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紀實 ——編織社會保障網 打造民生工程 *地處浙江中部沿海,我國黃金海岸線中段,是溫黃平原腹部臺州市的主體城區,是我國股份合作經濟的最先發源地之一。1994年11月撤鎮建區,全區陸域面積274平方公里,轄4個鎮、6個街道,總人口41萬。
*歷史悠久,位置優越,交通便捷,民資豐厚,商貿繁榮。清代乾隆年間,就成為浙東南著名商埠。
建區九年來,在這片古老的熱土上,這個年輕而又充滿活力的城市,譜寫著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新篇章。 起步篇:社會保障零的起步 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其主要特征是:基本保障,廣泛覆蓋,多個層次,逐步統一。
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國家強制建立的基本保障主要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險逐步覆蓋全體公民;在基本保障之外,國家積極推動其他保障形式的發展,力爭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改革與發展,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一直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這時期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更多地側重于制度的改革與探索,各類社會保障制度都極不完善,且范圍只局限在國有企業職工和部分城鎮職工及離退休人員,保障覆蓋面狹隘,保障功能十分有限。
在養老保險方面,我國于1984年開始進行改革,1991開始在部分農村地區進行試點,于1997年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方面,于1988年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于1998年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自1986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來;生育保險制度自1988年開始在一些地區進行企業生育保險制度改革,1994年制定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于1993年開始對城市社會救濟制度進行改革,償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為加強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規劃和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督,我國對社會保障管理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社會保障制度和體系建設從此步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并在制度的改革與創新上取得了重大的進展。
在這一時期,臺州還未建市,只作為一個地區的行政體制存在。而在1994年建區前,*只是臺州地區黃巖縣的一個小鎮,建區時下轄周邊的12個鄉鎮(街道),這里國家投資的項目相對很少,國營企業不多,城鎮居民人口只占其中的極少一部分,社會保障觀念還未在廣大群眾中普遍形成。
1994年底全區國內生總值26.43億元,財政總收入18.2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0.8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750元,金融機構年末存款13.82億元,城鄉居民儲蓄存款6.6億元。新建區經濟基礎相對簿弱,百業待興,沒有更多的資金用于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社會保障體系幾近空白。
目前的幾大保險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都是在1995年后逐步建立起來的。 ——養老保險。
1994年底剛建區時,從黃巖劃入680萬元基金作為啟動基金,于1995年1月開始正式運行。 ——醫療保險。
于1997年底開始進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當時只有2家企業、120名職工參加。 ——工傷保險。
于199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啟動基金只有40萬元。 ——生育保險。
于1998年12月開始實施,開始時從地》(路政辦〔1995〕3號)、《關于籌集地方養老保險基金的實施意見》(路政辦〔1995〕4號)、《關于鄉鎮機關招選干部和各事業站人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路人勞〔1995〕82號)、《臺州市*區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意見》(路人勞〔1995〕98號)、《關于私營、貨運(車輛)車主及駕駛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意見》(*區人勞局、交通局聯合文件路人勞〔1997〕79號)、《關于印發*區社會保險擴大覆蓋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路政發〔2002〕62號)、《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路政發〔2002〕76號)等10多個政策文件,為該區的社會保險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從而使該區的社會保險事業發展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其二,強化社保宣傳力度,在社會保險覆蓋面上取得新實破。
為了使社會保險深入千家萬戶,該區通過新聞媒體、上街咨詢、文藝匯演、巡回宣傳車、召開座談會、深入企業宣講等多種形式加大社保宣傳力度,使廣大群眾加深對社保的認識,增強人們的參保意識。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已由最初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逐漸向非公有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自由職業者延伸,突出了以重點骨干企業為擴面重點,收到了以大帶小、以點帶面的良好效果。
尤其是2002年養老擴面達2萬余人,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參保率由年初的43%提高到88%,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達2萬余人,城區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率和覆蓋率已達到95%,至年底將提前一年實現省政府提出的養老、醫療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其三,強化基金征繳,社會保障支撐能力不斷增強。
該區社保和地稅密切配合,共同商討基金征繳的有效辦法,每月召開一次社保、地稅聯席會議,改變了以往的征繳方式,即由地稅部門根據企業計稅工資人數核定其參保人數,采取先由地稅征收,后由社保登記的辦法,做到了既分工又協作,使基金征繳率由2002年以前的83%提高到2002年底的97%,并于2002年被評為全省社保基金征繳先進單位。今年1—7月共征繳基金6241萬元,至7月底企業養老基金結余15148萬元,支付能力達34.7個月,其中企業養老基金結余12187萬元,支付能力達33.3個月,居全市首位,列全省前茅。
(四)規范基金管理,確保了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社會化發放水平不斷提高。加強基金監管,實行收支“兩條線”,徹底杜絕擠占、挪用基金等問題。
發放基金嚴格規范,徹底杜絕虛報冒領養老金現象,確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增值。從歷次審計部門對社保基金的審計情況來看,該區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都嚴格規范,沒有出現任何問題。
加大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力度,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通過銀行或郵政系統發放,遍及城鄉各地的養老金發放網點達100多個,為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提供了便利的條件,社會化發放水平和程度不斷提高,自1999年至今社會化發放率年年達到100%。 其五,基礎性管理服務措施和手段不斷完善。
強化了參保單位和人員的檔案管理和個人帳戶的建帳工作,方便參保者查詢。加強社保數據庫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業務操作由手工向電腦操作完全過渡,并適時更新電腦軟件,提高辦事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強與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協調。
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巡查,督促定點醫療機構自覺遵守醫保定點協議,切實維護廣大參保者的利益;加強與各定點醫療機構間的緊密聯系,共同商討提高服務質量的有效辦法。不斷擴大定點范圍,定點網絡不斷延伸至各鎮(街道),目前省市級定點醫院有20余家,區內定點醫院有19家、定點藥店有3家,為廣大參保者的就醫購藥本醫療保險問題上,提出先把住院醫療費統籌待遇解決好,資金由資產處置、主管部門調劑等途徑落實。
對醫療費負擔過重而影響正常生活的,將通過社會救濟給予幫助。 其三,切實加強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
提出了今年就業再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目標:凈增城鎮就業崗位5000個,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就業1000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400人。失業保險擴面凈增7000人,基金征繳收入480萬元。
其措施:一是落實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扶持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出臺的一系列就業和再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給予文化程度較低、無技術特長的“4050人員”、夫妻雙失業、殘疾人以及享受待遇的失業人員的支持和幫助,對他們大力開展就業援助。
在實行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面上扶持政策的基礎上,盡可能開發一些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并采取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更加優惠的措施。二是強化失業人員再就業服務。
著重搞好再就業培訓。根據就業市場需求,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訓,實行“訂單式”定向培訓,提高培訓就業率。
積極開展創業培訓,以創業促就業。另一方面,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
按照“一站式”、“一條龍”的要求,在求職登記、職業介紹、鑒定申報、檔案管理、信息服務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方面,對失業人員推行即時服務和承諾服務。并完善失業保險基金中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兩項補貼的使用辦法,用好用活這筆資金。
三要進一步強化基金征繳。以民營企業為重點推進失業保險擴面,逐步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全部納入。
并實現失業保險和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統一。同時,做細做實失業保險管理工作,合理剔除隱性就業人群,使有限的基金用來保障真正的失業者。
其四,深化工傷、生育保險。提出要深化工傷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職業康復相結合的制度。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將和養老保險同步推進,今年要確保工傷保險擴面凈增8000人,基金征繳收入120萬元。同時,要進一步搞好生育保險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婦女的合法權益。
在構筑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健全困難群眾長效幫扶機制方面,提出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統
一、標準有別,管理規范、法制保障,城鄉聯動、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快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支撐,其他救助和社會幫扶為補充,保障標準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 其一,加快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該區自1997年,建立了覆蓋城鄉范圍的低保制度,但這張“安全網”還不很健全,還存在低保標準偏低、城鄉發放時間不統一等問題。為此,該區提出以下四方面措施來解決。
一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各地情況,調高城鄉低保標準,使之更加符合區實際和保障要求,明確街道居民年標準從原先的2160元調整到2520元,建制鎮和農村居民年標準從原先的1800元、1320元調整到2160元;二是認真檢查低保實施情況,準確核實保障對象家庭實際收入,把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范圍,杜絕應保未保、應補未補現象的發生;三是規范申請、評議、審定和發放程序,接受群眾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四是加強與失業保險制度的銜接,對失業保險到期仍未再就業的困難群眾,符合條件的將及時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時,加強民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力量,在區民政局分設社救科,在各鎮(街道)建立民政救助服務中心,并增加人員編制。
其二,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目前,該區根據省市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初步制定了《*區被征地人員(套式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對套式安置的被征地農民,實行了非常優惠的保障政策。
這一政策,即將,有效地解決貧困家庭子女的就學問題。 其六,高度重視殘疾人的就業和生活。
提出要加強城區無障礙環境建設,新項目建設將按無障礙建設的要求實施,原先未實施無障礙建設的項目,今后要在環境整治中逐步加以改造。切實解決殘疾人的就業問題。
對未按本單位在崗職工總數1.5%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按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均150元標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企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按人均100元的標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后逐年提高標準。并加快占地近10畝的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為全區殘疾人綜合服務創造良好條件。
同時,該區根據群眾的實際困難,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在困難群眾勞動就業、租住公房、水電氣供應、公共交通、環衛保潔、法律援助、災害救助等方面,正在積極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以全面構建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提高該區的社會救助水平。
昨日的輝煌,只能代表過去。逝去的歲月和辛勤的汗水,昭示著更加美好的未來。
*人正一步一個腳印,在構筑社會保障體系的路和橋上昂首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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