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6篇
在我們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約束規范員工行為,維護利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公司財務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費用支出,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報銷行為,使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和可控性,發揮財務在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資(包括零星材料、輔助材料、設備配件、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具、工具等)采購、稅費支出、日常辦公費用、招待費用、差旅費用支出項目的報銷均按此制度要求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借款及預付款管理規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務需要的臨時性借款;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需預先支付的購買材料、貨物及各項需要預先支付的款項。
(二)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權限辦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及時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2、日常物資采購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資采購借款,業務經辦人員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權限辦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資采購單項業務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則上需以銀行轉賬支付,不得用現金支付。
3、其他臨時借款:凡涉及公司費用性其他支出項目(如日常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車輛費用等),業務經辦人員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權限辦理借款;業務經辦人員在業務辦理完畢后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在結清前帳后方可辦理借款。
(三)預付款管理規定
各項工程預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等)建設、安裝、維修等需要支付預付款,由業務經辦人員依據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額按審批程序批準后辦理付款手續。
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篇2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置: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置: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審核和報賬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戶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
— 1 —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范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戶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戶、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循環。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戶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戶。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戶。
3、規范資金結算,實行封閉運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戶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戶,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發;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戶,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范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系。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 2 —批復。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調度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范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系,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審核
1、財務審批程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審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簽”和財務復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審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簽,未經財政所長復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單位法人(或委托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簽;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審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審核。財務審核人對報賬人提交審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審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范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干補助的人員,在補助范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序。對供給內直發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簽”后的原始發票,經復核后,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審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采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范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打印費:各辦公室打印文件、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打印(黨政辦公室按打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打印部打印,否則,打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并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并確定標準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采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設備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干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托,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文件、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后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權限,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稅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上杭縣總商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本會以上杭籍公民在縣內外從事生產營銷活動和來杭投資興業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或個人為主體自愿組成的非盈利性民間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指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主動地開展外引內聯活功、卓有成效地做好組織協調和綜合服務工作,為會員服務,為繁榮上杭經濟服務,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條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準則,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上杭縣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住所:上杭縣臨江鎮解放路398號。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會業務范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團結、幫助、引導、教育會員愛國、敬業、誠信、守法,為上杭的經濟發展和繁榮作貢獻;
(二)密切與會員的聯系,暢通反映意見建議的渠道,表彰宣傳他們中的先進典型,向縣委縣政府及各級黨政部門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搭建會員參政議政和建言獻策的政治平臺。
(三)加強與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會員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反映會員的意見、愿望、建議和要求,依法保護會員正當的經營活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為本會會員所屬企業提供咨詢、信息、培訓等服務,組織會員開展形式多樣的考察、學習、交流活動,推動會員所屬企業的溝通交流和團結協作,抱團發展。節約能源資源,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建立和諧勞動關系。
(五)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鼓勵會員投身光彩事業,參與扶貧攻堅和各項公益活動,宣傳有突出貢獻會員的先進事跡,并向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推薦表彰。
(六)接受政府的委托,組織會員所屬企業承辦和參加各種經貿交流活動,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托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凡上杭籍縣內外及來杭投資興業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個人,均可自愿申請入會,成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
(二)熱心本會工作,奉獻本會事業;
(三)奉公守法,依法經營,信譽良好。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填寫會員登記表;
(二)經理事會審議通過;
(三)由會長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三)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和信息;
(四)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實施監督;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本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及有關規定;
(二)執行本會的有關決議、決定;
(三)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關心本會的建設和發展;
(四)完成本會委托辦理的事項;
(五)按時繳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商業機密除外)
第十二條本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法律和本章程的行為、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會員企業如因違反國家法令、政策被取締,或經營管理不善倒閉、則取消會員資格。
第十三條會員要求退會的,應提前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會員一年內不繳納本屆會費或從不參加本會活動的,應視作自動退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采取協商方式推薦產生。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本會的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或撤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或解聘;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聘請顧問和名譽會長;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可授權會長全權代理職權,會長會議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參加。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由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若干名,設會長1名,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1名。會長、常務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3年。任期最長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潛力;
(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為人正直公道、遵紀守法、熱心助人、維護本會利益,積極參加本會活動,有較高威望;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提名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交會長會議決定;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三)政府部門和其它組織的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銀行存款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費。本會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屆換屆前一個月,會費繳納標準由常務理事會根據有關規定做出明確規定。
第三十條本會接受捐贈、資助,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并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的收支情況要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審計和監督。
第三十四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本會聘用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20__年10月1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條為規范本會經費的使用,使本會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會財務工作管理職責。
(一)本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負責編制本會年度收支計劃,報會長辦公會議審議,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管理情況。
(四)根據本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理事長)、秘書長;半年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五)負責應收款、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經費報銷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財稅機關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七)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等資料登記工作。
(八)______。
第三條本會經費的管理。
(一)本會各項收支按照預算執行。每年的經費收支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
(二)報銷手續。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會長(理事長)或秘書長審批。
(三)審批權限。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四)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審批權限。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六)______。
第四條本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一)本會秘書處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任制的秘書長工資福利由理事會決定。
(三)臨時聘用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由秘書處擬定后報會長批準。
(四)______。
第五條本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本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四)______。
第六條本會旅差費用的管理。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七條凡應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經批準的專職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發給假期工資。
第八條本會書籍報刊和書籍購置的訂購。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九條本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不與業務指導單位或企事業會員單位混管。
第十條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篇5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服裝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篇6
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是學校深化教學改革的基礎。為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工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定期召開教代會,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規章制度,討論通過教職工生活福利等方案。
二、教代會閉幕之后,對大會作出決定、決議,工會委員會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大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組織教代會代表視察學校,檢查學校辦學、教學等情況。
五、每月召開工會委員會小組長會議,學習、討論工會條例,民主管理資料,分析實施學校民主管理。
六、落實教代會代表,深入到年級組、教研組、辦公室,及時反映教職工的建議,溝通學校干群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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