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非法捕魚行為的通告范文
關于嚴禁非法捕魚行為的通告
為有效保護柏加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現通告如下: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電魚、炸魚、毒魚。凡在本鎮所轄水域內從事以上非法捕魚行為的,一律沒收電魚工具、裝備、船只、有毒物、爆炸物及漁獲物和非法所得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舉報電話:831225xx
柏加鎮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1日
注:水管所已沿河在渡口、水庫邊、島洲等地點設置禁漁標志,請大家嚴格遵守禁漁通告,發現非法捕魚、電魚現象,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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