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7篇)
精神衛生服務需要與社區中的服務和支持相鏈接,使有精神衛生癥狀的人能夠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享有教育、就業、社會服務和住房機會。今天小編整理了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1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精神衛生工作,貫徹落實《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__一20____年)》(以下簡稱《規劃》),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干預,廣泛覆蓋,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則,堅持精神衛生工作為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安定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普及精神衛生知識。
以社區為基礎,精神病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衛生科為技術依托,非專業化服務積極參與的綜合性精神衛生防治服務體系;提高精神疾病就醫率,降低復發率;擴大精神衛生服務覆蓋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精神衛生自我保健意識,使我省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基本滿足群眾需求。
二、總體目標
降低精神疾病發病率和復發率,提高精神疾病就醫率,減輕精神疾病的負擔,促進全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經濟發展。
(一)基本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和社會團體參與的精神衛生工作體制和完善的精神衛生工作政策保障體系,逐步加大精神衛生工作的投入。
(二)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完善現有精神衛生工作機構功能,提高精神衛生工作隊伍的人員素質和服務能力,基本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衛生服務需要。
(三)加強精神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全民精神衛生知識知曉率,反對歧視,破除迷信,創造人人關愛精神病人的良好氛圍。
(四)開展重點人群(兒童、青少年、婦女、老年人群和受災群體等)心理行為問題干預,改善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和康復服務,遏制精神疾病負擔的上升趨勢,降低精神疾病致殘率。
(五)加強科學研究,構建精神疾病信息網絡,完成全省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學抽樣調查,建立全省精神疾病監測系統并開始運轉,基本掌握全省重點精神疾病患病率和疾病負擔情況。
三、具體指標
(一)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的精神衛生領導和協調機構。
指標1:到20__年,建成和完善全省11個市和蕭山、余杭、富陽、建德、臨安、桐廬、淳安、慈溪、余姚、鄞州、瑞安、海寧、桐鄉、嘉善、德清、紹興、嵊州、諸暨、東陽、義烏、永康、衢江、溫嶺、天臺、龍泉、岱山等26個縣(市、區)精神衛生領導或協調機構建設;到:20____年,全省90%的縣(市、區)建立精神衛生領導或協調機構(精神衛生的領導或協調機構可以和其它重點疾病建立一個綜合領導或協調機構,按服務功能不同,下設相應的專業辦公室)。
指標2:到20__年,完成市級精神衛生工作規劃及實施方案的制定和頒布,落實相關工作,開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完善現有精神衛生機構的功能。
指標3:加強對現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科學管理。各地應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專科醫療機構的布局和床位設置進行區域性宏觀控制,精神科總床位城市控制在____—15張/____萬人口,農村控制在6一8張/____萬人口為宜;對不合格的專科醫療機構,要堅決實行關、停、并、轉。到20____年,完成____省精神病醫院分級管理的評審工作,到20____年,完成全省精神衛生服務機構的整體布局。
指標4:到20__年,全省各縣(市)至少有1所綜合性醫院或專科醫院能提供基本規范的精神衛生服務;到20____年,全省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醫院應建立精神衛生科,50%的一級以上醫院應有專職或兼職的精神科醫生;到20____年所有一級以上醫院都能提供精神衛生服務。
到20____年,綜合性醫院的非精神科醫務人員對重點疾病(抑郁癥、精神分裂癥、老年性癡呆等)的識別率達到30%;到20____年,識別率達到50%。
指標5:到20____年,全省2/3的區域建立和完善三級(以縣、區為中心,村、居委會為基礎,鄉鎮、街道為聯絡)精神病防治網絡,到20____年,全省90%的區域建立和完善三級精神衛生防治網絡建設。
(三)加強精神衛生工作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和服務能力。
指標6:到20____年,一級以上醫院內科醫生、婦產科醫生、兒科醫生、婦幼保健醫生和社區醫務工作者精神疾病和心理衛生知識培訓率達到20%;到20____年,培訓率提高到50%。
指標7:所有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必須完成上崗知識、技能培訓工作,其中專科醫院的專業人員上崗培訓不少于____0個學時,非專科醫院的精神科專業人員不少于30個學時,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上崗培訓時間不少于20個學時,非醫務人員的精神衛生服務人員上崗前,需獲得一次精神衛生知識規范培訓。
(四)建立和完善____省精神衛生服務管理規范。
指標8:到20__年,建立和完善《____省精神衛生服務管理規范》(包括醫療機構精神衛生服務規范、精神疾病診療護理常規和精神衛生社區服務管理規范),并付諸實施。
(五)加強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精神衛生知識水平。
指標9:到20____年,普通人群常見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和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農村達到20%,城市達到40%;到20____年,農村達到40%,城市達到60%。
指標____:到20____年,在全省范圍內普及精神衛生健康教育知識,并開展一次全省性的精神疾病及心理衛生知識健康教育的巡回宣教活動,完成我省精神衛生健康教育教材的印發工作。
(五)開展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改善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和康復服務,遏止精神疾病負擔上升的趨勢。
指標11: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疾病防治康復模式。到20____年,全省精神疾病防治康復工作覆蓋人口達到2700萬,已開展精防工作的市縣,精神病患者監護率達到95%,顯好率65%,社會參與率55%,肇事率下降到0.2%以下;新開展精防工作的市縣,精神病患者監護率達到90%,顯好率60%,社會參與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到20____年,精神疾病防治康復工作覆蓋人口達到全省總人口的90%。
指標12:到20____年,在校學生心理健康保健知識知曉率,小學達到30%,中學達到40%,大學達到50%;到20____年,小學達到50%,中學達到60%,大學達到70%。
指標13:到20____年,各級各類學校心理輔導室(或心理咨詢室)建成率,小學達到____%,中學達到80%,大學達到____0%;到20____年,小學達到30%,中學達到____0%。
指標14:開展孕產期婦女心理保健,提高孕產婦心理健康水平。到20____年,婦幼保健機構專業人員對孕婦常見心理問題考核合格率達到30%,到20____年達到50%。
指標15:提高精神分裂癥、抑郁癥及雙相情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和老年癡呆等重點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成員和照料者的照料、護理和預防知識的知曉率。到20____年,知曉率達到70%,到20____年,知曉率達到90%。
指標16:提高各級各類精神衛生服務機構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抑郁癥識別率和抑郁癥患者的治療率。到20____年,抑郁癥識別率達到40%,抑郁癥患者治療率達到50%;到20____年,識別率和抑郁癥患者治療率分別達到60%和90%。
指標17:到20____年,精神分裂癥的檢出率達到3.5‰,檢出人群的治療率達到50%;到20____年,檢出率達到45‰,檢出入群的治療率達到80%。
(六)加強科學研究,構建精神疾病基本信息網絡,完成全省精神疾病學抽樣調查,建立全省精神疾病監測系統并開始運轉,基本掌握全省重點精神疾病患者患病率和疾病負擔情況。
指標18:到20____年,建立、健全全省____個縣(市、區)精神疾病監測點,并與自殺監測點、死因監測點建立橫向聯系,分析死亡(含自殺)與精神疾病的關系;完成全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學抽樣調查,基本掌握全省重點精神疾病患病率和疾病負擔情況。
指標19:加強精神衛生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的培養,到20____年,擁有本省精神衛生博士點1個和碩士點2個。
指標20:到20____年,全省地級市以上的精神病院建立精神疾病的計算機報病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區精神病人保健檔案管理信息系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對精神衛生工作的領導,堅持社會化的工作方法,形成政府負責、多部門合作和社會團體參與的精神衛生工作體系。
各級政府要把精神衛生工作列入政府議事日程,明確目標責任。縣級以上政府成立由衛生、民政、公安、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教育、宣傳等有關部門參與的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和協調組織,下設辦公室,明確各部門職責,統籌落實精神衛生工作的各項措施。
衛生部門應將精神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的范疇,承擔所轄地區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復的業務指導、基礎調查、建檔立卡、人員培訓工作,組織各級醫務人員從事社區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復工作;完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資質審核與管理,規范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準入管理;采取藥物治療、心理疏導、康復訓練和社會服務等綜合防治措施;制定和完
善精神衛生相關標準和工作制度。各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綜合性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神相關學科和協會要主動開展精神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為其他部門和單位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供教材、資料和技術幫助,形成宣傳教育的服務網絡。
財政部門要根據政府職責和工作的需要,安排必要的精神衛生工作經費,逐步增加對精神衛生工作的投入。
民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接受經醫療衛生部門治療,且病情已經穩定,并需要遣送的流浪乞討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享受其戶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構建社區精神疾患的扶助體系,要重點掌握轄區內可能肇事肇禍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況,落實日常管控措施,減少其對社會的危害。
各級殘聯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殘疾人事業計劃綱要》和《殘疾人保障法》,維護精神殘疾者的合法權益,努力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務,擴大社區精神疾病康復覆蓋面,采取措施保證康復工作質量。協助衛生部門組建各級精神衛生工作網絡;會同民政部門組建社區工療站;積極倡導對貧困精神病人實行分級負擔制的服務形式,會同有關部門解決精神病人的生活
困難和就業安置問題等,協助政府,動員社會,做好相應的協調聯絡工作。
計劃發展部門要將精神衛生工作內容納入國民和社會發展計劃,合理配置資源以滿足群眾的精神衛生需求。
勞動保障部門在全面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逐步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時,要妥善解決好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積極探索農村精神疾病的保障體制;促進康復后有勞動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就業。
宣傳部門要鼓勵新聞單位開展公益性、群眾性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活動,積極發揮新聞單位在社會動員、傳播知識方面的優勢作用,倡導體質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大眾傳播媒介及各宣傳教育單位應積極開展經常性精神衛生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覆蓋面廣、群眾喜聞樂見的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媒介應積極提供公益宣傳服務。積極開發和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向大眾傳播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供精神衛生服務信息。
教育部門要制定相應政策,將學生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性教育和精神疾病的預防工作納入學校日常工作。
科技部門要積極組織和支持開展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防治的研究,并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精神衛生行為問題的防治研究納入當地科研攻關規劃。
司法行政部門與衛生部門共同完善精神疾病的司法鑒定政策,要結合監禁及強制性教育改造場所的醫療衛生工作,加強被監禁人群和強制性教育改造人群的精神衛生工作。
勞動人事部門要會同衛生部門、民政部門建立和規范心理治療與咨詢、社會工作者專業職稱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加強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擴大隊伍規模,提高人員素質,調整專業結構。
物價部門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和精神衛生服務的實際情況,確定精神衛生服務的價格體系,適時調整服務收費結構和價格。
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要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精神衛生工作的積極性,制定相應政策鼓勵并支持單位、團體、個人以多種形式提供資助和志愿服務。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加強精神衛生宣傳、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消除對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見和歧視,對接受有勞動能力的精神殘疾者提供就業的企業實行優惠政策,使精神疾病患者在痊愈后擁有平等就學和就業機會,為精神疾病患者重返社會創造支持環境。
各級工會要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別職工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宜計劃,開展職工精神衛生工作,疏導和緩解職工因工作、競爭、失業、家庭生活等帶來的壓力;基層工會組織應該定期開展職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服務。
各級共青團組織要積極配合學校素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培養學生良好道德和生活品質的工作力度;基層共青團組織應積極開展形式活潑、內容豐富,寓科學、教育、娛樂為一體的學生課外心理健康的課堂活動,促進提高學生精神健康水平。
各級婦聯組織要協助政府全面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加大對弱勢婦女群體的法律救助和心理問題預防和疏導的工作力度;基層婦聯組織要定期開展婦女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服務。在婦女自殺率較高的地區推動建立婦女危機干預網絡和危機救助系統,為婦女提供法律救助和危機疏導幫助。
各級老齡組織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種有效形式,積極協助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員和看護者中開展老年心理衛生宣傳工作,普及老年性癡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見心理問題的有關知識;為離退休、喪偶等特殊群體的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要開設老年人心理咨詢熱線和心理咨詢服務。
(二)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層次籌資模式。
各級政府根據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及精神衛生工作的需要,切實將精神疾病預防、社區精神疾病康復和健康教育等必需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并合理調整和配置衛生資源以滿足群眾的精神衛生需求。
多渠道、多方位、多層次籌措資金,設立貧困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和救助專項經費;制定具體辦法,鼓勵單位、團體和個人資助,鼓勵慈善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醫療救助金等資助精神衛生發展。
完善有利于精神衛生的財稅支持政策和物價政策,引導社會資源投向精神衛生工作。
(三)加強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減少精神疾病發生。
各地區、各部門要在調研的基礎上,根據當地突出的精神衛生問題、現有的工作基礎和資源狀況,明確本地區、本部門開展精神衛生工作的重點人群和優先干預措施。
應高度重視兒童、青少年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與干預,將提高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素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使學生心理行為問題得到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要依靠學校現有的工作隊伍和工作網絡,在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參與和指導下,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特點,開展實用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能力訓練。加強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教師、校醫等的
精神衛生知識培訓,提高早期發現學生心理行為異常、疏導和解決學生心理問題、指導學生尋求醫療幫助的能力。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校心理輔導和心理咨詢人員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
要加強對婦女特有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疾病的研究,特別是要做好孕產婦的心理保健和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及處理工作,減少產婦產后不良心理問題的發生率。
組織力量開展我省農村婦女自殺問題的多學科研究,進行農村婦女自殺預防與干預試點,建立農村婦女危機干預網絡和危機救助系統,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農村婦女自殺發生率。
積極開展老年心理健康宣傳,普及老年性癡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預防知識;針對老年人的特點和面臨的問題,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幫助,切實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
積極開展重大災害后受災人群心理應急求援工作,提供電話咨詢、門診治療等危機干預服務,降低災后精神疾病發生率。
(四)完善精神衛生服務保障措施,做好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和康復工作。
搞好重點精神疾病的醫療和康復工作,是實現人人享有精神衛生保健的重要環節。各部門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共同制定綜合對策,切實擴大精神疾病患者獲得醫療和康復服務的覆蓋面,促進精神疾病患者重返社會。
要采取積極措施使更多的患者得到基本的精神衛生服務,為精神分裂癥、抑郁癥及雙相情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等重點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適當的醫療和康復措施;對社會上“三無”人員(即無法定撫養人和贍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人員)和農村貧困的精神病患者,應該通過政府、社會、家庭等多種渠道分級負擔,為其提供醫療救助,徹底解決對精神疾病患者的關鎖,使這些患者回歸社會,降低這些患者給社會造成危害的風險。
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服務機構(含社區)的橫向和縱向交流和合作,建立社區重點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檔案,開展雙向轉診、定期隨訪、家庭病床和常規康復、護理的指導工作,提高重點精神疾病的治療率,降低復發率。按照《____省社區精神衛生工作服務規范》,完善和規范社區精神疾患的防治工作。
有計劃地通過各級財政支持,建立或改善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或設施,并對其改造和管理的費用給予一定補貼;鼓勵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出資或捐資設立各類精神疾病康復機構或設施。動員社區力量對精神疾病患者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訓練,安排適當工作,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使其能夠獲得基本生活保障。
建立貧困精神病患者醫療救助政策和醫療救助系統,提高貧困患者求醫比例。制定保障政策,提高有各類危害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療比例。
(五)加快精神衛生工作的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精神衛生工作體系和網絡。
衛生行政部門要對精神衛生工作實行全行業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有關標準,根據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合理調整區域內現有各級各類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布局,明確功能定位,實行分類指導。
按照國家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機構的資質審核與準入管理制度,擴大和調整現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服務方向和重點,提高醫療、康復服務質量。根據當地區域衛生發展規劃的需要,綜合性醫院可設立心理科(門診)或精神科(門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承擔精神疾病的預防、隨訪治療和康復工作。建立和完善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并納入民政社會福利發展計劃。
大力加強精神衛生人力資源培養和開發,規范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準入制度。要有計劃地采取多種方式,對現有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進行在職培訓,提高對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診斷、治療、護理、康復、監測、健康教育等防治管理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常見精神疾病的早期識別、有效處理和及時轉診率。提高精神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康復服務能力。
抓好醫學院校學生的精神醫學及其相關課程、教材、教師、學時數量、教學內容等方面的落實,充實和加強醫學院校畢業生的精神衛生知識和技能。
積極采取措施改進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穩定專業人員隊伍,改進精神衛生人力資源極度短缺的局面,逐步建立與精神衛生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隊伍。
(六)監測與信息。
建立精神疾病信息網絡,開發和推廣精神衛生專案軟件,及時掌握精神疾病的流行情況,為制定干預措施和決策提供依據。
(七)加強科學研究,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加強科學研究,依靠科技進步是深入有效地開展精神衛生工作的關鍵。要采取措施支持精神醫學研究,重點開展適合我省社會經濟文化的心理衛生、精神疾病干預技術和手段的研究;開展對抑郁、精神分裂癥、老年性癡呆等重大精神疾病的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診斷和治療等方面的科學研究。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吸收、借鑒和推廣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積極爭取國際社會在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援助;保證配套資金的落實;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積極完成WHO/衛生部精神衛生項目。
五、組織實施及考核評估
省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和群眾團體要根據《規劃》的要求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建立《規劃》目標綜合考核與評價體系,確定工作和干預效果的評估內容和方式,以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通過20____年的中期和20____年的終期考核,對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評價,督促指導《規劃》各項目標的貫徹落實。
各市、縣(市、區)應進行年度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向當地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2
一、宣傳主題
“20__年世界精神衛生日宣傳活動”10月10日,在老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舉行。今年的活動主題為“承擔共同責任,促進精神健康”。承擔共同責任,促進精神健康
二、目標人群
社會公眾
三、宣傳關鍵點
(一)促進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我國當前處于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時期,廣大群眾逐步適應著現代生活方式的快節奏和激烈競爭,體驗著由此帶來的心理沖擊和壓力。各種心理衛生問題逐步增加,大眾尋求心理幫助的愿望日益迫切。同時,因重性精神疾病有可能導致患者工作、學習和生活能力損害,甚至發生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社會對精神疾病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為了群眾能夠安居樂業,社會能夠和諧穩定,國家能夠長治久安,需要個人、家庭、學校、單位、社會組織、政府部門行動起來,共同努力,共同承擔責任,提高全民精神健康水平。
(二)維護精神健康關鍵在個人。維護精神健康從自我做起,創造關愛環境人人有責。每個人都要主動學習和掌握
心理衛生知識,了解預防精神疾病常識;要主動關心親人、朋友和同事的心理狀況,幫助排解心理問題。必要時,勸其到醫院及早咨詢和檢查;要尊重、關心和幫助身邊的精神疾病患者,做到不歧視,不排斥。精神疾病患者要主動接受治療,促進康復;患者的家庭要履行好照料和監護患者的責任,要積極幫助患者接受治療、進行康復訓練,不得遺棄患者。
(三)社會動員構筑社會心理支持和心理衛生服務網絡。現代化的社會,需要構建覆蓋廣泛的社會心理支持和心理衛生服務網絡,營造心理支持氛圍,提供專業的心理咨詢和輔導,疏導調節個人在成長、學習、就業、婚姻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問題;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處理日常心理沖突和困擾,積極應對突發事件、災難帶來的心理影響,維護精神健康。心理服務專業機構是網絡建設的中堅支柱,學校、單位、社區、醫院是承載網絡的主要場所。
(四)部門協作共同防治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患者是社會弱勢群體,保障患者的基本生活、醫療、學習和勞動權益,是維護和促進民生的生動體現。防治精神疾病,不僅限于醫療服務工作,更是涉及國家政治、經濟、文化、醫藥衛生、人權保障、法律制度和社會保障等多方面的系統工程,任務艱巨復雜。只有多部門協作,共商對策,共擔責任,才能全面實現對患者的救治與救助、康復與服務。
(五)政府領導是做好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保障。精神衛生問題,是我國當前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突出的社會問題。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創新社會管理理念,加大對精神衛生工作投入,推進精神衛生立法及其貫徹實施。要大力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支持和心理衛生服務網絡,落實精神疾病預防、治療和康復措施,為患者提供平等的學習、就業機會,切實維護群眾精神健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3
本轄區內有13.4萬名居民,其中有明確診斷為國家6大類精神障礙的人數為: 名,在管人數 人,非在管人數 人,并建立檔案錄入國家重精網管理。
20__年本轄區的管理工作計劃如下:
一、 一年工作計劃:
制定一年工作計劃,明確一年的工作任務與目標。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和本轄區的現實情況,確定工作方針、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再據此確定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確定工作具體步驟。根據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偏差、缺點、障礙、困難,制訂預定克服的辦法和措施,以免發生問題時,工作陷于被動。在實踐中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計劃。
二、 排查工作
每年一次排查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并常態化排查工作。及時發現新患者,及時與鎮、區慢病、派出所聯系,并及時更新患者信息。收集沒有明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上級專科醫院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區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三、 新發現患者的檔案建立和錄入
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四、接受 家屬 咨詢 工作及宣傳工作
每年兩次對家屬進行教育培訓嚴重精神障礙方面的知識及政策。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每年四次宣傳重精方面的相關知識。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知識的宣傳,以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積極普及《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知識。
五、 隨訪工作
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其中面對面隨訪2次,病情嚴重者應每月隨訪一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
六、 健康指導工作
作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家庭成員,應該掌握一些對患者的護理知識,這樣才會幫助患者早日擺脫疾病所帶來的困擾。每季度隨訪患者時指導家屬和病人正確認識堅持服藥的重要性。定時定量服藥,不擅自停藥和減藥。
七、 免費體檢工作
為確保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為,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結合實際,制定免費體檢工作計劃。
出于保護患者的隱私同時為緩解我轄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體檢時的排除心理以及緊張感,我院借助老年人體檢工作一同進行,體檢主要分一般狀況,生活方式,一般查體,各臟器功能。以及重要的輔助檢查。
因每年上半年老年體檢量多,檢驗科室工作量超負荷,加上重精患者的病情多變性,重精患者的體檢集中在患者量少的下半年進行,如有特殊情況上半年也可以做體檢。
八、 評估工作
每季度為管理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做病情評估,防止患者發生傷人毀物事情發生。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區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軀體疾病,為確定嚴重精神障礙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并做危險性評級。評級共分五級,對三級以上的患者會同鎮派出所及村居干部進行重點管理,監督其及時服藥、必要時住院治療。
九、 家庭醫生簽約
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政策,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知識的宣傳,以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積極普及《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知識。認真執行家庭醫生職責,為有需求的簽約服務對象提供各項服務。開展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運用適宜技術,進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為簽約居民建立健康檔案,按規范進行動態管理,執行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各項規范和制度,為有需求的簽約服務對象提供與上級醫院的雙向轉診、專家預約和專家會診服務。
十、 組織管理工作
按上級要求制定工作計劃、排查計劃、宣傳教育計劃等各項計劃,明確衛生院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生、護士等工作人員職責,建立建全隨訪制度、排查工作制度、雙向轉診制度等各項工作制度,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評估工作、健康指導工作、家庭醫生簽約,免費體檢工作等管理工作。
十一、 檔案 管理方面
所有檔案一式兩份,個人信息表內容及地址、電話有變化的,按要求更新。沒做體檢的患者應在體檢通知單里寫明不做體檢的原因并簽字放入檔案里。
十二、 應急處置
按上級要求成立應急處置小組,明確職責及工作流程,及時安全高效完成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應急處置工作。
在現場臨時性應急醫療處置完畢后,衛生院醫護人員應每天隨訪一次。連續2次隨訪病情穩定后可停止隨訪。如果現場臨時性應急醫療處置未能達到預期效果,應及時與派出所聯系轉到精防機構精神科門診留觀或精神科緊急住院治療。
十三、 雙向轉診工作
雙向轉診分為上轉和下轉。
上轉: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轉診至精神病專科醫院。下轉:由精神病專科醫院轉診到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轉診對象為轄區內患有嚴重精神障礙的常住人口。
轉診疾病種類為、1、精神分裂癥2、情感性精神障礙 3、偏執性精神病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癲癇所致的精神障礙6、中度、重度、極重度精神發育遲滯以及伴有精神障礙的精神發育遲滯。
工作要求是1.堅持知情同意原則,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屬的知情選擇權。2.對轉診不合作的患者,應盡量爭取家屬的支持,必要時與街道殘聯、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和患者單位聯系,協助轉診。3.患者表現暴力、攻擊、沖動、傷人或自傷,有肇事肇禍傾向時,可聯系轄區派出所協助轉診。特殊或緊急情況可與上級專科醫院聯系。
十四、 失訪、死亡患者的管理
失訪、死亡患者單獨管理。應在國家網里及時準確錄入失訪,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并制作表格報至相關部門。
十五、 做好保護患者隱私工作
家屬要求保護隱私的,應尊重家屬意見,做好保護隱私措施。
在國家越來越重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工作的背景下,在院領導的關心和培養下,期待20__年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工作取得好成績,得到轄區居民的認可,再上一個臺階。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4
精神衛生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社會穩定,對保障社會經濟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精神衛生工作有了很大的發展,精神衛生工作體系初步形成,領導協調機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管理規范和制度陸續出臺,專業人才隊伍不斷發展,能力水平得到提高,服務規模和內容逐步擴大與完善。但是,我國精神衛生工作中還存在預防和識別處理精神疾病與心理行為問題的力度不夠、總體服務資源不足且管理分散、地區差異明顯、防治機構和人員隊伍缺乏、尚未建立有效的機構間工作銜接機制、精神疾病社區管理和康復薄弱等問題。為順利推進《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年-20__年》的實施,協調部門間精神衛生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特制定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發展指導綱要。
一、完善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一指導思想。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20__〕71號的精神,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干預、廣泛覆蓋、依法管理”的原則,建立與“政府領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工作機制相適應的精神衛生工作體系。二基本原則。----以預防為主,部門分工負責,依托現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進工作的人員隊伍。----開展防治結合,增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預防和社區康復功能,實行區域衛生規劃,整合調整現有精神衛生資源并逐步實現功能分化,通過改擴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實施重點干預,完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銜接機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加強領導協調和指導,因地制宜,逐步推進。三工作體系建設目標。----開展心理行為問題預防工作的縣市、區的比例,到20__年達到50%,20__年達到80%。----開展精神疾病社區康復的縣市、區,到20__年達到70%,20__年達到85%。四工作指標與目標。----在開展心理行為問題預防工作的縣市、區中,居民能夠方便獲得心理健康指導的比例,到20__年城市達到80%、農村達到60%;20__年城市達到90%、農村達到80%。----在開展精神疾病社區康復的縣市、區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復服務的比例,到20__年達到60%,20__年達到80%。----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20__年部分地區調查為30%-40%,到20__年達到50%,20__年達到80%。
二、推進精神衛生工作體系建設五堅持預防為主,提高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導、心理行為問題預防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能力。
(一)各部門分工負責,依靠現有的工作隊伍和工作網絡,通過加強人員培訓和工作制度建設,提高從事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能力。完善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監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心理治療、心理咨詢的從業人員和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群眾精神衛生知識水平,加大心理行為問題預防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力度,維護群眾心理健康。
(二)堅持防治結合,增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預防和社區康復功能,按照區域衛生規劃,整合調整現有資源并逐步實現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建立以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為主體,綜合醫院為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為依托的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增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預防和社區康復功能,承擔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醫療、康復、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訓與指導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的管理工作。以區域衛生規劃為基礎,精神衛生資源的配置應該首先滿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療需要,東部地區和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適當增加輕型精神疾病基本醫療服務的資源,應根據具體情況將剩余的資源引導向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慢性治療的方向轉變,逐步實現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間的功能分化。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療服務的資源,原則上應設置在地市級及以上的機構或承擔地市級服務功能的機構中,縣級機構主要承擔門診、應急狀況處置和慢性治療等功能。精神專科機構的建設原則上以改建和擴建為主,新增機構主要設在綜合醫院精神科。鼓勵通過改建將城市適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調整轉制為精神專科機構。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對精神衛生服務資源逐步實現地區資源的統一規劃和服務質量的歸口監督管理,開展精神衛生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健全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
(三)堅持發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服務模式,健全完善社區康復機構。在基層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利用社區內資源,做好精神疾病社區管理與服務工作;在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指導下,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醫療康復服務;各類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
(四)堅持重點干預,完善機構間工作銜接機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以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建設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設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記和報告制度,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工作銜接機制,開展重性精神疾病隨訪、病情監測等社區管理工作。九堅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維護社會安定。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充分依靠政府醫療救助體系和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依照有關規定做好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扶養人或者法定扶養人不具有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三無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中精神疾病患者和服役期間患精神疾病復員、退伍軍人的救助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城市、農村貧困精神疾病患者醫療救助政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監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城鄉貧困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救助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強制收治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患精神疾病的服刑人員、勞教人員的保所外就醫和刑釋解教人員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發展精神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十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的精神衛生工作投入機制。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建立穩定的精神衛生工作投入機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引導社會資源投向精神衛生工作,鼓勵單位、團體和個人資助貧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衛生事業發展。
加強精神衛生工作隊伍建設和培養。衛生部門要會同人事等部門有計劃地加強現有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和開展技術指導與培訓工作的能力,積極開展非精神衛生專業醫務人員培訓,提高常見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和處理能力,積極開展相關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的能力培訓。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本部門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人員培訓,增強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導、預防心理行為問題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能力。教育部門要抓好精神衛生專業人才的學歷教育工作,落實相關教育課程安排,使培養出的人才能夠盡快適應精神衛生工作的需要。
大力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在精神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制訂政策措施,將精神疾病社區管理、心理健康指導工作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加強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的社區預防、醫療康復和管理工作。十三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推進精神衛生工作發展。----衛生部門負責制定精神衛生工作的規劃、規范、技術標準;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準入和管理;組織精神疾病預防、治療和康復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和技術指導;開展精神疾病調查和信息收集;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開展精神衛生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宣傳單位和新聞媒體,通過大眾化的信息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益性、群眾性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倡導體質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精神衛生的相關內容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需要與可能,按照建設程序安排精神衛生發展所需的建設投資;制定精神衛生服務價格政策。----教育部門負責精神衛生人才培養有關工作;結合實施素質教育,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預防學生心理和行為問題工作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
----公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監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強制收治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城市、農村貧困精神疾病患者醫療救助和生活救助有關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城市“三無人員”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依法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對救助期間突發精神疾病的受助對象,及時聯系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救治工作;負責服役期間患精神疾病的復員退伍軍人的安置和救治工作;開展精神殘疾者生活、職業技能康復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與衛生部門共同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鑒定規范性文件;結合監獄、勞教場所的精神醫療衛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加強在押服刑人員、勞教人員的精神衛生工作,與衛生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監獄、勞教場所精神衛生工作政策,將在押服刑人員、勞教人員的精神衛生工作納入監獄、勞教所所在地精神衛生工作規劃,在當地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服刑人員、勞教人員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與康復工作。
----財政部門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研究制定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并安排有關經費,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研究促進精神殘疾康復機構健康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
----人事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
----勞動保障部門促進職工中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就業,防止針對精神疾病患者的就業歧視,維護其合法的勞動權益,保證就業的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并享受相應的待遇;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就醫管理,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的合理醫療需求。
----文化部門負責加強和諧文化建設,發揮文化滋潤心靈、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獨特作用,體現人文關懷,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產品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導人們健康地進行文化消費;配合衛生、教育等部門做好預防、干預、控制網絡成癮的有關工作,加強對網絡文化產品的管理,對容易導致成癮的網絡文化產品采取內容審查、技術監管等必要的措施。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精神疾病治療藥品生產流通的監管。
----政府法制機構協助有關部門研究起草與精神衛生工作有關的法律草案、法規草案。----科學研究機構負責有關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的基礎研究工作,為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法規提供科學依據。----各級工會組織針對不同類別職工、農民工的具體情況制定計劃,開展職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問題預防和疏導,緩解職工因工作、競爭、失業、家庭生活等帶來的壓力,切實維護患有精神疾病職工的合法權益。
----各級共青團組織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青少年精神衛生狀況調查,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效服務,幫助青少年養成健康的生活品質,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
----各級婦聯組織代表婦女參與國家精神衛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推動實施,開展面向婦女的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提供相關的咨詢和維權服務。----各級殘聯組織貫徹落實國家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協調推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疾病康復工作;開展精神殘疾康復工作,推動精神疾病康復機構和社區康復設施建設,促進精神殘疾者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依法維護精神殘疾者權益,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貧困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宣傳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提高公眾精神健康意識。----各級老齡組織研究提出開展老年精神衛生工作的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各種有效形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員和看護者中開展老年心理問題預防和疏導工作,宣傳普及老年性癡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見心理問題的有關知識。
四、加強對精神衛生工作的領導十四建設和發展精神衛生工作體系,加強精神衛生工作是政府落實和諧社會建設、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衛生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要充分認識到精神衛生工作對于促進人的心理和諧、維護社會安定團結、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意義。各級政府要制定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發展實施計劃,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切實加強領導,研究和解決精神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部門協調工作制度,將精神衛生工作體系建設納入政府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根據本地實際,統籌規劃,加強督導檢查,抓好落實。各有關部門和群眾團體要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切實加強精神衛生工作,逐步提升精神障礙患者預防、治療和康復工作,推動我市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黑龍江省精神衛生工作實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__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務體系為抓手,以加強患者救治管理為重點,以維護社會和諧為導向,統籌各方資源,完善工作機制,著力提高服務能力與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權益,維護公眾身心健康,推動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
(二)實施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努力;堅持統籌規劃,將其納入建設幸福大慶、構建和諧社會綜合指標體系,與深化醫改、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步推進;堅持依法推進,以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為動力,推動我市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__年:
1.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協調機制更加完善。市、縣(區)、鄉(鎮)三級普遍成立政府牽頭的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多部門工作協調機制。70%的鄉鎮(街道)建立由綜治、公安、民政、財政、人社、衛生計生、司法行政、殘聯等成員單位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
2.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基本健全。全市80%的縣(區)至少有1所二級甲等綜合性醫療機構開設精神心理科門診,為轄區居民提供精神衛生服務。服務人口較多且市級精神衛生機構覆蓋不到的縣(區)根據需要建設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精神障礙康復工作初具規模。探索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70%以上的縣區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開展康復工作,在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的縣(區),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3.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數量基本滿足工作需求。通過定向培養、轉崗培訓等形式,實現全市精神科執業(含助理)醫師達到120名,全市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達到3.8名/10萬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承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任務。中小學配備專職或兼職心理輔導教師,高等院校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咨詢教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數量基本滿足工作需要,社會組織及志愿者廣泛參與精神衛生工作。
4.患者檢出率、管理率和治療率都達到國家標準。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0%以上,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0%以上,符合條件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有肇事肇禍行為的患者依法及時得到強制醫療或住院治療。
5.救治救助政策進一步完善。積極落實《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慶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慶政辦發[20__]45號)、《大慶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申領以獎代補資金暫行辦法》(慶社綜辦聯發[20__]1號)及《關于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責任險及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慶社綜辦聯發[20__]13號),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動態排查機制和多部門聯動機制,加強醫療救治,強化政策救助,逐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救治救助和綜合服務管理水平,做到“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救盡救;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水平,符合條件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
6.公眾對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認識和主動就醫意識普遍提高,醫療機構識別抑郁癥的能力明顯提升,抑郁癥治療率要達到70%以上。
7.動態監測能力顯著提升。建立全市精神衛生信息監測網絡,相關醫療衛生機構能及時上報信息,提供轄區內精神衛生工作的基本數據,具備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和應急處置的能力。
8.精神疾病患病率得到有效遏制。開展兒童、青少年、孕產期婦女、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趨勢。
9.醫院、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拘留所、監管場所普遍開展精神衛生宣傳及心理衛生保健。城市、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70%、50%。高等院校普遍設立心理咨詢與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室),有條件的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有針對性的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綜合管理協調機制。健全市、縣(區)、鄉(鎮)、村五級網絡服務管理體系,進一步發揮市精神衛生局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強化部門協作配合,統籌做好精神衛生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縣(區)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各鄉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各村(社區)建立由村(社區)干部、民警以及綜治、民政、殘聯工作人員和村(社區)醫生、志愿者參加的關愛幫扶小組,幫助患者及其家庭解決治療管理、康復指導等方面問題。
(二)著力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
1.加強專業機構能力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大力加強市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縣(區)綜合醫院設立的精神心理科門診建設,在醫院等級評審中,將綜合醫院設立的精神心理科門診作為重要指標。鼓勵中醫醫院和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立精神科門診或心理治療門診,增加執業范圍,規范醫療行為,提高精神衛生臨床服務水平。規劃建設一所收治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障礙患者強制醫療場所,承擔強制醫療職能,并為其正常運轉提供必要保障。鼓勵民營衛生機構參與精神障礙貧困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解決好醫保、醫療救助費用的結算問題。
2.加強精神衛生隊伍建設。合理配置精神科醫師、護士、心理治療師,逐步推廣康復師、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參與精神衛生服務的工作模式。各縣(區)要按照區域內人口數及承擔的精神衛生防治任務配置公共衛生防治人員,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承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任務。加強精神衛生規范化培訓,逐年增加規范化培訓人員數量。到20__年底前,爭取成為省級精神衛生專業培訓基地之一,對各級精神科醫護人員實施精神衛生專科培養;在市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完成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有專、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的培訓工作;開展精神科執業醫師轉崗培訓;鼓勵基層符合條件的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取得精神衛生執業資格。各縣(區)要強化對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保障,落實工資待遇政策,不斷提高保障水平。精神衛生工作人員因公致傷、致殘、死亡的,其工傷待遇及撫恤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建立精神衛生康復服務體系。各縣(區)要通過對現有機構的整合,積極推進精神康復機構建設工作,至少設置1所精神康復機構或承擔精神康復的機構,為出院后無法回歸家庭、無監護人或監護人無能力監護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康養場所。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積極開展院內康復服務,通過生活及職業技能訓練、社交技能訓練等康復訓練項目,提高治療依從性及效果,縮短住院治療時間。建立完善醫療康復和社區康復相銜接的服務機制,精神衛生機構要定期深入社區指導開展康復服務,不斷提高社區康復服務規范化、專業化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切實做好復員退伍軍人、精準扶貧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被監管人員、吸毒戒毒人員等特殊群體中精神障礙患者的康復服務。
(三)全面推進嚴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
1.加強患者登記報告。各級衛生計生、綜治、公安、民政、司法、殘聯等單位要加強協作,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可應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家屬請求協助其就醫。市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要落實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對轄區內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登記,錄入國家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2.做好患者綜合管理。各地要按照“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收盡收”要求,積極推行“病重治療在醫院,康復管理在社區”服務模式,對急性期和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轉診到市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進行規范治療,病情穩定后回到村(社區)接受精神科基本藥物維持治療。結合偏遠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符合精神藥物配送和分發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提高患者治療和用藥的可及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為轄區內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等服務。及時將危險性評估3級及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相關信息上報縣(區)精神病防治機構,同時告知轄區公安派出所、鄉鎮(街道)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各級衛生計生、綜治、公安等部門要建立嚴重精神障礙信息定期交換與共享機制。基層醫務人員、民警、民政干事、綜治干部、網格員、殘疾人專職委員等要協同隨訪病情不穩定患者,協助患者及其家屬解決治療及生活中的難題,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研究建立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收治管理機制,暢通有肇事肇禍行為或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收治渠道,設立應急醫療處置“綠色通道”,并明確經費來源及其他保障措施。
3.落實救治救助政策。各地要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銜接,發揮整合效應,逐步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水平。積極探索貧困精神障礙患者保障政策,實現患者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務,實現醫保、醫療救助費用及時結算,使患者最大限度享受保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患者,要按照有關規定,資助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對其難以負擔的基本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對無法查明身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急救費用和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患者拖欠的急救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先由責任人、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類保險,以及醫療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時,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對因醫保統籌地區沒有符合條件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而轉診到異地就醫的患者,醫保報銷比例應當按照參保地就醫政策執行。民政、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等部門要完善符合精神障礙診療特點的社會救助制度,做好貧困患者社會救助工作。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各級民政部門要及時納入低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確有困難的,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應當通過臨時救助等措施幫助其解決基本生活困難。
(四)積極開展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門、各行業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心理健康服務需求。各縣(區)要依法將心理援助內容納入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市、縣(區)分級組建以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護士和社會工作者為主體的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組織開展心理援助。鼓勵、支持社會組織提供規范的心理援助服務信息,引導其有序參與災后心理援助。各級衛生計生部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培訓和演練。市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依托大慶市心理援助熱線和網絡平臺,向公眾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務。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心理治療人員要為精神障礙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專業的心理衛生服務;綜合性醫院及其他專科醫院要對就診者進行心理健康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向轄區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要設置心理健康教育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及早發現、預防各類心理問題,制定校園突發危機事件處理預案,設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高等院校要與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立穩定的心理危機干預聯動協調機;用人單位要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內容,創造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環境;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要加強對被監管人員的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
(五)拓寬精神衛生宣傳教育渠道。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廣泛宣傳精神衛生核心知識,營造理解、接納、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氛圍,引導公眾正確認識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正確對待精神障礙患者,規范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的有關報道。針對學生、育齡婦女和留守兒童、職業人群、被監管人員、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分別制訂宣傳教育策略,規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促進公眾心理健康,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六)逐步完善精神衛生信息系統。統籌建設精神衛生信息系統,逐步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全員人口數據庫對接,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承擔精神衛生技術管理與指導任務的機構要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審核、分析等,定期形成報告,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各縣(區)應逐級建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共享機制,重視并加強患者信息及隱私保護工作。依法建立精神衛生監測網絡,基本掌握精神障礙患者情況和精神衛生工作信息,市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應每5年開展一次本地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意識。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精神衛生工作,將其納入當地衛生健康中長期發展規劃。充分發揮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作用,協調各部門互通情況,共享信息,完善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責任,加強協同配合,積極落實各項支持和保障政策,共同做好救治救助和服務管理工作。
(二)保障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所需經費,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扎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落實政府對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投入政策。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精神衛生公益性事業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精神衛生服務和社區康復等領域。
(三)加強科學研究。各有關部門及研究機構要圍繞精神衛生工作的發展要求,針對精神分裂癥等重點疾病,以及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常見、多發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開展基礎和臨床應用性研究。加強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精神衛生法律與政策等軟科學研究,為精神衛生政策制定與法律實施提供科學依據。
五、加強考核評估
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并對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政府督查督辦重要事項,將考評結果作為對下一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納入綜治年度考核重要指標。市衛生計生委將會同相關部門,于20__年年底前對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考核;于20__年年底前對實施效果進行終期評估。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6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和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模式,推進健康天津、平安天津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__精神,完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機制,提升精神衛生工作水平,全方位、全周期維護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工作目標
(一)精神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__年,研究推進天津市安定醫院心理健康中心、天津市安定醫院分院等建設項目立項。到2025年,各區推動區屬公立精神衛生專科醫院建設。到2030年,實現精神衛生區域化管理,形成精神衛生專科服務、社區精神衛生服務一體化格局。
(二)社會心理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到20__年,加快建設本市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服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0%。到2030年,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和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達到30%。到2025年和2030年,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60%和80%。
(三)患者服務管理進一步加強。到20__年,精神分裂癥服藥率達到80%以上。各區均設有至少1家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開展康復工作。到2025年,精神分裂癥服藥率達到90%以上,全市80%以上的區廣泛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到2030年,精神分裂癥服藥率達到95%以上,焦慮抑郁障礙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四)患者疾病負擔進一步減輕。健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嚴重精神障礙醫保報銷政策,逐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水平。
(五)精神衛生從業人員隊伍進一步穩定。提高精神衛生一線人員收入水平。到20__年、2025年和2030年,本市精神科醫生數量分別達到700人、1000人和1300人。組建由精神科醫生、心理咨詢人員、基層工作人員組成的心理服務團隊,每年開展300人次的心理服務能力培訓,到2030年,建立起3000人的心理服務隊伍。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精神衛生三級機構體系建設
1.建設市級精神衛生專科醫院。為進一步提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急性及慢性住院、老年癡呆患者急性住院服務資源,研究推進在北辰區新建天津市安定醫院分院,輻射本市北部地區。濱海新區塘沽安定醫院加掛“天津市安定醫院濱海新區分院”牌子,由天津市安定醫院進行托管,提升濱海新區精神衛生服務水平。(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北辰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區屬公立精神衛生專科醫院。各區推動區屬公立精神衛生專科醫院建設,滿足轄區精神障礙患者門診及住院需求,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等工作。(各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
3.在綜合醫院普遍設立精神科或心理科門診。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普遍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滿足失眠、焦慮、抑郁等常見精神障礙患者診療需求。(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4.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精神科門診。推動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精神科門診,為居家穩定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日常取藥、定期病情評估、病情惡化轉介等服務。(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5.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精神衛生服務工作。各區要探索支持、引導、培育社會資本建設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政策措施。鼓勵各區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發揮社會資本在精神衛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各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
(二)全面啟動實施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
1.完善基層心理服務網絡建設。在鄉鎮(街道)普遍設立心靈驛站,在村(社區)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為村(社區)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學校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推動本市高等院校持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建設,按照師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備心理專業教師,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推動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教育部門要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狀況調查,形成年度報告制度。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建設。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引導、關愛、幫扶等系列活動和項目。(市教委、市文明辦、團市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網絡。機關、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等設立職工心理咨詢疏導室或者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干部職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逐步建立職工心理健康服務陣地。設立干部保健心理咨詢門診,提高干部保健門診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將心理體檢納入干部常規體檢內容。(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開展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工作。政法、衛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行政、__等部門,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推進做好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工作。民政、婦聯、殘聯等單位組織做好婦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人心理健康服務。(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研究推進天津市安定醫院心理健康中心建設。100%精神衛生專科醫院設立心理科。(市衛生健康委牽頭,河西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心理健康服務。引導并管理城鄉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推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天津市心理援助熱線,開展群眾心理健康咨詢。(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傳網絡。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組織做好精神衛生工作法律法規、惠民項目宣傳解讀,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健康向上的社會心理氛圍。(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和保障體系建設
1.完善基層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聯動機制,實現應聯盡聯。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組建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立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工作。(各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
2.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實現應篩盡篩。各區人民政府建立轄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篩查機制,鄉鎮(街道)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和患者關愛幫扶小組要做好疑似患者日常發現工作,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采取集中診斷、個人門診等方式,對篩查發現的疑似患者進行確診分類和評估分級。(各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
3.強化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報病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檔登記工作,實現應錄盡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做好報病工作,將門診確診及住院治療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錄入天津市精神衛生信息系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轄區確診患者,及時建立或補充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4.做好患者分類管理,實現應管盡管。病情穩定的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團隊定期對患者進行隨訪管理;病情基本穩定的患者,由基層精防人員開展個案管理服務,精神科醫生指導隨訪工作;病情不穩定的患者,由社區患者關愛幫扶小組進行聯合隨訪。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高風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底冊,并積極動員高風險患者住院治療。(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實現應訓盡訓。推進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工作,各區要建立社區康復綜合服務團隊,開展自我照料、居家生活、人際交往、職業技能等方面的康復訓練和服務。(市民政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6.落實監護人看護責任,實現應護盡護。各區要按照本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申請看護管理獎勵辦法,對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全面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公安機關認定的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各區結合各自實際,應視監護工作難度提高獎勵標準。(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依法做好精神障礙患者應急處置,實現應處盡處。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由公安機關負責進行處置并送醫。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病情復發且精神癥狀明顯惡化、患者出現急性或嚴重藥物不良反應時,由基層精防人員聯系精神科醫生進行處置或協助家屬(監護人)送醫。承擔應急處置任務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依法收治,開通24小時綠色通道,安排緊急住院或門急診留觀。發生危害他人安全行為的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其監護人不辦理住院手續的,由患者所在單位、村(居)委會辦理住院手續。各區設立專項經費保障患者危險行為處置工作。(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完善醫療保障政策,實現應保盡保。進一步鞏固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實施多層次醫療保障,減輕醫療費用負擔。(市醫保局牽頭負責)
9.做好患者救治救助,實現應助盡助。對本市戶籍并納入管理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門診免費服藥政策,所需經費由屬地財政專項經費支出。衛生健康部門制定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免費服藥基本藥品目錄。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揮整合效應,逐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水平。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的精神障礙患者,可免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相應報銷待遇。對治療依從性差、高風險、弱監護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免費長效針劑治療,所需經費由屬地財政專項經費支出。做好持證貧困精神障礙患者救助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行患者“一站式救助”,實現應合盡合。全面整合醫保、殘聯等單位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政策,實施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一站式救助”,通過信息化手段完成患者醫療救治、各項政策救助的報銷結算。(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醫保局、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常見精神障礙患者識別管理體系建設
1.強化焦慮、抑郁等常見精神障礙管理。開展焦慮、抑郁、老年癡呆等精神障礙防治知識健康教育,提高公眾心理保健意識和常見精神障礙自我識別能力,引導公眾合理就診。加強綜合醫院非精神科醫生培訓力度,提高焦慮、抑郁等常見精神行為問題識別處置水平。通過醫聯體等形式,將精神衛生專業資源下沉至基層,提高抑郁癥篩查、識別、診斷、治療水平。(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2.加強老年癡呆防治體系建設。加強精神衛生專科醫院老年科建設,市級精神衛生專科醫院增加老年科病床,滿足老年癡呆患者急性住院需求。在區級精神衛生專科醫院開設老年癡呆病床,滿足老年癡呆患者慢性住院需求。在社區廣泛推廣老年癡呆篩查干預項目。(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3.加強孤獨癥篩查康復體系建設。推動天津市兒童醫院、天津市安定醫院、天津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等醫療機構開展孤獨癥康復服務,推動將天津市兒童醫院等醫療機構納入孤獨癥兒童定點康復救助機構,發揮醫療機構技術優勢,做到孤獨癥兒童應篩盡篩、應治盡治、應救盡救。開展科學研究工作,促進研、教、醫、康等一體化融合發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升群眾對孤獨癥的知曉度和接受度。(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精神衛生人才隊伍體系建設
1.擴大本市高等醫學院校招生數量。將精神科列入本市醫學院校急需發展學科,開設精神科專業。增加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專業博、碩士生招生數量,20__年起,每年招收博、碩士研究生20名,每年增加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專業研究生導師2名。(市教委牽頭負責)
2.落實精神科醫生自主招聘政策。精神科醫生納入本市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引進計劃后,各用人單位可按規定采取多種方法聘用,積極面向全國醫學院校臨床本科畢業生公開招聘精神科醫生,保障每年引進不少于20人。(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非精神科醫生轉崗培訓。鼓勵非精神科臨床醫生、中醫醫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生通過轉崗培訓充實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做好全市基層醫療機構臨床醫生加注精神科執業范圍培訓。(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4.開展心理服務隊伍能力培訓。由市安定醫院牽頭開展心理服務隊伍能力建設,包括精神科醫生心理治療技能培訓、心理咨詢人員服務技能培訓、基層工作人員心理溝通技巧培訓等,自20__年起,每年培訓300人次。同時充分發揮心理衛生行業協會的樞紐作用,充分整合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資源,打造一支本市專業的心理服務隊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六)落實精神衛生政策支持體系建設
1.保障精神衛生專科醫院人員收入水平。按照區屬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各區人社、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合理確定區屬公立精神衛生專科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確保編制內精神衛生專科醫護人員薪酬水平不低于同級公立醫院相應崗位人員的平均水平,所需經費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保障。理順精神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各區人民政府、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精神科醫護人員關愛制度。本市各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精神科醫護人員中先進代表參加由本單位工會組織的休療養活動,因地制宜對精神科醫護人員開展心理輔導活動,所需經費由本單位工會經費支出。(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精神衛生信息化體系建設
優化本市精神衛生信息系統,改造各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醫院信息系統,實現各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通過醫院信息系統直接推送患者信息。優化患者分級分類管理,依據患者分類級別動態調整管理內容。強化信息系統數據研判功能,實時監控本市患者發病報告、管理等工作的變化趨勢并進行風險評估。(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精神衛生工作政府主導和部門協調機制,統籌規劃,整合資源,推動精神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衛生健康部門要牽頭建立多部門共同合作的工作機制,優化轄區精神衛生資源配置,推進精神衛生隊伍建設,提升患者管理服務水平。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法履職,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精神衛生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做好精神衛生工作所需必要資金保障工作。
(二)加強監督評估。市、區要建立監督評價機制,對各項重點任務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評價,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推動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政法部門負責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和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平安建設考評。
2024精神衛生工作規劃開展計劃精選篇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20__年)的通知》(國辦發〔20__〕4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 (20__—20__年)的通知》(粵府辦〔20__〕70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20__年)的通知》(梅市府辦〔20__〕34號)精神,進一步加強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救助和康復工作,推動我縣精神衛生工作全面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__精神,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20__年)》、《廣東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 —20__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__—20__年)》,以健全服務體系為抓手,以加強患者救治管理為重點,以維護社會和諧為導向,統籌各方資源,完善工作機制,著力提高服務能力與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權益,維護公眾身心健康,推動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
(二)總體目標。
到20__年,形成政府組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的精神衛生綜合服務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精神衛生預防、治療、救助、康復服務體系,基本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衛生服務需求。健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顯著減少精神障礙患者重大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積極營造理解、接納、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氛圍,提高全社會對精神衛生重要性的認識,促進公眾心理健康,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三)具體目標。
1.完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協調機制。建立縣、鎮兩級精神衛生工作政府領導與部門協調機制。成立由綜治、衛生計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殘聯、團委、婦聯、老齡委等單位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
2.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健全縣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20__年底前,我縣精神科編制內床位數達到每10萬人口不低于28張。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鼓勵社會力量參 與相關工作。
3.緩解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緊缺狀況。完善精神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引進和培養專業人才,鼓勵社會組織及志愿者廣泛參與精神衛生工作。20__年底前,我縣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低于3.8名,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專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積極培養多層次符合社會需求的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精神康復師。
4.有效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救治管理任務。完善基礎信息登記制度,掌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數量。到20__年,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80%以上,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0%以上,符合條件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特別是命案顯著減少,有肇事肇禍行為的患者依法及時得到強制醫療或住院治療。
5.大力提升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防治能力。到20__ 年,公眾對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認識和主動就醫意識普遍提高,醫療機構識別抑郁癥的能力明顯提升,抑郁癥治療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0%。普遍開展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防治,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隊伍,至少開通1條心理援助熱線電話,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科學開展心理援助工作。
6.普及精神障礙康復工作。充分依托現有資源,構建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到20__年,所有鎮(街道)建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開展康復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7.改善精神衛生工作社會氛圍。到20__年,醫院、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普遍開展精神衛生宣傳及心理衛生保健。城市、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70%、50%。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精神衛生服務能力。
1.完善精神衛生防治管理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完善縣、鎮兩級精神衛生體系建設,建立縣精神衛生中心,建設全縣精神障礙治療、預防和康復技術培訓中心基地和平臺,統籌全縣精神衛生防治業務管理,負責醫療、預防、醫學康復、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
2.加強縣、鎮兩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服務能力建設。20__年,縣人民醫院成立精神科。在原非典應急場所改建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病區。同時,規劃新建大埔縣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綜合大樓,至20__年,建成規模為200張床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學、標準合規的新型精神疾病專科綜合大樓。大力改善醫療環境,配齊醫療設備,提高人員素質,組建個案管理團隊,力爭達到二級精神專科醫院標準。
鼓勵社會資本舉辦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社區康復機構,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其在精神衛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推動強制醫療和社會救治場所建設。公安、衛生計生部門要聯合推進強制醫療場所建設,不斷規范強制醫療人員的診斷評估、治療、康復、看護及后續隨訪、救助等工作流程。20__ 年底前,指定1所符合條件的強制醫療專區,并為其正常運轉提供必要保障,確保對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救治管理。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優撫醫院建設, 指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承擔相應社會救治職能,并為其正常運轉提供必要保障。
4.完善精神衛生專業隊伍配置。建立健全精神衛生專業隊伍,科學配置精神科醫師、護士、心理治療師,積極推動康復師、社會工作師和志愿者參與精神衛生服務。各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根據精神衛生防治任務配置公共衛生人員,確保精神衛生管理和預防工作落實。到20__年,每個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專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承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任務。
5.強化專業人才培養。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引進和培養專業人才,解決精神科醫師短缺問題。衛生計生部門要積極開展在精神科從業但執業范圍為非精神衛生專業醫師的變更執業范圍培訓,以及開展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或全科醫師的精神衛生執業上崗培訓。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醫師經過精神科專業規范化培訓可增加精神衛生執業范圍的機制。鼓勵基層符合條件的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取得精神衛生執業資格。依托市第三人民醫院,分批次對縣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的臨床(中醫) 醫師實施轉崗培訓,培訓合格后加注或轉注精神科。到20__年,每間鎮衛生院至少培養1名精神科專職醫師。
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支持心理學專業人員在醫療機構從事心理治療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療人員職稱評定辦法,積極落實國家對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政策,對精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給予適當工資待遇傾斜和崗位補助等,提高其待遇水平,穩定精神衛生專業隊伍。
(二)全面推進嚴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
1.加強患者排查。全縣各級綜治單位要統籌協調,由公安部門牽頭,衛生計生、民政、司法、團委、殘聯、婦聯等單位加強協作,按照“鎮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戶、戶不漏人”原則,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員會要積極發現轄區內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可應其家屬請求協助其就醫。對居家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屬地村(居)委會負責;對城區和農村范圍內流浪乞討人群中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分別由屬地城市綜合管理、公安部門和鄉鎮村居干部負責;對外來人員集中和流動人口較多地區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各級綜治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對監獄司法系統的患者及疑似患者排查,由所在監所單位負責。
2.加強報告登記。全縣各級衛生計生、綜治、公安、民政、 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要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疑似患者的報告和登記機制。對排查中發現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疑似患者,要及時摸清基礎信息(包括身份、監護人、親屬、單位、異常史、肇事肇禍史、辦理醫療保險、精神醫學診斷以及危險程度等)。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要及時向所在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報告,并由其依法組織確診和評估分級。對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進行登記,并錄入國家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具有精神障礙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要落實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制度,按要求報告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3.做好分類收治。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分類集中”的原則,采取鼓勵、引導等措施。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集中分類收治,完善疑似患者送診及患者送治制度。暢通有肇事肇禍行為或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收治渠道。衛生計生部門主管的定點精神衛生專科醫院,負責收治高風險但尚未發生肇事肇禍行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民政部門指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負責收治流浪乞討和優撫對象中的患者。公安部門主管的強制醫療場所負責收治發生肇事肇禍案事件的患者,對肇事肇禍患者采取臨時性約束措施。
4.落實服務管理。各鎮要按照“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收盡收”的要求,積極推行“病重治療在醫院,康復管理在社區”的服務模式,對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轉診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進行規范治療,病情穩定后回到村(社區)接受精神科基本藥物維持治療。各級綜治單位應當協調同級公安、民政、衛生計生、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推動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動員社區組織、患者家屬參與居家患者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為轄區內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個案管理等服務。一旦發現管理患者有高風險,立即向轄區派出所和縣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報告。公安部門要牽頭制定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 (事)件處置預案,發揮110等快速處置網絡機制,切實制止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傷害事件發生。
5.落實全程康復服務。民政部門要會同殘聯、發展改革、衛生計生、財政等單位建立健全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研究制定加快精神障礙康復體系建設的政策意見和工作計劃,完善精神衛生康復服務標準和管理規范,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和精神殘疾康復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幫助患者恢復因病受損的生活、勞動和人際交往能力,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回歸社會。各類精神衛生專科醫院設立專門康復部門(科),為患者提供有針對性的康復治療。各級殘聯單位要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建設社區精神障礙康復服務機構,承接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轉介的患者,開展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際交往、職業技能等康復服務。
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引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組織等社會資源提供康復服務,實現城市社區有康復需求的居家患者享有社區康復服務,農村居家患者享有定期上門康復服務,同時加強復員退伍軍人、特困人員、低收入人員、被監管人員等特殊群體中精神障礙患者的康復服務保障。大力支持家庭康復,倡導監護人、協助監護人及患者家屬與醫院、社區康復機構之間互動互助,共同提升患者康復成效。
6.完善監護機制。建立健全“綜治組織協調、職能部門盡責、財政全額保障、村居監督管理、家庭主動承擔、社會志愿參與”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工作機制。各地要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逐一落實監護人和協助監護人,建立監護責任落實補助機制,制定患者定期隨訪、日常監護情況記錄和年度責任落實評估制度。依法確定監護人,并要求其做好患者日常服藥、定期復診和居家康復督促落實,及時報告異常危險行為。協助監護人由屬地村居委確定,應加強對患者服藥、康復等隨訪指導和危險性評估,協助解決治療和生活難題,迅速應對突發事件苗頭。
(三)全面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政策保障。
1.落實救治政策。要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銜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按照職工基本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規定分別保持在85%和75% 以上,其救治醫療費不納入各類醫保機構當年總額預付結算指標之列。對于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各類保險支付后仍然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規定給予醫療救助。對于無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和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者所欠急救費用,先按規定由責任人、工傷保險、醫療救助基金等支付,不足部分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解決。對于查找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別”原則,送至當地定點醫院診斷和救治。對于因當地醫療條件所限需要異地轉診的、異地長期居住的參保患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參保地同級別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報銷。
2.健全救助機制。民政、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研究完善符合我縣精神障礙診療特點的社會救助制度,做好患者社會救助工作。民政、殘聯等單位負責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殘疾人管理,依自愿原則對患者辦理發放殘疾人證。民政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最 低生活保障范疇,實行應保盡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確有困難的患者,通過臨時救助措施幫助其解決基本生活困難;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能力的患者,納入特困供養;對病情穩定或治愈后確實需要且經甄別符合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救助管理機構提供相應救助。要做好符合政府全額資助條件的患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服務管理工作,幫助扶持康復后有勞動能力的患者就業創業。鼓勵各地探索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的康復者,為就業困難的康復者實行全方位服務,促進平等就業,防止就業歧視,維護患者合法勞動權益。
(四)逐步開展常見精神障礙防治。
1.加強常見精神障礙診療。醫療衛生機構要開展醫務人員精神障礙相關知識與技能培訓,對就診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及時提供就醫指導或轉診服務。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建立會診、轉診制度,指導其他醫療機構正確識別并及時轉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礙分類和診療規范,提供科學規范合理的診斷與治療服務,提高患者治療率。縣級綜合醫院要加強心理精神科建設,切實滿足嚴重精神障礙的早期發現和診療,以及常見精神障礙的診療需要。
2.推動常見精神障礙防治。要將抑郁癥、兒童孤獨癥、老年癡呆癥等常見精神障礙作為工作重點,關注婦女、兒童、老年人、職業人群的心理行為問題,探索適合本地實際的常見精神障礙防治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抑郁癥患者提供隨訪服務。發揮中醫藥作用,加強中醫醫療機構臨床科室能力建設,鼓勵中醫專業人員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行為問題防治和研究。
(五)積極開展心理健康促進工作。
1.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要依法將心理援助內容納入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依托現有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和護士,組建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健全突發性災難或事件導致的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開展培訓演練,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開展心理援助。鼓勵、支持社會組織提供規范的心理援助服務信息,引導其有序參與災后心理援助。
2.提供心理健康服務。要依托12320熱線及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設立心理援助熱線電話和網絡平臺,向公眾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務。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應當配備心理治療人員,為精神障礙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專業的心理衛生服務。綜合性醫院及其他專科醫院要對就診者進行心理健康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向轄區內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設置心理健康教育機構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兼職人員,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制定校園突發危機事件處理預案。用人單位應當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創造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環境。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要加強對被監管人員的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
(六)逐步完善精神衛生信息系統。
通過省級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管理平臺,與國家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相銜接,逐步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全員人口數據庫對接,提高精神衛生信息管理效率和質量。承擔精神衛生技術管理與指導任務的縣級慢性病防治機構要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審核、分析等,定期形成報告,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逐步建立衛生計生、綜治、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參與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共享機制,重視并加強患者信息及隱私保護工作。依法建立精神衛生監測網絡,掌握精神障礙患者情況和精神衛生工作信息,如有條件每5年開展一次本地區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
(七)大力開展精神衛生宣傳教育。
各有關部門要將宣傳教育擺到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廣泛宣傳“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問題及早求助,關心不歧視,身心同健康” 等精神衛生核心知識,以及患者戰勝疾病、回歸社會的典型事例,引導公眾正確認識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正確對待精神障礙患者。要規范對有關肇事肇禍案(事)件的報道,未經鑒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稱謂進行報道,減少負面影響。教育、司法行政、工會、共青團、婦聯、老齡委等單位要針對學生、農村婦女和留守兒童、職業人群、被監管人員、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分別制定宣傳教育策略,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衛生計生部門要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衛生宣傳,增進公眾對精神健康及精神衛生服務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調適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使我縣精神衛生工作有序開展,確保20__年達到預期目標,建立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為總召集人,縣綜治辦主任、縣衛計局局長為召集人,縣公安、檢察、法院、衛計、人社、財政、民政、殘聯等多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大埔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和解決存在問題和困難。縣衛計局相應成立了嚴重精神障礙救助救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大埔縣嚴重精神障礙救助救治技術指導小組。
(二)落實部門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按相關規定履行責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強銜接配合,共同推進我縣精神衛生工作。綜治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 推動精神衛生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評,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監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時,導致發生已登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重大案(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部門的責任。發展改革、衛生計生、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要加強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和網絡建設。綜治、衛生計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要強化協作,進一步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防治管理與康復服務機制。發展改革、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對包括精神障礙在內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研究和指導。民政部門要會同殘聯、發展改革、衛生計生、財政等單位探索制定支持精神障礙患者康復服務工作發展的保障政策,加強康復服務機構管理,不斷提高康復服務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殘聯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有關規定和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提出的精神殘疾防治康復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開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殘疾人的合法權益。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等部門要加強研究論證,探索心理咨詢機構的管理模式,制定發展和規范心理咨詢機構的相關政策。
(三)保障經費投入。
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衛生工作所需經費,并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扎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嚴重精神障礙管理 治療工作,落實政府對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投入政策。要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精神衛生公益性事業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精神衛生服務和社區康復等領域。
(四)加強技術推廣。
各有關部門要圍繞精神衛生工作的發展要求,針對精神分裂癥等重點疾病,以及兒童青少年、孕產婦、更年期婦女、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常見、多發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開展精神障礙早期診斷技術、精神科新型藥物和心理治療等適宜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國內外交流,吸收、借鑒和推廣各地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及時將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應用于精神衛生工作實踐。
(五)加強督導與評估。
各相關部門要按國家、省要求及時對本方案的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本方案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重要事項進行督查督辦。20__年,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考核;20__年,組織開展本規劃實施的終期效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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