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獲得 年 自治縣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監測數據,從而了解和分析我縣食品污染水平。
(二)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進行風險預警,降低我縣食源性疾病發病率,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監測及食品監測,其中:檢測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樣品來源采取購買的形式采集(見附表1)。責任單位:縣衛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單位:縣食藥監局、工商局、商務局、衛生監督所。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可能危害身體健康的非食用物質、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濫用的食品添加劑、食品中農獸藥殘留等風險因素進行監測(見附表2)。責任單位:縣質監局。
(三)食品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見附表3)。責任單位:縣工商局。
(四)餐飲服務食品、餐飲具、工用具等進行監測(見附表4)。責任單位:縣食藥監局。
(五)生豬、肉牛、山羊飼養場等畜禽養殖和預混料進行檢測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動物疫病等進行監測。責任單位:縣畜牧獸醫局。
(六)蔬菜、水果等農藥殘留開展監測。責任單位:縣農委。
(七)食源性疾病監測
1.監測單位
①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
全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監測
縣疾控中心協助質監、工商、食藥監局等部門開展食品抽樣檢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學處理,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監測和報告。
2.監測內容
①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監測、報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的監測、報告。
三、質量控制
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縣財政將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同時每年要安排一定經費用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設備投入,增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確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順利開展。
五、信息通報
監測責任單位發現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異常增高時,及時上報縣食安辦,由縣食安辦立即通報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同時上報縣政府與市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