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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一
1、為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做出應急預警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發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1、實行主要領導負責下的分級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是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
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制定和演練等工作。消防等各級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修訂一次,強化一線一員的應急處置和逃生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由總經理為組長(總指揮):分管安全總經理為副組長(副總指揮):安全部、技術部、運務部、財務部、行政辦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其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經理
負責組織相應救援預案的啟動,實施及其演練,根據總結、評估的結果及時修改,不斷完善更新預案,根據事故情況需要,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形式,全面指揮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各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啟動以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員之間的聯絡、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單位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1)、接到報案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迅速通知當地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并協助交通部門封鎖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保證處理事故的車輛進出有序。
(2)、負責現場救援工作實施,根據事故的類別和性質及時協調相關警力參加救援。
(3)、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和處置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4)、負責對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的監探,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的順利進行。
(5)、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匯報實施情況和救援情況。
(6)、及時組織人員到達現場,根據事故特點組織相應的機械和設施進行事故搶險。
(7)、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8)、負責聯系和安排有關醫院進行搶救,組織急救車輛和醫院人員。
(9)、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防疫等情況。
(10)、負責協調好應急救援資金的調度工作。
(11)、配合事故處理,協助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現場勘查、取證、錄音錄像等調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質及成本分析,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辦事機構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司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工作機構
公司安全部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各類應急預案的起草魚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看著危險辨識、壞境因素識別是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理。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它報警方式。
2、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辨識、環境因素識別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已經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姿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實行、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信息發布、打電話等方式進行。
1、信息報告: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及安全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保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3、應急響應
①、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才、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②、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③、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由安全部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④、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隊等。
1、明確分工,各盡其責。各成員接到指令及時趕赴現場后,立即成立現場勘查組、現場搶救組、維護秩序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并按照指揮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職責、明確分工、相互協調、密切配合、高速高效、緊張有序的開展救援工作。
2、組織搶救和現場勘查同時進行。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必須在搶救人員的'同時進行勘查,協助交警部門從事事故勘查工作的人員要仔細,及時在現場收集各類痕跡、物證,勘查結束后恢復現場交通,積極配合交警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先進行登記,保證事件的質量。
3、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時關系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揮成員接到報案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對延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1、善后處置: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調查與評估: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3、恢復重建: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1、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2、信息的報告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公司安全部、技術部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財務科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運務部要建立健全應急車輛和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車輛及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德爾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醫療衛生保障:辦公室要及時聯系醫療機構,確保醫院能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作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及時、安全送達。
6、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1、預案管理:安全部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由安全部負責牽頭,行政辦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案、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存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計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
4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有安全部進行監督管理。
1、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負責制定。安全部負責預案實質內容的調整和完善,對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補充備案。辦公室負責文字修改,就應急機構人員的變化進行及時更新,對預案歸檔管理。
2、預案制定與解釋:預案制定與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二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環保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三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條 附件:
1、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印發〈蘇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56號)的通知。
2、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制訂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61號)。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四
1.目的
為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的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4.管理職責
4.1應急救援裝備的使用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負責急救援裝備的有效性檢查。
5.內容及要求
5.1應急救援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在日常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門按當地自然情況以及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應急設施、應急裝備、應急物資并建立檔案臺賬。
5.3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門、各項目部對現有的應急救援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并將“三定”情況上報工程安全部,對調整情況應及時向工程安全部進行匯報,以便管理。
5.5對于具備應急救援裝備箱的各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裝備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裝備箱可以順利開啟。
5.6救援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五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工作資料及工作環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景。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景,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景,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理解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忙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能夠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后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六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七
為切實管理好中心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庫房,確保應急物資安全存放,保x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庫房存放物資為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生活用品、應急處置用品、應急x品、診療用品、照明用品和個案調查表等。其他物資不得存放。
二、庫房應保持通風、干燥、衛生、無鼠害,并配備滅火設施。做到[三不"即不丟失、不失火、不霉變。
三、應急物資調撥程序
㈠正常情況下:
⑴提出申請;
⑵由分管領導審批;
⑶管理人員發貨。
㈡緊急情況下,經領導同意,可先調應急物資,再補申請。
四、應急物資是本著[寧可備而無用,不可用而無備"的`原則儲備的。根據物資存放的時限和條件,原則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災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物資使用完后要及時更新,以確保救災防病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員負責對應急物資進行統一登記造冊,準確記錄物資的調入和調出,防止資產流失。
六、嚴禁私自倒賣、借出、使用應急物資。如確需借用的,需經中心領導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借用,并限期歸還。無法歸還的,按物資調入價格加2%手續費,由借用人結算。
七、管理人員需定期檢查庫房的通風、防火、防盜、防潮設施,確保物資的完好率。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八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三條救援范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布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系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系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后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五條對外聯系、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系溝通約定,明確聯系電話并公布,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并公布聯系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設備、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調度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九
一、為了提高我太原高速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高效、安全、節約、科學的原則,建立應急物資在生產、儲備、調運等環節的快速聯動機制,保證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物資的有效調度和供應,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應對高速公路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交通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所需應急救援物資的采購儲備、應急使用與調撥、管理維護。
三、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依照“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的原則進行采購和儲備;按照“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進行儲備管理;按照“快速反應、措施到位”的原則進行使用、調撥;按照“及時補充、合理調整”的原則進行管理維護。
四、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及職責:
1、公司成立應急物資儲備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由公司分管副總任組長。主要職責:
負責統籌協調各職能部門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決定應急儲備物資的采購、補充,并對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存、調運所需資金予以保障;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部門的申請,決定與應急物資儲備使用、調撥通知。
2、領導組下設應急物資儲備辦公室,設在養護工程部,主要職責: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擬定相關物資的采購和儲備體系計劃,請示領導組同意后實施;
健全重要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信息庫以及必要的日常聯系機制;加強對有關部門應急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促進應急救援物資規范管理,有效使用;按照領導組的指令和授權開展與應急物資儲備調運相關的工作;儲備物資使用后,及時擬定補充計劃和調整意見。
3、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對職責管理的應急儲備物資進行管理維護;
發生突發事件后需要使用儲備物資,報請領導組同意后使用、調運應急儲備物資,應做到手續齊全,賬目清楚。
五、根據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實際情況,重點做好公路、橋梁搶修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應急物資包括公路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兩類和應急機械。
1、公路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鋼板、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料等;
2、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燃料、安全標志、車輛防護器材及常用維修工具、應急救援車輛等。
3、應急物資儲備辦公室要收集整理應急儲備物資的生產、采購、儲備、調運等信息,必要時與有關企業部門簽訂購銷、代儲、合作協議,滿足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
4、采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儲備一定數量的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布機、汽車起重機、清雪車、平板拖車、運油車、發電機等,滿足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
六、應急響應和儲備物資使用
1、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預案,應急處置部門提出儲備物資使用申請,上報領導組批準后,啟動應急儲備物資使用。
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現有應急儲備物資難以滿足應急需要,領導組應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調撥應急救援物資。接到上級部門緊急儲備物資征用、調運通知后,領導組應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組織運力,調撥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及時到位。
3、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在每次救災儲備物資使用結束后,應當對可回收利用的救災物資及時進行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根據物資的實際耗用情況及時補充。
七、應急物資儲備管理
1、應急物資儲備辦公室掌握應急儲備物資動態使用情況,對各存儲點物資的品種、數量、狀態詳細造冊,掌握動態使用情況,定期更新,并監督存儲管理部門認真管理。
2、應急物資儲備責任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的各項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采購、儲存、更新、調撥、回收各個工作環節的程序和規范,加強物資儲備過程中的監管,防止儲備物資設備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十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十一
第十八條事故發生后,列車司機或者運轉車長應當立即停車,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對無法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進行處置。
為保障鐵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運輸需要不宜停車的,可以不停車;但是,列車司機或者運轉車長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接到報告的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應當立即進行處置。
第十九條事故造成中斷鐵路行車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必要時,鐵路運輸調度指揮部門應當調整運輸徑路,減少事故影響。
第二十條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鐵路管理機構、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必要時,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機構。
第二十一條現場應急救援機構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可以借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施、設備和其他物資。借用單位使用完畢應當及時歸還,并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配合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條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鐵路旅客和沿線居民的,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開展救治和轉移、安置工作。
第二十三條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鐵路管理機構或者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事故救援的`實際需要,可以請求當地駐軍、武裝警察部隊參與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條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在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將相關證據移交事故調查組。因事故救援、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需要改變事故現場的,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事故中死亡人員的尸體經法定機構鑒定后,應當及時通知死者家屬認領;無法查找死者家屬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十二
1 目 的
為了預防公司事故的加大,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事故、災害類型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工作計劃, 并建立培訓檔案,記錄人員接受培訓的情況。
2 范 圍
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及其所在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兩次,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安排承擔應急救援工作。
3 應急救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有關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四)應急裝備、工具操作規程
(五)異常情況的鑒別和緊急處置方法;
(六)自救、互救知識
(七)應急通訊聯絡方法
(八)應急救援案例
4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和方案,明確應急演練種類、范圍、目標、時間、參加人員、評審人員等具體內容和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應急救援隊伍每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得少于一次。
5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總結應急演練情況,編寫應急演練書面報告,落實改進措施,并將方案、改進措施和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6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安排帶班負責人和應急救援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
7 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狀況良好,運行正常,能夠及時投入應急救援行動。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十三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應急救援制度內容篇十四
為了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實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7、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礦應急救援隊伍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因地制宜,合理規劃。
加大投入,建立應急隊伍經費保障機制。加大應急隊伍經費保障力度,要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加強協同配合,完善應急隊伍運行管理機制。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演練。每年都要制定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計劃,通過邀請相關專家、實踐經驗豐富的一線應急人員,進行集中講授和現場培訓,開展相關應急管理知識、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隊伍素質。采用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積極開展多種應急隊伍參加、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綜合性應急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執行落實相關政策,積極支持應急隊伍建設與發展。通過學習、各類演習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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