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小學時期,我曾有一個好友,我們之間互相學習,互相關心,感情好得無人可替。原以為沒有什么能破壞我們的感情,可是天不如人愿……
天灰蒙蒙的,十分的冷,小草低下了頭,樹枝彎彎曲曲,抬起頭,發現烏云密布,沒想到雨竟已靜悄悄地下了起來。好友那天沒戴紅領巾和???,說忘在家中了。她忙不迭地解釋,說話都有些口吃了,對我千求萬求,求我別把她的名字登記在違紀簿中。我左右為難,不知道該怎么做,記還是不記?因為我是班上的值日生,老師曾一再囑咐,班值日生要負起責任,每天必須檢查每一個同學是否戴紅領巾和???,要把沒戴的同學的名字登記在違紀簿里。
一邊是自己形影不離的好友,一邊是自己的職責。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違紀我也不想去登記,可是我們的同學,他們都在看著我的決定,我做的他們都將看在眼里,如果我不登記,那么以后我該如何繼續把我的值日生做好?他們會說:“你的好友違紀你就不登記,憑什么我們違紀你就要登記?”我越想越怕,我將在這個班級中失去威信。還有老師的信任和厚望,她對我的期望很大,我是她眼中的值得信賴的班干部,如今卻為了私情而違反值日生的職責……
左思右想下,我最終決定一視同仁,把好友的名字登記在違紀簿中。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班也有班規,只要是違紀,無論是誰都應該公平對待。
好友因我不通人情而離開了我,我不是不難過,但是我不后悔,因為這件事,我做對了,難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