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法官大人,我愛我的家,也愛我的爸爸媽媽,聽到大人們說要離婚,我只希望他們能夠身體健康,希望他們都能幸福,不要因為這些事爭吵了"
3月 1日,記者從寧鄉法院了解到,這一封對家充滿深情愛意的信,來自于一位11歲的孩子,寫給審理他爸爸媽媽離婚案的法官。
張某、喻某夫妻雙方缺乏了解,性格不合,經常因瑣事爭吵,張某遂起訴至寧鄉法院灰湯法庭,請求離婚。2月 28日,當寧鄉法院灰湯法庭庭長文彬在調解張某與喻某的離婚案時,未曾想,會收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孩子寫給他這樣一封信。"今天開庭,上午沒調好,下午孩子在審判庭調解期間給了我紙條(信)。"文彬說到,"因為在審判庭調解,怕影響他,所以要他回避了。"
文彬看到孩子寫給他的信,內心深受觸動。看到孩子渴望父母重新給他溫馨完整的家庭,希望父母能和好如初。于是,他從早上10點開庭到下午4 點多,一直在向這對夫妻作調解。并把孩子寫的信分別給雙方看了。無奈于夫妻雙方勸不和,堅決要離婚,只能暫時調離。
法官手記:
該案件雖暫時調解結案,但家事審判永遠在路上,也許有人會覺得家事案件簡單,但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的修復告訴我們,我們除了關注案件本身的法律關系,更應該傾注更多心血去關注案件背后的故事,讓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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