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以為狼只是喜歡群居的野獸,憑借著數量的優勢撲捉一些小動物,茍且存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一種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尷尬的。兇猛不及獅虎,速度不及獵豹。同為食肉類哺乳類動物,它也只能去欺負狐貍。它的存在也只是為了襯托虎豹們的勇猛。就象一部電影,它永遠只能做配角。然而,讀,隨著故事情節的深入,我越來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無知。甚至有點愚昧。狼是智慧的。這一點在草原狼捕殺獵物的時候體現的淋漓盡致,它們的每一次進攻都堪稱經典。它們不打無準備之仗,踩點、埋伏、攻擊、打圍、堵截,組織嚴密,很有章法。
好像在實踐孫子兵法,‘多算勝,少算不勝’。在狼與人的爭斗中,這種智慧也隨處可見。為了不使狼群暴露,獨處而被人發現的狼,往往逃向與狼群相反的方向。犧牲自己,保全群體。這絕非聰明,而是智慧。狼是團結的。它們很少各自為戰,所有的行動都是在狼王的統一調度下進行。只要狼王一聲令下,群狼便會排山倒海,勇不可擋。即使是它們被牧民和獵狗圍困,四面楚歌,它們依然鎮定自若,陣形不亂。狼是勇敢的。狼從來都不畏懼死亡。它們為了沖垮馬群,不惜犧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圍壯馬的肚皮,與馬同歸于盡。
與群狗的爭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繼,即便是戰斗到最后一條也毫不畏懼。在那片草原上它們是實實在在的王者,誰與爭風?在草原上,人類成了名副其實的學生,人從狼那里學來了智慧,團結和勇敢。但是整本書最吸引我的,還是作者所描寫的關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黃羊有絕招。在白天,一條狼盯上一只黃羊,先不動它。一到天黑,黃羊就會找一個背風草厚的地方臥下睡覺。這會兒狼也抓不住它,黃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動靜,黃羊蹦起來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動手,趴在不遠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黃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漲了,狼找到機會就沖上去猛追,黃羊跑起來撒不出尿,跑不了多遠尿泡就顛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動了。
在我看來,我們人類應該將狼性與羊性很好的結合才能夠在有限的能力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自己的水準。所以我們無論是做人還是做事千萬要記得不能像羊一樣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樣貪得無厭,我們要學會羊一樣平和穩定的性格,也要學會狼一樣積極拼搏,團結合作的行為方式。將二者好好的結合在一起,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