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 乙 方 :上海頂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器,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1 合同標的:1.1 甲方租用乙方電信機房的服務器從事網絡信息服務。服務器的具體配置如下:型號:C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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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3.3 甲方采取【】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將 元支付乙方,乙方收到后安排配置服務器;乙方為甲方開通服務器后,甲方兩個工作日內支付 元;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3.5 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補交應付金額外,其拖欠的天數每天按應付金額的0.3%另付滯納金。 4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為__
12 5.1.1 如果甲乙雙方無異議并且甲方在本合同結束期七日前按時付款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5.2.1 乙方不得無故破壞或干擾為甲方提供的服務。乙方保證甲方服務器的正常運行,供電穩定可靠,與Intercom連接的正常,如確實必須暫時停機或與Intercom 斷開連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無故停機或未及時通知甲方,將以所列罰款款項的雙倍對甲方進行賠償。
5.2.1 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定時間內為甲方的退出或轉移服務, 其違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2.3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雙方互不負責,但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4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雙方認同本合同執行終止, 乙方屆時將關閉該服務器。
5.2.5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可以關閉服務器。 如甲方拖欠付款一個月之內完成付款并要求重新開啟服務器,應支付1000元。 重新開啟費。如甲方拖欠付款超過一個月完成付款并要求重新開啟服務器,應再次支付本合同3-3所述的一次性費用。服務聯系表(附一) 請甲方認真、完整、準確地填寫下列內容并在相應的□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