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范文模板五篇
清查部門要對清查核實資產情況、明確產權歸屬情況、納入平臺管理情況、規范操作程序情況、工作保障情況及成效等五個方面開展自查、核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范文一
一、驗收時間
(一)自查時間:20__年5月13日-24日。
(二)核查時間:20__年5月27日-31日,具體時間:27日星溪鄉、石屯鎮,28日鐵山鎮、嶺腰鄉,29日東平鎮、楊源鄉,30日鎮前鎮、澄源鄉,31日外屯鄉、熊山街道。
二、驗收內容
驗收內容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驗收指標》為基礎,對清查核實資產情況、明確產權歸屬情況、納入平臺管理情況、規范操作程序情況、工作保障情況及成效等五個方面開展自查、核查。
(一)清查核實資產情況。主要包括:清產核資的對象是否全面完整;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三類資產是否全部納入清查范圍;清產核資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填報的明細表和鄉鎮(街道)填報的匯總報表是否完整、數據是否準確,賬務處理是否規范;填報的資產負債匯總表是否與農經統計年報及三資管理系統數據相銜接、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匯總表是否與國土調查等數據相銜接;清產核資相關制度是否健全。
(二)明確產權歸屬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將集體資產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是否落實中央有關政策,將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確權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是否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權屬界定、集體資產價值評估制度;是否制定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資產的移交辦法。
(三)納入平臺管理情況。主要包括:集體資產清查數據是否于20__年4月底前準確完整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管理系統;是否于5月20日前完成清產核資數據再次校驗、核對和上報等工作。
(四)規范操作程序情況。主要包括:村、組級集體經濟組織是否成立專門的清產核資工作小組;清產核資結果是否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并經成員(代表)大會確認;集體資產是否按照資產類別登記入賬,是否實行臺賬管理;鄉鎮(街道)是否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指導、校驗核對,是否組織開展自查,是否編寫清產核資工作總結報告,是否將資產負債匯總表和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匯總表按時報送上級農業農村部門;是否按照相關檔案管理辦法對清產核資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五)工作保障情況及成效。主要包括:鄉鎮(街道)是否建立清產核資工作機構,是否安排清產核資專職工作人員;是否組織清產核資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是否開展清產核資指導研究并及時總結經驗,是否及時對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妥善處理;農民群眾對清產核資工作是否滿意,群眾信訪問題是否得到及時合理解決等。
三、驗收方法
(一)自查方法。鄉鎮(街道)自查要求對所轄行政村全覆蓋。
(二)核查方法。縣級核查采取指標考核、查閱資料和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驗收方法步驟為:
1.指標考核。主要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驗收指標》為依據,結合各鄉鎮(街道)填寫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驗收自查統計表》進行驗收、核查。
2.查閱資料。驗收組通過聽取鄉鎮(街道)工作開展情況的簡要匯報,根據驗收指標和自查表,到鄉鎮(街道)權改辦、村民委員會查看有關文件、會議記錄和清產核資報表等檔案資料。
3.實地抽查。每個鄉鎮(街道)實地隨機抽查2-3個行政村核實清產核資開展情況;每個行政村隨機走訪不少于5個農戶,了解群眾對清產核資工作的知曉率和滿意度。抽查對象由驗收組臨時指定或抽取。
四、分組安排
(一)鄉鎮(街道)自查。由鄉鎮(街道)組織相關人員按要求自行開展。
(二)縣級核查。由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驗收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林觀友(縣農業農村局副主任科員)
成 員:李 群 (縣農業農村局)
張仕康(縣林業局)
張澤濤(縣自然資源局)
五、工作要求
1.各鄉鎮(街道)要根據驗收內容認真開展自查,并與福建普禾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共同做好縣級核查驗收的相關準備工作。
2.縣級驗收組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仔細查看核實有關情況,并于驗收工作結束后3日內(6月3日前),將驗收情況統計表和總結材料交縣權改辦,由縣權改辦進行匯總上報。
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范文二
一、充分認識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統一思想認識。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也是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有力舉措。各村、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主體地位,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部署安排好工作,做到過程群眾參與,結果群眾認可,為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二)落實主體責任。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主要任務是全面清查核實各類農村集體資產,明確集體資產所有權,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臺賬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集體資產管理和監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根據省委于偉國書記批示“要按照中央部署,扎實有力推進,各地主要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打好清產核資硬戰,并按要求加快改革進度,取得明顯成效”。切實打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這場硬仗。
(三)認真組織實施。全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由市農業局負責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公開招投標,引進中介機構(會計事務所)清產核資。鄉及相關站所,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積極配合中介機構完成集體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二、扎實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
(一)明確時間安排。我市是省級試點縣,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要求在 __ 年8月底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查登記時點統一為 __ 年 12 月 31 日。
(二)明確工作步驟
動員部署(1月-4月)。鄉政府成立以鄉長為組長,相關站所負責人、村主任為成員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小組,村級成立以村書記為組長、村兩委及村民小組長為成員的清產核資工作小組;組織鄉、村、村民小組做好宣傳發動,及時對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開展業務骨干培訓和政策宣傳(發放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宣傳光盤和每個村制作一個宣傳欄);積極配合中介機構完成清查核實資產和填報《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
組織實施(4月-8月底)。各村積極配合中介機構對本組織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清產核資結果要向全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并經成員大會(戶代表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確認。清產核資結束后,在法律顧問的指導下,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實行臺賬管理。在清產核資基礎上,把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并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同時,由中介機構填寫《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并報送鄉政府;鄉政府負責組織轄區村、組級集體經濟組織開展清產核資,組織填報《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并對不同層級上報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校驗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報送市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小組,同時指導和幫助各村依據清產核資結果,分類設立臺賬;編寫工作總結報告報送上級農業部門,并組織自查,對清產核資不徹底、走過場的,責令限期整改、補缺補漏,針對清產核資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完善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制度。
三、強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成立鄉政府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小組,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結構指導開展具體工作。各村成立相應的清產核資工作小組,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聯系制度。鎮政府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向上一級匯報工作進度、經驗做法和有關問題。
(二)保障工作經費。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任務重、時間緊,鄉政府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確保清產核資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督導。鄉政府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清產辦)要做好清產核資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用群眾聽得明白的語言、看得清楚的典型,解讀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動員發動廣大農民群眾理解、支持和參與清產核資工作。鄉政府清產辦要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監督、自查,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和解決問題。以督查促進清產核資工作穩步推進,確保__ 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產核資工作。
(四)嚴肅問題查處。在清產核資工作中,要妥善處理好國家、集體與農民的關系,資產所有權主體與管護費用承擔主體的關系,不良資產債務核銷與集體資產真實完整準確的關系,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清產核資工作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涉及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防止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
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范文三
為切實做好我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__〕37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發〔__〕24號)和《湖南省農業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水利廳、湖南省林業廳、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湖南省文化廳、湖南省體育局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通知》(湘農聯〔__〕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認識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將集體資產按照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分類登記,實行臺賬管理,能夠切實摸清集體家底,保護好資源性資產,盤活用好經營性資產,管護用好非經營性資產,為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農村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在此基礎上,穩步推進股份合作制改革,將集體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集體成員,作為其參與集體收益分配的依據,有利于讓農民共同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切實維護好農民財產權益,不斷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有力舉措。當前,一些地方仍存在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核算不準確、分配不公開等突出問題,導致集體資產被挪用、侵吞和貪污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迫切需要盡快加以解決。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查實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確保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并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等各項制度,對加強和規范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目的,以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為重點,全面清查核實集體各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五)基本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籌考慮歷史原因和現實情況,明確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保持集體資產的完整性,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財產權益。堅持有序推進合理合法,先將農村集體資產現狀摸清查實、記錄在冊,對有需要的進行價值評估,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政策和財經制度,確保清查核實結果真實準確。堅持農民群眾充分參與,依靠和發動群眾,組織農民參與,接受農民監督,清查結果進行公示公開,得到全體農民群眾認可。
三、認真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
(六)清查核實資產。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附件1)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附件2)的要求,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資源性資產清查要與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森林資源檔案等,減少和避免重復勞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包括全資持有、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其資產也要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范圍,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登記。
(七)明確產權歸屬。根據不同集體資產的形成過程和歷史沿革,從有利于管理實際出發,從兼顧國家與集體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大局出發,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將集體資產確權到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不能打亂原集體所有的界限。對于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要把所有權確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
(八)健全管理制度。要建立集體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資產保管制度,明確資產管理和維護方式,以及責任主體等;建立資產使用制度,明確資產發包、租賃等經營行為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協商或招標投標,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范收益分配管理。要建立健全年度資產清查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以后每年末開展一次資產清查,掌握資產變動情況,清查結果及時上報。
(九)加快平臺建設。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錄入、校驗、審核清產核資數據,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要與農村土地確權信息平臺相統一,相配合,逐級進行匯總上報。同時,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農村集體財務會計核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相關內容納入平臺管理,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四、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時間安排、工作步驟和方法
(十)時間安排。此次全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從本工作方案下發之日起至__年11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__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登記時點。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次部署和要求,做好資產清查核實和數據填報工作。
(十一)工作步驟和方法
1.組織發動階段(__年9月11日-15日)
(1)成立組織機構。成立本次清產核資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對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
(2)制定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和工作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工作細則, 細化分解任務,明確目標要求,落實工作責任??杉毣瀹a核資結果審批流程,制定具體清查明細表和登記表。
(3)進行動員部署。要召開專題會議,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動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面部署,組織實施。
(4)開展業務培訓。對參加清產核資工作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他們了解掌握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各項政策規定以及開展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為搞好清產核資工作提供保證。
2.全面清理階段(__年9月15日—9月30日)
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附件1)具體規定,全面核實農村集體資產,逐項清理集體各類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確認資產所有權,調整處理會計賬務。重點要抓好清理、登記、核實、公示、確認、上報等六個環節:
(1)清理環節。以村、組自查為主,全面進行清理。各村要成立集體資產清理小組,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村級報賬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和群眾推薦的村民代表參加,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具體規定,負責對集體資產進行逐筆逐項清理。集體資產的清理,要以村級財務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的賬目為依據,堅持賬內賬外相結合,全面盤點資金、實物、核實債權債務等資產,全面清點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查清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完善賬目記錄,有條件的建立健全會計賬簿,真正做到賬實相符;對資源的清理,要充分利用已有調查成果,采用遙感影像與實地勘測丈量相結合的方法,查明實際數量及其權屬。在清理過程中,鄉鎮(含街道,下同)應抽調干部和懂財務的人員駐村指導督查。
(2)登記環節。在集體資產清理過程中,按照省農業委等9部門統一制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清查登記表,清理一項登記一項。鄉(鎮)、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別填報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清查登記表。資產資源的登記要按類別詳細登記其名稱、數量及使用情況。登記的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做到不遺不漏。登記時點為__年12月31日。
(3)核實環節。各村要成立集體資產核實小組,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村民主理財小組、各村民小組組長和村民代表參加(已參加集體資產清理小組的不得兼任集體資產核實小組成員),負責對清理登記的集體資產情況進行逐項逐筆核實,重點核實集體資產的數額、權屬、臺賬與實物、處置與管理等情況。經過核實后的資產,要做到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4)公示環節。核實結束后,由核實小組負責將經過核實的集體資產情況逐項逐筆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或通過發放明白紙等形式,向農民群眾和有關當事人征求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間,村里要安排清理核實人員,接待農民群眾的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凡在公示期間,農民群眾對集體資產情況有異議的,都要認真進行核查再公示,直至農民群眾認可。對核查不清或有權屬爭議的集體資產,不得進入確認程序,列為“待處理問題”,上報鄉級以上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5)確認環節。清產核資工作結果,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報確認清查核實結果,登記造冊,建立集體資產監管臺賬。并由村“兩委”和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以及財務等人員分別簽字確認。
(6)上報環節。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通過的集體資產清理結果,由村“兩委”和村級報賬員、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分別簽字后,上報鄉鎮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再經鄉鎮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匯總上報。各鄉鎮于__年10月底前將本鄉鎮清理結果上報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3.重點檢查階段(__年10月)。
鄉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全鄉所有的鄉鎮和村(組)開展清產核資工作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檢查面不少于30%。檢查的重點內容是工作要求落實情況、清理登記情況、核實確認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迎接懷化鄉、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我鄉清產核資工作進行抽查。
4.總結驗收階段(__年11月)。
(1)數據填報和總結工作。各村、組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組做好清產核資數據資料的整理歸檔和校驗核對數據工作,鄉(鎮)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組要指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填報數據工作,校驗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報送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時做好數據審核匯總和清產核資工作總結,并以政府名義逐級報送工作總結報告。
農業部將開發建設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收集、審核、校驗清產核資數據,進行逐級匯總上報,同時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注冊登記、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相關工作。
(2)檢查驗收。鄉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將組織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3)完善管理制度。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研究,針對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三資”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要把建章立制貫穿于整個清產核資全過程。
五、切實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這項工作,省委、省政府在《實施意見》中已做了部署,要求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鄉級全面負責、鄉鎮具體落實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層層抓落實。在清產核資工作中,要妥善處理好國家、集體與農民的關系,資產所有權主體與管護費用承擔主體的關系,不良資產債務核銷與集體資產真實完整準確的關系,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十三)加強部門配合。農業、教育、財政、國土資源、水利、林業、文化、衛計、體育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落實工作措施;要創造保障條件,將清產核資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清產核資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十四)加強問題查處。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對沒有登記入賬或者核算不準確的,要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有關規定及時登記入賬或者調整賬目;對長期借出或者未按規定手續租賃轉讓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補辦手續;對侵占集體資金和資產的,要如數退賠,涉及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結合此次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力量對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村進行集中清理整頓,防止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
(十五)加強宣傳督導。各相關部門要深入基層,做好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用群眾聽得明白的語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讀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動員發動廣大農民群眾理解、支持和參與清產核資工作。
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范文四
根據《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衛計委、省體育局關于全面開展__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意見》(川農業〔__〕23號)(以下簡稱《省清產核資意見》)和《__區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通區委發【__】6號要求,切實摸清農村集體家底,理順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關系,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防止集體資產流失,按時全面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任務,夯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基礎,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籌考慮歷史原因和現實情況,明確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保持集體資產的完整性,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財產權益。堅持有序推進合理合法,先將農村集體資產現狀摸清查實、記錄在冊,再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進行價值評估,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政策和財經制度,確保清查核實結果真實準確。堅持農民群眾充分參與,依靠和發動群眾,組織農民參與,接受農民監督,清查結果進行公示公開,得到全體農民群眾認可。
二、任務目標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主要任務是全面清查核實各類農村集體資產,明確集體資產所有權,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臺賬和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年度資產清查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具體工作目標是:
(一)通過清查農村集體各類資產,特別是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查實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做到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
(二)通過把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理順產權關系,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
(三)通過對清查出的未登記入賬、核算不準確、長期借出、未按規定手續租賃轉讓的資產,以及被侵占的資產等重新核實,確定集體資產價值總額。
(四)通過將各類集體資產所有權情況登記在冊,建立健全集體資產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實行嚴格的臺賬管理,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五)通過每年定期資產清查并將清查數據統一納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加強集體資產管理和監督。
三、清產核資的對象和范圍
(一)清產核資的對象是: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包括全區除城市社區及所屬居民小組以外的所有村(社區)、村(居)民小組。
(二)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荒地、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用于經營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村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于農村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的非經營性資產;賬內賬外貨幣資金、應收款、應付款、借款等資產與負債資金。
四、工作步驟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自__年6月1日開始,__年12月30日結束。
(一)準備階段(__年6月30日前)。鄉農牧站、鄉財政所、鄉國土站、鄉水管站、鄉林業站、鄉計生辦等相關 部門聯合成立清產核資工作組指導全鄉清產核資工作。全鄉各村(社區)要成立由村(社區)干部、組干部、社員代表等組成的清產核資小組具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鄉擬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保障,開展宣傳動員,搞好業務培訓,扎實做好本次清產核資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__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前)。鄉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范、有序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鄉級相關部門組成的清產核資工作組要全力指導和配合。主要包括:
1.清查核實。按照《省清產核資意見》中所附的《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填報說明》要求,以__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登記時點,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明確集體資產歸屬,以原始發票、合同協議、權屬證書、檔案資料等合法、合理資料為依據,對納入本次清產核資的資金、資產和資源進行全面清產核資,并形成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初步結果。
2.張榜公示。各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本次清產核資初步結果(結果應包含賬面數和核實數),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間,要安排人員全面收集有關情況和問題,接待農民群眾的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及時組織核查并妥善處置。
3.依法確認。公示結束后,各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召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或成員代表會議,對本次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議。本次清產核資結果,應經參加會議全體成員或成員代表的80%以上(含80%)通過后確認,由參會成員簽字確認,報鄉審核備案。鄉分鄉、村、組三級集體經濟組織分別匯總填報《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中的農清匯總01、02表,認真校驗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報送鄉農牧站。
4.嚴格審核。鄉農牧站分村(社區)、組二級集體經濟組織分別匯總全鄉的農清匯總01、02表,會同鄉財政所、鄉國土站、鄉水管站、鄉林業站、鄉計生辦等相相關部門做好清產核資數據審核,確認無誤后報送區農業局。
(三)完善階段(__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前)。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以審核確認的清產核資結果為依據,準確登記,建立健全臺賬。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將本次清產核資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及時組織整理歸檔,妥善管理。按照“三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完善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資源管理以及民主管理、委托代理、電算化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和規范,著力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四)總結階段(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前)。
配合區上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針對清產核資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完善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制度,編寫工作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政府是我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責任主體,在__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村(社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落實主體責任。在清產核資工作中,要妥善處理好國家、集體與農民的關系,資產所有權主體與管護費用承擔主體的關系,不良資產債務核銷與集體資產真實完整準確的關系,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部門配合。__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由鄉農牧站牽頭實施。鄉農牧站、鄉財政所、鄉國土站、鄉水管站、鄉林業站、鄉計生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__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措施,統籌推進清產核資工作。要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定期將工作進度、經驗做法和有關問題向上級清產核資工作領導機構匯報;要創造保障條件,將清產核資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清產核資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三)加強問題查處。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對沒有登記入賬或者核算不準確的,要按照《__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有關規定及時登記入賬或者調整賬目;對長期借出或者未按規定手續租賃轉讓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補辦手續;對侵占集體資金和資產的,要如數退賠,涉及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結合此次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力量對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村進行集中清理整頓,防止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
(四)加強調查指導。鄉農牧站等相關部門要強化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加強信息報送,向__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清產核資工作領導機構及時反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推進情況、取得成效和遇到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確保改革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五)加強督查考核。鄉委、鄉政府將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納入今年各鄉鎮和相關部門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單位聯合督查,了解工作進度,對工作滯后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督促工作開展。
農村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范文五
根據《__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__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清查村(社區)集體所有的各種資產,摸清資產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情況,做到賬實、賬款相符,弄清資產負債情況,形成資產負債總表;依法對集體所有的資產界定所有權,理順產權關系,維護集體合法權益;重新核實集體所有的各種資產,確定價值總額;對集體所有的資產依法進行所有權登記,把應歸集體所有的資產都納入管理的范圍;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的管理和監督。通過清產核資工作,明晰資產所有權,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資產流失, 維護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產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二、工作步驟
自__年9月1日啟動,10月31日完成。
(一)準備階段(完成時間:__年9月1日一9月1 4日,責任單位: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各村(社區))
1、組建專班。抽調熟悉農村工作,責任感強、懂業務
的人員組建處、村(社區)工作專班。辦事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從各相關單位抽調業務骨干組成清產核資工作專班,負責全處清產核資工作的協調和業務指導,村級工作專班由村“兩委”提名,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具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組級清產核資工作專班由村委會負組織召開戶主會選舉產生,負責組級的清產核資工作。
2、業務培訓。在全處開展清產核資業務培訓工作,辦事處負責培訓村(社區)工作專班、財經所專管員、辦事處包保干部。
3、政策宣傳。各村(社區)召開干部、黨員和村(居)民代表會議,宣傳清產核資工作的意義、目的及方法步驟,安排部署清產核資工作。
(二)實施階段(完成時間:__年9月15日一10月
19日,責任單位:辦事處農技服務中心,財經所,各村(社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以村(社區)為單位進行,為切實解決村(社區)與組級產權歸屬的問題,清產核資工作要以組為單位開展,村(社區)進行統計、公示,確認無誤后報財經所備案審查。
1、清查核實資產。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
要求,對集體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清查。資金、資產的清查,要以村(社區)、組會計賬目為依據,堅持賬內賬外相結合、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以物對賬,以賬查物,全面清點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查清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納入會計核算的賬內資產依據財務賬進行登記;未納入會計核算的資產依據實際投資金額登記;無法核實實際投資的按市場價格進行評估,依據評估價值登記。
資源性資產的清查,要與土地、林地、宅基地等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森林資源檔案等,減少和避免重復勞動。家庭承包地、林地、宅基地已經確權到戶的,直接按確權成果登記;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面積底數清楚的直接登記,不清楚的必須進行勘測,按實際測量面積登記。資源性資產按照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分類登記,只登記面積、坐落位置、權屬、經營情況,不需要評估確認價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包括全資持有、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其資產也要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范圍,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登記。
2、明確產權歸屬。根據不同集體資產的形成過程和歷史沿革,從有利于管理實際出發,從兼顧國家與集體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大局出發,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將集體資產確權到村(社區)、組集體,不能打亂原集體所有的界限。對于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要把所有權確權到村集體。集體資產所有權發生糾紛的,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列為待界定資產,也可通過仲裁或司法程序解決。原已鎖定的村級債務,登記債權債務關系,不再重新清理。
3、依法依規規范合同。辦事處成立由法庭、司法所、“三資”辦、綜合產權交易中心組成的合同清理審查認定工作專班,對清產核資工作專班移交過來的農村集體“三資”合同進行全面清查清收,辦事處合同清理審查工作專班對各村(社區)申報的承包合同,實行清理審查背書回執制度,對每一份合同都要有專班全體人員簽字認定的辦理意見。經過梳理審查認定后的合同,要及時轉回各村(社區)組織兌現履行,不能正常履行兌現的,由各村(社區)申請、辦事處審批,轉入合同履行執行專班攻堅執行。辦事處組建一支合同履行執行工作專班,專班由紀委、財經所、派出所、“三資”辦等組建,對由村(社區)申請、辦事處審批轉入合同履行執行工作專班、審查認定合同履行兌現不力的,逐一立案分類處理。必須首先采取約談、司法解釋的方式解決,確無效果的,轉入司法程序。
(三)建檔立制階段(完成時間:__年10月20日-10月31日,責任單位:農技服務中心,財經所,村(社區))
1、錄入、匯總、分析和處理各項數據。以組為單位填制《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認真審核平衡關系和邏輯關系,一級一級上報匯總。
2、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合理區分資產類別,按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類別進行資料整理,建立工作檔案。
3、制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建立集體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資產保管制度,明確資產管理和維護方式,以及責任主體等;建立資產使用制度,除承包農戶自發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外,符合法律規定可以流轉的農村集體資源資產,其流轉交易必須全部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公開交易,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范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資產清查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清產核資工作要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本方案的規定進行,實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政策、統一報表格式、統一培訓教材。
(二)集體資產包括歸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一切資產。這些資產無論采用哪種經營形式,集體所有的性質不變。集體資產都要按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資源性資產建立圖片臺賬,并注明基本情況。
(三)清產核資要理順三方面的權屬關系:一是處村(社區)之間的產權關系,不能相互平調和擠占;二是集體出資、
參股的共有資產,均要按各方出資額和比例分享所有者權益,以此界定資產的權屬;三是集體獨資形成的資產,應全部歸集體所有。
(四)各村(社區)組建的工作專班及制定的工作程序、方案等需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必須在清理資產和核定資產兩個階段進行公示公開。
(五)各村(社區)要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辦事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檢查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并予以通報。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書記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具體負責同志一定要現場指導到位,要對填報的表格逐組指導審查到位;駐村干部要駐村蹲點開展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和任務。
(二)各部門加強配合。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協調下開展。
(三)加強問題查處。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
真查處。對沒有登記入賬或者核算不準確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登記入賬或者調整賬目;對長期借出或者未按規定手續租賃轉讓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補辦手續;對侵占集體資金和資產的,要如數退賠,涉及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結合此次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力量對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村進行集中清理整頓,防止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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