻深了,就小心翼翼地把小鞋子與紙條放進土中,再把剛剛刨出的泥土輕輕蓋在上面,總算完工了。
可她又想:假如以后找不到這個坑怎么辦?這時,她想到了剛才折斷的木棍。她把小木棍插在了土上,當做一個記號。啊!大功告成!佳涵露出了會心的微笑。
可是晚上,她卻被爸爸媽媽狠狠批了一頓,誰叫她把剛買來的新衣服弄得這么臟呢,手也臟兮兮的。可這次“小淚包”佳涵卻沒有哭——她正幻想著1000年后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